“土十條”或5月出臺 土壤修復將迎行業拐點
早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就透露,“土十條”文稿已經基本成熟,將按程序報批后實施。對此,有分析人士指出,隨著“土十條”的出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將正式揭幕,土壤修復市場空間廣闊,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和相關產業基金提前布局。
土壤治理盛宴即將開啟
大氣、水務與土壤是我國環保行業關注的三大領域,與大氣污染治理、水務防治工作相比,我國土壤修復工作占比小,我國環境服務業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態修復企業僅僅占3.7%。
但土壤污染問題卻在日益加劇。相關資料顯示,我國在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期間開展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稱,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近五分之一耕地遭污染,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重污染企業用地點位超標率為36.3%,工業廢棄地點位超標率為34.9%,工業園區點位超標率為29.4%,采油區點位超標率為23.6%,采礦區點位超標率為33.4%。
相關機構統計,目前我國嚴重土壤污染區320個,約548萬公頃。從不同的土地類型來看,受重金屬污染的耕地面積有近2000萬公頃,約占耕地總面積的五分之一;受礦區污染的土地面積達到200萬公頃,石油污染的土地面積約有500萬公頃,固體廢棄物堆放污染土地約有5萬公頃,由上述四類土壤污染估算面積相加可知,我國至少有近3000萬公頃的污染土地。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提供的《2016—2021年中國土壤修復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顯示,土壤修復行業過去每年大概維持在40到50億市場空間,占GDP的比例不到0.01%,遠低于歐美市場0.3%的發展水平。伴隨著“土十條”出臺在即,土壤修復迎來行業拐點,后續市場規模將不斷擴大,預計未來土壤修復行業市場空間可達到10萬億元級別。
新模式有望解決盈利問題
我國土壤治理的重點分為三類:1.工業污染場地恢復;2.礦區治理及其所相關的水污染治理;3.農田污染治理。在波瀾壯闊的土壤治理市場大幕即將拉開之時,探索合理的土壤治理商業模式就顯得尤為重要。
目前,土壤修復市場處于探索階段的新型商業模式主要有PPP模式和EMC模式。
PPP模式的大優勢在于,將民間資本引入土壤修復市場。目前在“誰受益,誰治理”的思想下,工業污染場地修復市場已經啟動。同時,PPP模式的實質是政府通過給予企業長期的特許經營權和收益權來換取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在這過程中剝離了政府信用,將隱形政府信用轉化為企業信用或項目信用,有利于降低融資成本、拉長融資期限。國內PPP解決土壤修復問題已有成功先例,如湘潭市竹埠港地區的PPP項目。
EMC模式的實質是企業與排污者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排污者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績效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在國內,EMC與BOT的區別在于BOT往往針對某一特定領域的工程,并在這一特定工程運營期收益收取作為收益。EMC模式可以發揮1 1>2的規模效應,綜合考慮一個區域的環境問題,其治理效果會比BOT更優。在發達國家,EMC模式被普遍推行。
此外,土壤污染專項治理債券也是選擇之一。在利用債券資金進行土壤污染治理項目完工后,土地騰出或升值后的土地出讓金,將成為債券還本付息的資金。其優勢在于利用債券市場迅速籌集資金,不利之處在于沒有太多創新,舉債實質上仍然是地方財政出錢。另外,債券發行的基礎是土地增值,但這在農田、礦區土地修復,及升值潛力較小的城市無法保障未來能按時還本付息,地方債務風險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