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口“吐”著臟水,煙囪冒著黑煙,在線監測設備卻顯示達標排放。監測軟件“動手腳”、空氣樣本作弊、人為設定污染上限……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令百姓深惡痛絕。
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環保法明確對數據造假“明正典刑”。1年里2658起監測數據造假案例被環保部門“揪出”,17個省區市對發現的問題立案78起。環保部通報15起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及數據弄虛作假典型案例。
——破壞自動監控設施采樣管線、擅自更改自動監測設施。例如,廣東東莞市長安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存在出水流量計和水質自動監測設施弄虛作假、私設暗管投放自來水稀釋水樣干擾人工采樣監測等多種違法行為。按該廠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處理量推算,該廠非法騙取污水處理費用達近2000萬元。
——在“特定”樣本中檢測,偷梁換柱。環保執法人員在北京市通州區漷縣污水處理廠現場暗查時發現,該企業在線監測設備未從出水口取樣,而取自于外置的兩個盛水塑料桶,在線監測數據造假,超標排放污染物。
——“污染大戶”人一來就停擺,人一走就運轉。“我們在河北暗訪一家企業時,發現兩個煙囪都向外排煙,但第二天上門檢查時,企業則稱部分設施故障,當日停產。”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花百元造假可省投幾十萬
事實上,為掩蓋超標排放等問題,環境數據造假也一直被業內稱為“潛規則”。新環保法實施后,對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提出了更為嚴厲、明確的處罰措施,用法律強化數據的真實性。
然而,即便如此,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的問題依然層出不窮。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介紹,環境數據造假屢禁不止根源是造假成本低、收益大,某省專門負責監管這方面的領導就指出企業環境數據造假的成本就80元—100元,卻可以節省幾十萬元的環境處理成本,差距巨大,部分企業就會鋌而走險。
實際上,嚴懲之下仍難斷根的環境數據造假問題,引起了環保部門的高度重視。
2015年12月,環保部印發《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為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提供了判定依據。同時要求,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開展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發現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環保部一直在加強環境監測數據的監管,包括新環保法等也對此提出了嚴格要求,馬軍認為,造假還是有一定的普遍性,識別、揭示還是要靠地方加強推進,但是,在加強落實方面一些地區還沒有完全做到。
“地方在查處數據造假上的力度會進一步加強,大的方向一定是這樣,隨著環境監測權的上收,可以預見未來對數據有直接監管、監測權的省一級環保部門會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馬軍說。
環保“鋼牙”一咬到底
眾所周知,生態環境監測是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同時還是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的重要手段。然而,受到利益的驅使,部分地方、企業通過對監測數據進行造假來逃避監管的現象時有發生,在一些地方,政府發布的環境監測數據與市民直觀感受不符,有時甚至出現很大反差。這種反差,既具有客觀性,也與一些地方和企業環境數據造假有關。為此,環保部門以新環保法為依據,讓法律的“鋼牙”起到應有的作用,依法查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典型案例,既讓違法者感到了疼痛,又順民心得民意,回應了社會訴求,彰顯了治理污染的決心。
不過,要想徹底打擊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靠一次兩次集中整治還遠遠不夠。一些毋庸回避的現實是,多年來,地方環境檢測數據造假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就如同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往沙漠里排污,或是往河流里排污一樣,都是明知違法而為之。在這些企業造假行為的背后,都存在地方環保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不作為,甚至不排除主動配合造假以顯示治污政績。這種做法所毀掉的不僅僅是這幾個監測技術人員、幾個環境監測站長,甚至可能動搖全國環境監測數據的根本,破壞環保部門的公信力。
另一方面,要擴大環境監測的參與度,讓環境監測數據亮在陽光下,讓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進行全程監督,甚至有必要把企業排污口置于公眾監督之下,人人都可隨時檢測,并與網上公布的數據相互印證,增加對造假者不敢為、不能為的威懾力。同時還要鼓勵公眾對企業數據舉報、質疑、排查,形成強大的社會監督力量。只有嚴厲打擊環境數據造假,進而打擊一切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才能培養起企業乃至全社會的守法意識,預防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環保部將上收國家環境監測事權
對此,環保部頻出重拳嚴懲,從2016年1月1日開始,環境保護部實施《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辦法》規定,環境保護部今后用兩年時間展開專項檢查,對地方環境監測數據,特別是空氣質量檢測數據造假行為進行嚴查。更嚴厲的大棒,揮向造假企業、地方環保部門和地方政府,值得點贊。
為遏制監測數據造假,另一項重要措施也已取得實質性進展。據環保部介紹,環保部與有關部門一起正在積極推進國家環境監測網絡運行機制改革,環保部將上收國家環境質量、監測事權,目的是真正實現“國家考核、國家監測”。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近日曾公開表示,將在三年內完成國家大氣、水、土壤監測點位的建設和事權上收,為保障監測數據質量、強化環境質量指標的硬約束提供支撐,推進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
上收國家監測事權,將空氣、水、土壤的國家監測事權上收到中央本級,委托具有良好信譽的環境監測機構或第三方機構運行管理,才能從根本上避免監測數據受到考核評比等行政干擾。有關環保專家也表示,環境監測此前長期存在“考核誰誰監測”的現狀,因此很難避免數據造假,上收國家事權后,則改為“誰考核誰監測”,不給造假篡改提供機會。
同時,建設環境監測區域性網絡是大勢所趨,隨著環境監測事權的上收,環境監測將從國家層面得以加強。此前國務院辦公廳曾發文要求建立覆蓋大氣、水、土壤等要素的全國環境質量監測網絡,此番環境監測事權上收至環保部,跨區域聯動環境監測有望得以實現。
(本文綜合新華社、每經網、中國經濟網、固廢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