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告別黑臭水體 沈陽出臺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日前,來自沈陽市政府消息稱,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沈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已經下發。根據方案,沈陽將重點推進污水處理工作,加強業集聚區污水治理工作,實施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工程,推進在建污水處理廠盡快投運工作。詳情如下:
沈政發〔2016〕38號
現將《沈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2016-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8月18日
一、指導思想和行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百姓需求為導向,以群眾滿意為標準,以治理城鎮生活污水、控制工業廢水污染、整治農村面源污染、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開展水資源節約為重點,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民參與、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全面實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行動目標。到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水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城市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100%,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達到國家一級A標準;城市建成區基本消滅黑臭水體;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除鐵錳等地質指標外)達標率達到100%。
到2020年,遼河干流水質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水體標準,渾河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Ⅴ類水體標準,遼河及渾河各省控支流河斷面穩定達到省政府下達標準要求。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政府所在地及重點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
二、工作任務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實施工業污染治理,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推進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1.2016年年底前,完成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十小”企業的取締工作;要將“十小”企業取締工作納入項目立項審查(備案)、規劃土地審批、環評審批及行政執法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施動態管理。(市環保局牽頭,各區、縣(市)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區、縣(市)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2016年9月底前,制定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重點行業專項治理方案,并組織開展清潔化改造;2017年年底前,對向環境直排污水的企業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控制排污總量。2017年年底前,完成沈陽造幣有限公司、沈陽創意布匹有限公司、法庫縣桃山老窖酒廠等20余家重點企業的清潔化改造。(市環保局牽頭)
3.推進工業集聚區污水治理工作。2016年年底前,沈陽棋盤山泗水科技城、沈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等19座工業集聚區要建成集中或分散的工業廢水預處理設施,全部工業廢水要經預處理設施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再送入各自匯水區內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進行集中處理。(市環保局牽頭)
4.實施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標改造工程。2017年年底前,完成國電北部和國電仙女河、國電沈水灣、國電西部(一期)、國電滿堂河、渾南區上夾河、渾南區產業區、蒲河新城南小河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等9座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工程,城市建成區內的污水處理廠全部達到國家一級A排放標準,建成區污水處理率達到100%;建成東部污水處理廠、南部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遼中區污水生態處理廠擴建工程、新民市工業污水處理廠、法庫遼河經濟區污水處理廠、康平城南一期工程等新建污水廠工程。2020年年底前,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政府所在地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市環保局牽頭)
5.推進在建污水處理廠盡快投運工作。2016年年底前,確保國電西部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渾南區桃仙污水處理廠、遼中近海污水處理廠、沈北新區蒲河道義二期工程、棋盤山泗水污水處理廠、于洪區永安污水處理廠等6座在建城鎮污水處理廠投入使用。(市環保局牽頭)
6.繼續推動重點污染企業搬遷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沈陽化工廠、沈陽金碧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城市中心區內污染企業的搬遷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
7.改造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網系統。2016年9月底前,編制完成全市城鎮排水及處理規劃。2017年年底前,結合海綿城市及城市管廊建設工程,組織完成和平區滿融和站西地區、沈河區及大東區滿堂地區、輝山明渠地區、沈北清水地區、皇姑區北部經濟區等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工程建設;組織完善渾南區、蒲河新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新建城區雨污分流排水體制;以環城水系沿線為重點實施城市建成區排污截流工程,提高市政排水管網及泵站輸水能力,逐步推進雨污分流。2020年年底前,建成區初步達到或接近海綿城市標準要求,汛期土壤蓄存降雨能力得到明顯提升。(市建委牽頭)
8.擴建污水處理廠剩余污泥處理工程。2016年年底前,完成沈陽振興污泥處置有限公司500噸/日污泥處置擴建工程;2017年年底前,組織協調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實施剩余污泥無害化處理。充分考慮污泥處置工程建設增量,預留處置能力空間,至2020年全市污泥處理率達到100%。(市環保局牽頭)
9.組織開展宜居鄉村建設。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2017年年底前,完成20個宜居示范鄉鎮、150個宜居示范村創建,300個建制村達到省宜居標準要求。2020年年底前,農村環境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總體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宜居鄉鎮、建制村比例分別達到50%以上。(市建委牽頭)
10.完善鄉鎮及村屯污水處理機制。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及收集管網建設,鄉鎮所在地行政村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和處理設施,并保證設施正常運行。一般村莊生活污水和農家樂餐飲業污水可因地制宜建設凈水植物氧化塘,安裝分戶小型污水處理設備。嚴禁未處理達標的污水直接進入農田灌溉、排水系統。對村莊內企業產生的工業廢水進行嚴格監管,廢水經處理后須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實現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2020年年底前,重點鎮全部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市環保局牽頭)
11.2016年9月底前,擬定全市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并由各區、縣(市)政府頒布實施。(市環保局牽頭)
2017年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的規模養殖場(小區)及專業戶關閉和搬遷工作,由相關區、縣(市)制定并落實補償措施;開展畜禽養殖糞便污水等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及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未通過環保部門審批合格的,將不再享受市本級財政畜牧項目扶持資金;鼓勵和支持采取糞肥還田、沼氣制取、有機肥利用等方式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市農經委牽頭)
12.開展農業種植面源污染防控工作。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農業種植面源污染綜合防治實施方案,并有序推進落實;試驗、示范并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推動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推廣新型低污染肥料,鼓勵引導畜禽糞便等有機肥施用及有機養分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應用,推廣施肥技術和機具。2017年年底前,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低殘留農藥使用比例得到提升,主要農作物化肥使用總量年增長率得到控制。2020年年底前,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安全控害技術應用比例達到80%以上。(市農經委牽頭)
13.優化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工作。建立基于水質保障的化肥、農藥施用量標準體系,推廣節水、節肥、節藥等技術,提高農業投入品的利用效率。依據降水和灌溉條件,引導農戶以水定種,發展節水、耐旱作物,適宜地區改種耗水少的雜糧雜豆等。2017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優化方案。2020年年底前,完成階段性工作任務。(市農經委牽頭)
14.完成市控(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農村地區河道清淤疏浚、垃圾處置等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結合東部區域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建設,完成滿堂河河道綜合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細河全段河道綜合整治工作。(市水利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