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 合肥發文將開展專項檢查
近日,來自合肥市環保局消息稱,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專項檢查實施方案已經下發,合肥市將開展專項檢查,涉及市內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其中化工、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塑料制品、印刷包裝等行業為此次檢查的重點行業);在運營加油站、油庫,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化石油及中海油等公司旗下的加油站、所有社會加油站和油庫。
具體時間與要求為:2016年8月31—9月30日,各地環保部門聯合商務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每周五報送VOCs檢查情況統計表,并于10月10日前向市局報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報告和報表;專項行動期間,市環保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環保局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暗訪和現場抽查,抽查結果在全市通報,對工作執行不力的單位將通報當地政府,并納入年度工作考核。
以下為通知原文:
合環監〔2016〕119號
經研究同意,現將《合肥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9月1日
一、工作范圍
全市區域內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其中化工、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塑料制品、印刷包裝等行業為此次檢查的重點行業);在運營加油站、油庫,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化石油及中海油等公司旗下的加油站、所有社會加油站和油庫。
二、專項檢查時間安排
2016年8月31—9月30日,各地環保部門聯合商務局等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每周五報送VOCs檢查情況統計表,并于10月10日前向市局報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報告和報表;專項行動期間,市環保局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環保局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暗訪和現場抽查,抽查結果在全市通報,對工作執行不力的單位將通報當地政府,并納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專項檢查要求
(一)檢查工業企業VOCs廢氣回收或末端治理設施安裝、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情況;檢查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等情況;檢查加油站油氣回收系統環境檢測情況。
?。ǘo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未及時進行故障系統修復、加油站加油操作不規范造成跑冒滴漏的以及監測不合格的單位,環保部門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未按時完成VOCs治理任務,一律停產整治。
(三)各地環保部門要統籌好VOCs排放企業信息材料,建立清單管理,落實專人做好相關信息數據的收集統計,協調專項檢查工作進度,報送專項檢查報告和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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