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至27日,重慶扶貧辦組織專題檢查組,對重慶市2015年以來的光伏發電扶貧試點工作進行檢查、調研,在此基礎上,形成《重慶市市光伏發電扶貧試點調查報告》。現轉發你們,請對照《報告》指出的主要問題認真整改,參考有關工作建議,圍繞扶貧、脫貧,加強機制創新,確保光伏發電扶貧試點工作圓滿實現既定目標。
2016年9月30日
一、項目概況及目標
按照國務院扶貧辦建設重點專項工程部署,結合重慶“五大功能區”戰略定位,2015年,市扶貧辦會同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組織在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光照資源較好的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的貧困鄉村,開展光伏發電扶貧試點。
為了拓展扶貧、脫貧新途徑,試點制定支持貧困戶增收脫貧,驗證光伏發電效益,創新可資借鑒的群眾參與式扶貧項目經驗,探索可持續的綠色增收減貧模式等四項目標任務。項目共計投入資金2814.8萬元,建成分布式光伏電站689個,裝機3627kw。其中戶用光伏電站656個、裝機1968kw,村級集體電站33個、裝機1659kw,村級電站裝機占46%。項目覆蓋21個貧困鄉鎮、51個貧困村、2625貧困戶、26685貧困人口。
二、檢查任務與成效評價
(一)檢查依據與任務
依據《重慶市光伏扶貧試點工作方案》、市扶貧辦《關于完善光伏扶貧試點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重慶市光伏扶貧主要設備技術標準與要求》,調研組開展檢查和分析研究。
主要任務是,到項目地檢查測評光伏設備材料種類與施工安裝質量,督促整改完善,規范建設;進入發電效益差異典型的農戶和村集體電站,檢測發電量,分析發電差異原因;探討并網適配電技術設備及電能參數設置,尋求提高發電效率的技術措施;了解并網發電、登記注冊程序及手續,爭取電費與補貼資金按規定落實到戶;座談加強項目運營管護機制建設,促進實現、持續、穩定的發揮項目效益。
(二)對試點成效的評價
我市光伏發電扶貧試點工作,圍繞脫貧攻堅任務,統籌考慮產業發展布局、電網設施條件,在市、縣黨政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扶貧辦精心組織,相關部門積極配合,供電公司大力支持,項目鄉村干部和農民群眾對從茫然接受到積極參與,取得良好效果。
1.發電效益好,普遍達到我國Ⅲ類光照資源區光伏發電量水平。巫溪縣勝利鄉龍獅村陳華,在屋頂安裝3kw分布式光伏電站,213天發電2165.9度,平均每千瓦日發電3.39度(與吉林、浙江太湖鎮的樣本戶發電量3.5千瓦時、3.28千瓦時相似)。檢查發現,凡電池組件安裝正確,規范管理的試點戶,發電效益與陳華相當。
2.項目生態環保,契合了生態涵養發展區建設。光伏發電具有良好的經濟、扶貧和生態效益。所建3627KW光伏電站,全年可發電440萬度以上,按現行電價收益約430萬元,在支持貧困農民增收的同時,還節省標準煤1760噸,減少碳粉塵排放1196噸、二氧化碳(CO2)4386噸、二氧化硫(SO2)132噸、氮氧化物(NOX)660噸,促進生態綠色環保,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3.享受國家現行光伏發電政策,貧困農戶得實惠。對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補助目錄”的分布式光伏發電,2016年,Ⅲ類光照資源區電價為0.98元/千瓦時。國家電網重慶市公司完成2016年上半年抄表結算,并籌集資金,安排在8月底先期按0.7996元/千瓦時標準(上網電費0.3796元,國家可再生能源補助0.42元)核發到戶。尚缺0.1804元/千瓦時,待國家政策明確補發。據此計算,裝機3kw正常發電農戶年收入達3000元。巫溪縣圍繞脫貧,推行光伏扶貧“收益前置”,動員中標建設企業為貧困戶墊支8000元/戶,企業在電站收益后五年內分期收回墊資,讓貧困戶前期不花錢,還提前獲取項目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