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污水處理】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雨水過程控制與管理方案是怎樣的?海綿城市規劃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在建設的過程中需要克服的難題有哪些?本文以沈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為例,詳述這些問題。
海綿城市怎么建?雨水管控從這幾個方面做起
我國是個水資源匱乏的國家,我國的水資源南北分布嚴重不均,南方降水充沛,洪澇頻繁,北方降水較少,且受季節變化顯著:夏季降水集中,時常引發洪澇災害,而春秋冬三季降水,干旱時有發生。城市作為人口聚集區、經濟文化高度發達之地,也是水資源環境承載力矛盾的突出之地。通過建設海綿城市,合理調節、分配水資源,從而緩解城市水資源危機一直是近年來眾多學者關注的問題。以沈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為例,探討海綿城市建設中將雨水作為城市水資源的重要補充形式與研究對象,設計城市降雨過程控制與管理方案,為沈陽市乃至國內海綿城市的設計與管理提供參考與借鑒。
1 “海綿城市”中雨水過程控制與管理方案
通過調研沈陽市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水文、地質、徑流等狀況,綜合分析城市徑流總量與防洪排澇間的關系以及城市蓄、排系統存在的主要問題,計算沈陽市雨水可調節空間,制定城市徑流控制方案與控制目標,進而構建城市雨水集蓄系統構建方案與技術框架, 并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的重點任務——城市集蓄雨水系統的構建方案,包括:滲水系統構建、滯水系統構建、蓄水系統構建、凈水系統構建、排水系統構建、用水系統構建等。
1.1 滲水系統構建。從源頭削減雨水的徑流量,初步凈化雨水徑流過程中的污染,改造或建立高滲透率的自然路面、透水路面,建設綠色屋頂。
1.2 滯水系統構建。滯水系統可實現延緩徑流作用,如生物滯留帶、下凹綠化帶等。
1.3 蓄水系統構建。城市蓄水系統可實現收集積蓄雨水、降低徑流峰值流量的作用,為雨水的再利用創造條件。城市蓄水系統可包括蓄水池、濕塘、城市水體景觀、地下雨水調蓄系統等。
1.4 凈水系統構建。通過整治城市河道、建設河道沿岸生態緩坡、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等措施,減少雨水徑流與收集過程中對雨水的污染,從而改善城市水環境,提高城市雨水利用效率。
1.5 排水系統構建。建立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將雨水徑流高峰時期超過集蓄能力的雨水通過排水防澇設施、水系河道排出,避免水患發生。
1.6用水系統構建。將集蓄的雨水進行再生利用,緩解城市水資源短缺,達到節水減排的目的。
2 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需著重解決的問題
2.1 轉變城市建設理念。
2.1.1 變原有城市建設中只注重開發的強度而不注重生態環境轉變為以生態環境約束城市開發建設的強度。
2.1.2 轉變原有城市生態環境單靠“治理”轉變為“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統籌設計”的建設模式。從源頭減少雨水的徑流量,提高地表的滲透率;徑流過程中設置滯留帶延緩徑流洪峰,從而降低降水的排量;對集蓄的雨水進行凈化、治理,提高雨水的再生利用率;對海綿城市建設中的城市綠地、城市水面進行統籌設計,避免重復建設與資源浪費。
2.2 明確海綿城市的建設原則。
2.2.1 加強規劃與管理。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雖然以“水”為焦點,但是不能“就水而論水”。因為為了實現降雨的集蓄與生態再利用,要實現源頭的滲水滯水、過程的集水凈水、末端的排水用水,涉及到城市建設的各方各面,在海綿城市設計中要統籌安排,目標明確,將海綿城市的建設目標確確實實落實到城市建設的各項規劃中。
2.2.2 生態優先、安全為重的原則。在海綿城市規劃與建設中,以優先選用自然滲透、自然集蓄、自然凈化為原則,提升城市水生態系統的自然修復能力,并在需要保護的重點生態區劃定紅線,重點加以保護。海綿城市在實現城市排水防澇、實現雨水的再生利用、促進城市生態環境的平衡外,還需考慮依靠排水系統排放過量的地表徑流,保證城市安全。
2.2.3 兼顧統籌建設的原則。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要結合城市總體的建設規劃,在綠地、水域等各類項目要嚴格遵循相關規劃中所確定的海綿城市的建設目標與技術要求,統籌園林、道路、綠地、水系等項目的建設。2.2.4 因地制宜的原則。海綿城市規劃建設中,根據規劃區域水文特征、人文特征、地形條件、水生態保護要求等不同,合理制定建設目標與控制標準,因地制宜地建設生態海綿城市。
2.3 建立與健全管理組織機構。海綿城市的建設與運營過程涉及到國土、環保、建設、交通、市政、園林、財政等諸多部門。然而,目前各行政部門各司其職、互不協調的現象時而發生,海綿城市的建設與管理,必須建立起與之適應的完善的管理體制,使得城市的國土、建設、環保、市政、園林等各行政部門能夠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統籌城市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真正實現海綿城市的職能。
2.4 加強海綿城市的規劃、管理、控制及落實。海綿城市在建設之前,首先要明確海綿城市的總體規劃與控制目標, 制定實施原則與實施策略,規劃重點實施區域,并將建設海綿城市的要求落實至各項相關規劃中。其次,海綿城市建設、修護的實施要通過相關規劃予以落實。其要著重實施的規劃包括:地塊的規劃、交通道路的規劃、城市綠地的規劃、城市水系統的規劃等。
2.5 資金保障。政府可通過多渠道解決海綿城市建設的資金問題,如:私有(私營)小地塊的開發建設中,要明確開發商的責、權、利,鼓勵私營(有)業主針對城市生態環境建設方面的資金投入;在市政及公用設施建中,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盡可能引入社會資本,多方籌措資金。
2.6 建立多方位的績效考核與激勵制度。在海綿城市建設者與管理者中實施績效考核,將單位年徑流控制量、雨水再生利用、排水防澇、水質環境控制等作為績效考核目標,其考核結果可作為獎懲的指標,對未達到目標的單位或個人實施處罰。
原標題:關于加快海綿城市建設的對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