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安徽省亳州市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要求到2020年,全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5%左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左右,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著力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亳州,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皖發〔2018〕23號)、《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的實施意見》(皖發〔2018〕21號)精神,結合亳州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改善生態環境、推進綠色發展為主線,以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為底線,以壓實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為抓手,落實“同呼吸、共奮斗、齊行動”工作要求,緊緊盯住“四個點問題”,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打好污染防治組合拳,確保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堅守生態保護紅線,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按照“堅持保護優先、突出改革創新、強化問題導向、注重依法監管、推進全民共治”的原則,持續推進“地凈、路暢、水活、天藍、林擁城”工程,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努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亳州樣板,全面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亳州。
二、總體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具體指標:到2020年,全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市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省考核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污染物排放量較2015年分別下降11%、8.8%、15%和14.3%;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5%左右;國家考核斷面水質穩定達到年度考核目標,且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斷面比例達2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左右,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森林覆蓋率達到21%以上。
通過加快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到2035年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總體形成,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美好亳州目標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生態文明全面提升,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主要任務
(一)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1.促進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開展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對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年底前制定專項計劃并向社會公開。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加強科技創新,著力引導綠色消費,大力提高節能、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培育發展一批骨干企業。到2020年,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值占規模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35%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35%以上,實施循環化改造的省級開發區達到60%,初步建立成長性較好、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競爭優勢明顯的現代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積極探索區域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在能源、建材、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醫藥加工制造等行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或清潔化改造。
2.推進能源資源全面節約。強化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把各類項目準入門檻,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標準,把主要污染物和重點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目標作為新(改、擴)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做到增產不增污,禁止建設沒有環境容量和減排總量項目。推進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加強節能技術改造;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到2020年,全市萬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4%,全市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67.19萬噸標準煤以內。實施國家節水行動,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到2020年,全市用水總量控制在11.23億m3以內,萬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1%。鼓勵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產業鏈基本形成。
3.引導公眾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浪費和不合理消費。開展創建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綠色餐館等行動。推行綠色消費,推廣環境標志產品、有機產品等綠色產品。提倡綠色居住,節約用水用電,合理控制夏季空調和冬季取暖室內溫度。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進中心城區公交示范城市建設;加快新型能源公共汽車發展和推廣,鼓勵電動車、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
(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4.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編制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五控”(控煤、控氣、控車、控塵、控燒)為抓手,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2019年年底前完成。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企業,限期治理可以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依法一律關停。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推進6個省級開發區集中供熱、供氣和入園企業煤改氣、改電、改熱水配送等工程建設,科學預測開發區用能負荷,推動符合條件的開發區開展熱電聯產工作。加快現役燃煤發電機、企業自備機組和循環流化床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渦陽縣、蒙城縣、利辛縣經開區集中供熱熱源點項目建設。2018年年底前,燃煤發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到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20 %以上。
5.大力推進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根據不同區域,市縣建成區和農村按照規定全面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鍋爐,對市、縣城市規劃區(Ⅲ類管控燃料控制區)內的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和茶水爐、炒藥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責令相關業主立即停止使用并自行拆除。嚴控新建燃煤鍋爐項目,禁止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強化劣質煤管控和散煤銷售市場監管,全面依法取締市、縣城市建成區內散煤銷售點。強化散煤運輸監管,加大對燃煤使用單位散煤質量監管力度,建立健全燃煤治理定期監督檢查和考核機制。增加清潔能源使用,拓寬消納渠道,推動清潔低碳能源優先上網。
6.打好柴油車污染專項整治。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排放檢驗機構檢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加快淘汰老舊車,鼓勵清潔能源車輛、船舶的推廣使用。建設一體化的機動車監控系統,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開展城區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打擊非法流動加油車和銷售使用劣質柴油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啟動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煙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內河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嚴格實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排放標準。鼓勵淘汰老舊船舶、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優化重型車輛繞行行駛方案,嚴控重型柴油車輛進城。2018年9月底前,建成市級機動車尾氣固定遙感和移動遙感監測系統;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行為,清除黑加油站點。
7.強化國土綠化和揚塵管控。積極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加快環境修復和綠化。以創建國家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為目標,通過規劃建綠、見縫插綠、垂直掛綠等手段,大力開展國土綠化和城鎮園林綠化建設。到2020年,主城區城鎮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1%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36%以上。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結合美麗鄉村建設,積極開展省級森林村莊創建活動。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落實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圍內施工工地等揚塵管控。2018年年底前,實現對建筑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大型物料堆場、磚瓦窯廠和港口碼頭視頻監控全覆蓋;利用市數字監控智慧平臺,開展非現場檢查,力爭做到視頻監管、無死角、全天候。
8.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重點區域聯防聯控,提前采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有效降低污染程度。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及企業的應急責任,科學確定重污染期間管控措施和污染源減排清單。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臺、《亳州晚報》等媒體每日發布環境質量及污染防護信息,在市政府網站、市環保局門戶網站和當地人員聚焦活動地點實時發布全市環境質量數據,指導公眾做好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推進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秋冬季對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實施錯峰生產。重污染期間,對電力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企業實施錯峰運輸;強化城市“五車”揚塵管控,加強道路機掃。依法嚴禁秸稈、垃圾露天焚燒,到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到2020年,全市重污染天數力爭比2015年減少25%。
(三)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9.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以“五治”(治理城鎮污染、農業農村污染、水源地污染、工業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為抓手,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推進飲用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強化引江濟淮工程亳州段西淝河清水廊道沿線生態環境保護,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及大型飲用水源補給區等區域環境狀況。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和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2018年年底前完成。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水質狀況,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一次。
10.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盡快調整到位,原則上應補償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并合理盈利。加快城鄉黑臭水體治理進度。2018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80%,農村黑臭水體完成排查摸底并啟動治理;2020年年底前,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持續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全面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11.打好渦河、西淝河、北淝河、芡河、茨淮新河流域保護修復攻堅戰。準確把握“五大關系”,圍繞“水更清、岸更綠、產業優”總體目標,結合我市實際,深入貫徹《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的實施意見》,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扎實開展“禁新建、減存量、關污源、進園區、建新綠、納統管、強機制”七大行動,全面推進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三水共治”。開展渦河、西淝河、北淝河、芡河、茨淮新河流域生態隱患和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劃定高風險區域,從嚴實施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強化船舶和碼頭污染防治,現有船舶到2020年全部完成達標改造,碼頭、船舶修造廠環衛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納入城市設施建設規劃。按照“系統集成、統籌謀劃”的原則,做好中心城區管網規劃,做到近期與長遠相結合,分片逐步實施。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及不達標水體,市縣兩級制定實施不達標水體限期達標規劃。按照《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建設污水處理項目建設,確保6個省級開發區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全達標排放。推進入河排污口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到2020年,國控水質斷面地表水Ⅲ類水體比例達到25%;渦河龍亢控制斷面維持在Ⅳ類、岳坊大橋控制斷面改善至Ⅴ類;北淝河壇城和板橋控制斷面達到Ⅲ類;芡河舊城控制斷面達到Ⅳ類、呂望和立倉控制斷面達到Ⅲ類;西淝河、茨淮新河干流控制斷面維持在Ⅲ類。
12.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以建設美麗集鎮、美麗鄉村為導向,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行動,一體化推進農村廁所、垃圾、污水專項整治“三大革命”,2020年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的農村自然村常住農戶非衛生廁所改造任務,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5%以上,實現所有鄉鎮政府駐地、美麗鄉村中心村、重點流域周邊、水源地重點地區及環境敏感區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全覆蓋。到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干凈整潔有序,衛生廁所普及率力爭達到85%左右,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嚴格控制高毒高風險農藥使用,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病蟲害綠色防控替代化學防治和廢棄農膜回收,到2020年化肥農藥使用量實現零增長。堅持種植和養殖相結合,就地就近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到2020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視頻監控基本覆蓋。
(四)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
13.強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加強耕地土壤環境分類管理,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嚴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種植食用農產品。實施耕地土壤環境治理保護重大工程,開展重點地區涉重金屬行業排查和整治。2018年年底前,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年底前,編制完成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加強市中心城區內退市入園的工業污染區土壤環境風險調查與修復工作,有序開展治理與修復;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5%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0.2萬畝。建立污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用地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控制用地準入,強化暫不開發污染地塊的風險管控。2020年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14.加快推進垃圾分類處理。到2020年,實現市中心城區和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覆蓋,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力爭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加強對背街小巷、老舊居民小區、非高層樓頂的衛生死角等環境衛生問題進行集中整治,改善老城區人居環境。實行“農戶分類、有害回收、無害填埋”,提高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優化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布局,按照每個縣區1個項目布局,加快全市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到2020年,全市新建4座垃圾焚燒發電廠,總裝機規模50兆瓦以上,日處理垃圾3200噸以上。
15.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進入我市,推動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推進煤矸石、礦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力爭達到95%。加強工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強化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管理,落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轉移等管理制度,配合建立并應用全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提升危險廢物處理處置能力,實施全過程監管。調查、評估重點工業行業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利用、處置情況。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活動。深入推進固體廢物大排查活動,按照“控源頭、獎舉報、查輸運、堵落地、嚴打擊、重追責”的總體要求,健全固體廢物污染防控長效機制。落實國家相關要求,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五)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16.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整合分散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統一監管;全面完成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進綜合執法隊伍特別是基層隊伍的能力建設,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監控平臺。建立獨立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構建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完善區域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和質控體系。進一步建立完善清單制、掛牌督辦、網格化管理、做實“二區”、“約法三章”、系列專項整治、全域啟動、全民參與、科技支撐等工作機制,健全河長制、林長制,按照“四化三可”和“找交銷查考”的工作要求,狠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生態環境統一監管,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開展生態環境狀況評估,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嚴守生態紅線,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17.健全生態環保經濟政策體系。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各級財政都要切實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力度。資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堅戰傾斜,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加強項目儲備,加快環境治理項目建設,積極爭取國家、省級資金。落實國家、省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比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在環境高風險領域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推進社會化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采用直接投資、投資補助、運營補貼等方式,規范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政府實施的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項目,公共財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績效掛鉤。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
18.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大力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加快建立綠色生產消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導向。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和懲處力度。加強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力量建設。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19.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加快成果轉化和應用;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建立風險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體系。建設市、縣級政府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建設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的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打造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按照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同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堅持抓主抓重,突出持續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突出市、縣中心城區網格化環境治理,重點抓好燃煤污染、道路揚塵、機動車尾氣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餐飲油煙、建筑工地、曬藥篩藥等專項整治。提高環境監管智慧化水平,建成市級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大數據平臺,實現資源歸集和共享,保障適時監控、持續監控和輔助決策需要。
20.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黨政機關帶頭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推行綠色辦公,創建節約型機關。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市、縣兩級要依托廣播電視、報刊、政府網站及新媒體平臺,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加強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2018年9月前,全市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接受公眾參觀。貫徹落實《安徽省生態保護紅線》,2018年年底前,各級政府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占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跡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并向社會公開。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充分調動全民參與環保監督的積極性。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規范企業自身環境行為,落實資金投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應急處置主體責任。2018年年底前,重點排污單位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設備并同市級環保主管部門聯網,依法公開排污信息。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活動。
四、保障措施
21.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市委常委會直接領導、“10+1”工作組、市縣鄉村分級負責、領導干部分工負責、各職能部門各負其責的領導體制。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樹立正確政績觀,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要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處理重大問題,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各級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統一協調指揮,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發揮統一組織、牽頭抓總、協調指揮的作用,強化統籌調度,推進問題整改工作。
22.壓實工作責任。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層層簽訂責任書,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堅持誰分管誰負責,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各位負責同志對分管、分工領域的環保工作直接領導,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組織整改。各有關部門擔負起監管職責,堅持分級負責,地方黨政班子一級對一級負責,落實好屬地管理責任。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堅決落實推進上級決策部署,落實情況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23.強化考核問責。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執法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縣區黨委、政府以及市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執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完成滯后、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約談主要負責人,同時責成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對年度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縣區和鄉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和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對在生態環境方面造成嚴重破壞負有責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存在以上情形的相關人員,要視情采取組織處理的方式予以問責。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違法違規審批開發利用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對造成生態環境質量惡化、生態嚴重破壞的,對生態環境事件多發高發、應對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
原標題: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