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本采購項目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已由漯河市人民政府以漯政文﹝2018﹞15號文件批準實施,項目授權主體為漯河市人民政府,被授權項目實施機構為漯河市城市管理局。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發布本項目的資格預審公告,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社會資本方(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二、項目概況及采購內容
2.1項目名稱: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PPP項目
2.2采購編號:漯采公開采購-2019-38
2.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2.4項目地點:項目廠址位于漯河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內四期預留用地(占地133.08畝)。
2.5項目規模:總處理規模為 2250 噸/日,其中一期處理規模為 1500 噸/日,采用兩套 750 噸/日的焚燒線(二期增加一套 750噸/日的焚燒線);一期配置一套 35MW 汽輪機發電機(二期增加一套 18MW 汽輪機發電機組)。
2.6采購內容:社會資本方對本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與維護。
三、采購需求
3.1項目合作期:本項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設期2年,運營期28年。
3.2項目投資:本項目一期生活垃圾焚燒廠工程投資為78600.40萬元,其中紅線外工程為2460.15萬元。本項目由政府出資方代表和中標的社會資本方共同組建項目公司,政府出資方代表(即漯河城市發展投資有限公司)在項目公司中占49%的股權,中標社會資本方在項目公司中占51%的股權。項目所需土地由政府無償劃撥,紅線外工程由項目公司承擔。
3.3運作模式:本項目采用建設—運營—移交(BOT)的PPP運作模式。
3.4項目回報機制:本項目回報機制采用使用者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
3.5其他采購需求:本項目將納入項目所在地靜脈產業園統籌規劃、建設、管理。
四、申請人資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
(1)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9年任意3個連續月(按月繳納或一次性繳納不低于3個連續月均可)依法繳納的轉賬憑證或繳納證明即可】。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2財務要求
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以牽頭單位為準)近三年每年均為盈利,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財務審計報告,企業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年份開始提供。
4.3業績、資質要求
(1)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內任一成員滿足即可)具有至少1座建設規模在750噸/日以上(含750噸/日)且采用機械爐排爐工藝的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資或施工業績。如果是投資業績,申請人持股比例需不小于50%,提供項目特許經營協議或PPP合同;如果是施工業績,提供施工承包合同。
(2)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內任一成員滿足即可)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下列資質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②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③同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4信用要求
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企業信用信息完整可查,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失信被執行人查詢、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申請人應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詢企業信用信息,包含“基礎信息”全部內容截圖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結果截圖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查詢”結果截圖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5安全生產要求
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近三年內(2016年-2019年),未發生過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未被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列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提供書面聲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4.6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2016年以來應無重大不良資產或重大不良投資項目(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4.7其它要求
(1)申請人(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的單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資格預審申請。
(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申請,聯合體申請人應滿足下列要求:
1)以聯合體參加的,提交聯合體協議,注明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單位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承諾一旦中標按照各自負責的工作承擔相應責任,聯合體其他成員承擔連帶責任;
2)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申請人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資格預審;
3)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授權代表負責簽署本次資格預審申請相關資料,其他聯合體各方必須對此予以認可,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3家;
4)通過資格預審的聯合體,不得再變更其組織形式及成員構成,在社會資本中標后,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聯合體各方的職責也不得變更;
5)聯合體所有成員必須出資占比,出資比例不予要求。
五、資格預審方法
5.1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的數量。
六、政府采購政策
6.1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標,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或者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
(二)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上述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界定,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6.2如有外方社會資本方的,對本國社會資本的優惠措施及幅度: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規定;
6.3外方社會資本采購我國生產的貨物和服務要求:執行政府采購政策規定。
七、公告期限:2019年04月30日至2019年05月08日
八、代理費用收取的方式及標準:
收取方式:本次項目資格預審不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九、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7.1凡有意參加申請人在投標之前須在 “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 完成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于2019年04月30日08時00分至2019年05月08日17時00分,在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繳納資格預審文件費、技術服務費并下載資格預審文件、圖紙(如有)、工程量清單(如有)等,方可參加投標。凡未按本公告規定下載資格預審文件的,投標無效。
7.2本項目將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開標時請攜帶資料到現場,由評標委員會進行核驗,具體內容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7.3“企業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請參考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的相關說明。
十、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提交
8.1網上遞交:申請人應當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 CA 數字證書登錄“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將已加密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上傳,并確定已加密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保存上傳成功。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采購人將拒收。
8.2現場遞交:申請人應當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將紙質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已加密電子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備份以光盤或 U 盤的形式,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后,遞交到開標現場。
8.3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19 年05月23 日 8 時 30 分(北京時間)。
十一、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 2019 年05月23日 8 時 30 分(北京時間)。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地點: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工商聯大廈9樓)
十二、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