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貫徹落實〈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等九個實施方案〉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貫徹落實〈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等九個實施方案〉責任分工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遂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4日
打贏藍天保衛戰責任分工方案
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狠抓重污染天氣應對,到2020年,全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考核基準年(2015年)下降20%以上;空氣質量全面達標,優良天數率不低于85%,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氣。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削減26.50%、7.98%、11.10%。其中二氧化硫(SO2)、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不少于0.07萬噸、0.57萬噸。單位地區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
一、調整產業結構,深化工業污染治理
(一)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行業規范,嚴把產業準入關,提高產業準入門檻。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全市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見附件)要嚴禁鋼鐵企業準入,規范設立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以下工作均需各縣(區)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制定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重點區域內嚴禁未經產能置換違規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應優化運輸結構。(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全面實行工業污染源清單制管理,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對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停產整治,對問題嚴重、經整治仍無法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關閉。公布未達標工業污染源名單,對重大問題實施掛牌督辦,跟蹤整改銷號。推動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重點區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禁新增鋼鐵、電力、水泥、玻璃、磚瓦、陶瓷、焦化、電解鋁、有色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落實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到2020年,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對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未按證排污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開展工業爐窯污染整治。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落實國家工業爐窯行業規范和環保、能耗等標準。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
1.加強建設項目VOCs排放管理。嚴格涉及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加強源頭控制。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入園區,實行VOCs排放2倍削減量替代。(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加強重點領域VOCs治理。加強VOCs的收集和治理,嚴格控制生產、儲存、裝卸等環節的排放。推進石化、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制造、機械設備制造、家具制造等工業涂裝類,電子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的VOCs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化工等重點行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
3.加強工業企業生產環節VOCs排放管理。新、改、擴建涉及VOCs排放項目,從原輔材料和工藝過程大力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有機溶劑、膠黏劑、油墨等原輔材料,配套改進生產工藝。(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4.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全面推進汽油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已安裝油氣回收設施的油氣回收率提高到80%以上,積極推動原油儲油庫進行油氣回收治理改造。(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
5.加強建筑裝飾行業VOCs綜合治理。倡導綠色裝修,推廣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黏劑等產品。依據政府采購政策實施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6.推廣全封閉式干洗機。2019年底前全面淘汰開啟式干洗機。(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7.加強汽修行業VOCs綜合治理。全面推廣汽修行業使用低揮發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裝工藝,完善有機廢氣收集和處理系統,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8.加強城區餐飲油煙治理。開展餐飲企業、食堂、露天燒烤等專項整治。到2020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大中型餐飲企(事)業基本安裝完成高效油煙凈化處理設施,確保運行效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9.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向社會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組織開展建材等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與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分類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七)加強園區污染治理。推進園區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到2020年底前,完成遂寧經開區循環化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鼓勵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
(八)建立完善重點污染源監控體系。擴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范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和涉及SO2、煙粉塵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目錄,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九)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加快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壯大綠色產業規模。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大力研發推廣細顆粒物治理等綠色工藝技術和裝備,推廣高效煙氣除塵和廢棄物循環利用等實用技術,實施一批大氣污染治理領域先進性、創新性環保工藝、技術示范工程,促進大氣污染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優化能源結構,構建清潔能源體系
(一)加快發展清潔能源。科學有序推進水電、天然氣、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到2020年,全市水電裝機達到32.8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天然氣消費比重提高到15.85%。完善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二)促進煤炭清潔利用。嚴格落實《四川省“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遂寧市“十三五”能源發展規劃》中關于煤炭消費的要求,提高工業煤炭質量和利用標準,禁止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質量管理規定所列環保指標要求的商品煤。禁止劣質散煤流通與使用,依法查處散煤無照經營行為。加強秋冬季煤炭使用調控管理。(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到2020年底前,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面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加快推進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實施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五)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引導有條件的地區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改善交通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
(一)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改善城區路網結構。通過錯峰上下班、調整停車費、智能交通管理和服務等手段,提高機動車通行效率;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公共交通一體化發展,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比例,建立公眾出行信息服務平臺。加快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推動城市綠色物流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遂寧發展公司)
(二)推進綠色貨物運輸。完善城市路網建設,推動國、省道城鎮過境段、城市出入口改造和城際快速公路建設。加強管控措施,限制非新能源貨物運輸車輛在中心城區通行。發展綠色貨運,優化貨運結構。推進貨物運輸公鐵、鐵水等多式聯運。(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
(三)嚴格實施排放標準。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按國家要求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新車環境監管。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應當向社會公開生產、進口機動車車型、排放檢驗信息和污染控制技術信息,并對信息公開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負責。嚴格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環保裝置抽查。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有關規定,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
(五)加強在用車監督抽測。在車輛集中停放地、維修地開展抽測,重點加強對貨運車、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旅游車等車輛排放狀況的監督抽測。采用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境部門檢測、公安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強化檢驗機構監管。加強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嚴格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制度,規范檢驗程序,提高檢測數據質量。依法查處、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七)加快淘汰老舊車輛。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加大監管力度,嚴禁排放不達標車輛跨區域轉移,鼓勵、引導老舊車等高排放車輛提前報廢更新。(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八)加大新能源車船推廣。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公交、景區、物流、環衛等領域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車替代傳統汽車。完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建立互聯互通的共享充電服務網絡。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九)加快油品質量升級。加快普通柴油品質升級步伐,按國家要求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十)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的行為。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全市加油站抽檢覆蓋率達到95%以上。(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應急局)
(十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整治。嚴格執行《遂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的通告》(遂府通〔2018〕3號)。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清潔化改造和淘汰。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等部門要加強對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督促指導,更新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臺賬。(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
(十二)開展柴油貨車污染整治。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維護(I/M)制度。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采用遙感、便攜式設備等監測技術手段,加大柴油貨車尾氣排放監督抽測,重點對貨運通道、交通干線、物流園區、城市建筑工地周邊等道路的柴油貨車進行抽測。依法查處超標機動車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并追溯相關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違法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
(十三)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推進遙感監測設備配置、平臺建設和聯網工作。2019年底前,建設完善遙感監測網絡、定期排放檢驗機構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加強揚塵管控,提高城市環境管理水平
(一)嚴格施工揚塵監管。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推廣節能降耗的建筑新技術和新工藝,提高綠色施工水平。加強城市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建立揚塵控制責任制度。各縣(區)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要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并定期進行更新。研究制定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技術導則。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準”管控要求,對違法違規的工地,依法停工整改。督促建設單位依法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立揚塵在線監測體系,加強現場檢查力度。嚴禁露天焚燒建筑垃圾、排放有毒煙塵和氣體。加強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揚塵防治,嚴格執行《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及技術管理規程》等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攪拌站綠色環保標準,嚴禁在禁攪區內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或設置移動式攪拌站,推進綠色攪拌站建設。(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
(二)強化道路施工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施工應采取逐段施工方式,盡力減少道路施工揚塵。對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車場和道路兩側裸土,采用綠化硬化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綠化帶“提檔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蓋工程,減少裸土面積,防止泥土灑落。(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三)嚴格城區道路揚塵治理。建立完善渣土運輸管理制度,嚴格審批發放建筑垃圾運輸許可證,對運輸渣土的車輛進行登記注冊,實行一車一證,確保使用達標車輛規范運輸。嚴格渣土、環衛垃圾運輸車輛全密閉管理,嚴格查處拋灑滴漏、帶泥行駛、道路亂開亂挖以及擅自清運工程渣土等行為。加強臟車入城和在城區道路上行駛管理。建立道路設點檢查、聯合夜查等常規檢查及應急處置機制,開展專項執法。(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加強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加大財政投入,科學增配機械化作業設備,合理配備大中小型機械化清掃車輛,提高機械化作業覆蓋面。規范清掃保潔作業程序,綜合使用沖、刷、吸、掃等作業方式提高道路清掃保潔質量。加強快車道、慢車道、人行道、綠化帶、花壇等地段保潔工作,擴大清掃保潔作業覆蓋面。到2020年,市城區(含船山區、遂寧經開區、市河東新區和遂寧高新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縣城區達到60%以上。(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五)強化堆場揚塵管控。工業企業堆場實施規范化全封閉管理,采取覆蓋措施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堆場內進行攪拌、粉碎、篩分等作業時應噴水抑塵。堆場進出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實施密閉或全覆蓋。安裝工業堆場視頻監控設施,實現工業企業堆場揚塵動態管理。加強砂石廠揚塵管控。(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
(六)嚴控城市“五燒”。嚴禁露天焚燒垃圾、落葉和熏制臘肉等行為,加大城中村、居民小區、背街小巷、臨時空地等巡查力度。(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應急局)
倡導文明祭祀,推廣綠色環保祭祀方式,加大宣傳勸導力度,減少祭祀大氣污染。(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城管執法局)
嚴控禁限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燃放,嚴格煙花爆竹銷售審批,減少煙花爆竹銷售點位,減輕煙花爆竹燃放導致的大氣污染。(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應急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
(七)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按照“增加綠點、延長綠線、開辟綠面、拓展綠網”思路,提高城市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開展城市“雙修”“雙百”工程建設。加強道路綠化帶、行道樹、公園、廣場等綠地建設。強化日常養護管理,防止綠化施工及管護中產生揚塵污染。(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八)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五、調整農業結構,發展生態農業
(一)優化種植業結構。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優化糧油種植面積。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進行種植業結構調整,在確保糧食穩定發展的前提下,積極引導發展高效特色經濟作物,減少秸稈產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
(二)推進農業秸稈綜合利用。重點推進秸稈直接還田利用,推廣秸稈粉碎還田、深翻還田、快速腐解。大力推進秸稈能源化利用,推廣秸稈成型燃料利用和農村秸稈氣化應用。推進秸稈飼料化利用,推廣青貯飼料、壓塊飼料等。推動秸稈基料化利用,發展食用菌栽培。積極引導以秸稈為原料的生物質燃油、乙醇、發電、造紙、板材等產業發展。到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三)加強秸稈禁燒。全面加強秸稈禁燒管控,落實市、縣、鄉、村四級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秸稈禁燒管控。在秋收和夏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強化區域聯動。加強秸稈禁燒宣傳,普及秸稈綜合利用知識。(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四)加強農業氨排放控制。加強種植業氨排放控制。開展化肥減量增效示范和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化肥農藥使用量達到國家限定要求。改進施肥方式,調整施肥結構,降低氨排放。加強養殖業氨排放治理。推廣低蛋白飼料,改進養殖場通風環境,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農村地區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推廣種養結合的生態農業循環模式,降低大氣氨排放。(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六、強化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一)強化區域聯防聯控。依托成都平原主戰場,進一步深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在區域內實行環境規劃、標準、監測、環評、執法、信息公開“六統一”。定期召開區域大氣環境形勢分析會,強化信息共享和聯動合作,協力推進大氣污染源頭防控。加強與重慶市潼南區大氣污染防治合作。(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二)加強空氣質量預測研判。完善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充分整合各方數據信息和研究資源,利用大數據等高科技手段,提高對不利氣象條件預測的準確性,強化城市間、市縣間、部門間會商分析,完善專家指導機制,實現對城市空氣質量變化趨勢、污染天氣過程的科學研判。(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三)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以企業污染排放績效為依據,確定實施秋冬季錯峰的重點行業及生產方式,實行差別化管理。水泥行業嚴格落實錯峰生產要求,推動磚瓦、陶瓷等行業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四)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提高空氣質量預警預報能力,逐步實現7天預報,開展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進行“空氣對流法”實驗和其他干預霧霾天氣手段的研發,多途徑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清單,細化應急減排措施,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附件:遂寧市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劃分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船山區、安居區、蓬溪縣、大英縣全域。
備注: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實行更加嚴格的產業準入、環保標準、環境監管制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加強聯防聯控。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努力形成與大氣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發展格局、城市格局。重點區域實行動態評估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