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臨汾發布《關于調整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范圍的通知》,詳情如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臨汾、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壺口風景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目前我市擴散條件較差,污染嚴重。經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同意,決定自12月9日11:00起,將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范圍從平川七縣(市、區)和古縣擴大到全市范圍,目前尚未啟動預警的安澤縣、浮山縣、鄉寧縣、蒲縣、汾西縣、吉縣、大寧縣、隰縣、永和縣和壺口風景區要立即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按規定采取應急響應措施。響應具體措施為: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
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互動。
2.幼兒園、中小學停止戶外課程和活動。
3.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防護宣傳和就醫指導。
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公眾減少駕駛機動車出行,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的揚塵控制力度。
4.拒絕露天燒烤。
5.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污染控制措施
嚴格執行《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峰生產管控方案》(臨政辦發[2019]32號)和《臨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規定的相關減排措施。同時,對納入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實施停限產措施的,要確保停產、限產到位;各類污染防治設施運轉,大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加強用電量變化統計,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限電、斷電。
2.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所有建筑工地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建筑拆除及土石方作業全部停工,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須經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施工。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內道路每日增加兩次保潔,加大濕掃力度;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嚴密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市區規劃區及各縣(市)城市建成區所有施工運輸車輛、渣土運輸車輛、混凝土攪拌車輛全部停運;加強國、省道及縣、鄉公路揚塵污染控制管理,依法查處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掉落、遺撒、拋灑等違法行為。
3.移動源污染控制措施
區域管控措施:加強重型載貨車(含燃氣)管控,禁止駛入綠色運輸示范區,引導外地過境車輛避開綠色運輸示范區行駛。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重點用車單位管控措施:對工業強制性減排措施中未涉及的,日大運輸車次在10輛及以上的重點用車企事業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和改造車輛)進行物料運輸(民生保障、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重點企業和單位在車輛出入口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并保留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同時每日登記所有車輛進出情況,保留至次年4月底。
公交車輛管理: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運營時間,市區規劃區主干線路首班提前30分鐘,晚班延時60分鐘,邊遠線路晚班延時30分鐘。
臨汾市區機動車限行措施:嚴格按照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關于在市區實行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要求執行。
4.散煤控制措施
保證煤供應,加強煤質監管,加大散煤專項整治力度,組織開展散煤清零專項行動,對禁煤區、禁燃區范圍內散煤燃燒及煤、焦在生產、流通、銷售、使用等環節排查,對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5.有關要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重污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的落實及督查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鄉、鎮、村、社區和有關職能部門。市直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應對工作,要第一時間將預警信息通知到管控和服務對象,嚴格監督執法,大限度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減輕對群眾影響。
市大氣辦成員單位每日15:00前要將前一日執法檢查出動人次、檢查企業數量、發現問題數量、整改情況等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情況報至郵箱,要求報送文件為蓋公章PDF版和電子版。市大氣辦將組織對各有關單位應急響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指揮部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