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各綜保區、景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2019—2025年)》已經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9年12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2019—2025年)
為加快推進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及“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建立全州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根據《自治區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5)》(新政辦發〔2019〕27號)精神,結合自治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㈠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1+3+3+改革開放”工作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底線思維和系統思維,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對區域空間環境基礎狀況與結構功能屬性進行系統評價,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的各項制度要求進行統籌銜接,形成覆蓋全州、“落地”到環境管控單元的“三線一單”,并實現成果共享和應用,為博州生態環境保護和發展決策、規劃環評、項目環境準入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等提供支撐,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㈡ 基本原則
——尊重科學,系統評估。尊重自然規律,對區域空間生態環境的結構、功能、承載、質量等進行系統評估,系統掌握區域空間生態、水、大氣、土壤等各要素和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質量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資源開發利用等領域的基礎狀況,形成覆蓋全州、屬性完備的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基礎底圖。
——堅守底線,空間管控。牢固樹立底線意識,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要求,落實到區域空間上,根據區域空間生態環境屬性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形成以“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全面覆蓋,逐步完善。全面開展區域環評,建立一套覆蓋全州的“三線一單”管控體系,在空間精度和管控要求上先粗后細、粗細相宜、不斷深化,在技術方法、實踐模式和配套政策方面積極創新,在實踐應用中不斷完善。
——縱橫聯動,注重銜接。按照自治州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建立工作機制,協調相關領域、相關要素、相關部門的關系,縱橫聯動、形成合力。自治州與各縣市協同開展,工作進度安排和工作成果充分銜接。
——共建共享,動態管理。依托國家、自治區統一搭建的數據共享系統,集成自治州“三線一單”成果,實現國家、自治區與自治州“三線一單”成果及信息系統共享,動態更新。
㈢ 總體目標
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區域環評和全州“三線一單”編制,建設完成“三線一單”數據共享系統,初步形成覆蓋全州的“三線一單”成果。到2020年,完成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本空間單位,全州一張圖、一套系統的“三線一單”成果,正式開展數據共享服務。到2025年,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自治州區域環評管理制度、配套政策、信息平臺。
二、重點任務
㈠ 2019年底前的重點任務
根據國家《“三線一單”編制技術指南(試行)》《“三線一單”編制技術要求(試行)》《“三線一單”成果數據規范(試行)》(以下分別簡稱《技術指南》《技術要求》《數據規范》)等文件要求,系統收集整理區域生態環境及經濟社會等基礎數據,開展區域生態環境、經濟社會基礎與形勢分析,銜接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初步明確環境管控單元,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1.規范整合基礎數據,建立區域環評工作底圖。在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底圖的基礎上,適當補充區域新遙感影像、土地利用、行政區劃、空間規劃、生態環境保護等數據,統一采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對各類生態環境數據實施數字化處理,形成統一、規范的基礎空間工作底圖。
2.開展經濟社會環境綜合分析,確定評價框架與重點。銜接相關規劃、功能區劃、行動計劃、戰略環評等工作基礎,開展生態環境狀況、資源能源稟賦、經濟社會發展和區域發展布局等方面的綜合分析,系統評估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發展、重大資源開發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開展區域生態、水、大氣、土壤等系統評價,識別區域發展帶來的生態影響、環境壓力和環境風險,明確區域環評框架與重點內容。
3.落實生態保護紅線,識別生態空間。全面銜接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成果,考慮區域生態系統完整性、穩定性,結合區域生態安全格局,在已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的基礎上,按照《技術要求》,識別需要加強保護的各類生態空間,制定生態空間分區,結合生態功能保護屬性,明確各類生態空間的管控要求,形成生態空間與生態保護紅線圖。
4.確立環境質量底線,構建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按照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原則,充分銜接相關規劃、計劃、方案確定的環境質量目標、環境質量標準和達標期限要求,開展環境質量改善潛力評估,合理確定分區域、分階段的環境質量底線目標,測算污染物允許排放量,識別需要優先保護和重點管控的區域,建立大氣、水環境管控分區,明確管控要求,形成大氣環境質量底線圖、大氣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圖和水環境質量底線圖、水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圖、大氣環境分區管控圖、水環境分區管控圖。銜接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依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及污染地塊名錄,建立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分區,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形成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分區管控圖。
5.銜接資源利用上線,明確資源管控要求。充分銜接我州水資源、能源等“總量—強度”雙管控要求、“兩個嚴格”土地管理制度以及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等工作基礎,從生態環境質量維護、自然資源資產“保值增值”的角度,開展自然資源利用強度評估,篩選對區域生態環境影響重大的資源、能源類型,明確相應的重點管控區域和管控要求,形成土地資源重點管控區圖、自然資源重點管控區圖等。
6.綜合生態環境管控分區,確定環境管控單元。綜合生態、水、大氣、土壤等環境要素及自然資源的分區成果,銜接生態空間、城鎮空間、工業集聚區及縣市行政邊界,建立功能明確、邊界清晰的環境管控單元,統一環境管控單元編碼,實施分類管理。各縣市可根據自然環境、開發強度、生態環境管理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環境管控單元的空間尺度,環境管控單元原則上細化到鄉鎮尺度。開發強度低、環境沖突小的地方可以適當擴大單元尺度;開發強度高、環境沖突大的區域,應進一步細化環境管控單元,形成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等。
7.落實“三線”的分區管控要求,建立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梳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范性文件要求,銜接我州各類產業發展和開發建設行為的準入規定,基于環境管控單元,統籌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分區管控要求,明確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管控、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準入、限制和禁止的環境要求,建立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相關管控要求。
8.集成“三線一單”成果,建立信息管理和共享平臺。根據國家、自治區相關要求及“三線一單”數據標準規范,建立自治州“三線一單”基礎數據庫,與自治區“三線一單”基礎數據庫銜接共享。利用自治區推送的“三線一單”共享數據和開放的服務功能,結合自治州生態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建立應用于綜合分析、綜合決策與生態環境業務管理的自治州“三線一單”數據應用管理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及動態管理。
㈡ 2020—2025年的重點任務
按照國家、自治區關于區域環評制度建設的部署要求,完善“三線一單”數據成果共享系統及信息平臺,適時更新以自治州“三線一單”為核心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提升生態環境管理水平。具體工作結合自治區后續部署安排穩步推進。
㈢ 主要成果
1.2019年底前預期主要成果。建立一套覆蓋全州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明確一套以“三線”為基礎的生態環境管控要求,建設一套銜接共享的信息管理系統。主要包括文本、圖集、研究報告、信息管理平臺等。
文本成果,即《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線一單”》。包括:生態環境基礎,編制總則,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空間,大氣、水的環境質量底線,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和重點管控區,資源利用上線及重點管控區,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等。
圖集成果,即《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線一單”成果圖集》。包括:范圍圖,生態空間與生態保護紅線圖,水環境質量底線、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及管控區圖,大氣環境質量底線、污染物允許排放量及重點管控區圖,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圖,土地資源重點管控區圖,自然資源重點管控區圖,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等。
研究報告成果,包括《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三線一單”研究報告》《自治州經濟社會環境綜合分析專題研究報告》《自治州生態空間識別專題研究報告》《自治州水環境質量底線專題研究報告》《自治州大氣環境質量底線專題研究報告》《自治州自然資源利用上線專題研究報告》《自治州環境管控單元專題研究報告》《自治州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專題研究報告》等。
信息平臺成果,即應用成果。平臺數據庫應銜接基礎數據庫和工作底圖,系統梳理“三線一單”成果數據,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數據共享平臺對接,實現數據動態交換,預留相關業務管理平臺接口,將“三線一單”管控要求與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結合,建設綜合數據應用平臺,集成數據管理與綜合分析、智能分析與應用服務等功能,實現“三線一單”信息化管理。其中:數據管理與綜合分析應包括基礎數據管理、成果管理、實時業務數據對接、數據綜合查詢及展示等功能;智能分析與應用服務應包括數據共享交換、智能分析支持、多類型用戶服務、應用服務接口、業務管理互動等功能。
2.2020—2025年預期主要成果。按照國家、自治區關于區域環評制度建設的部署要求,完善“三線一單”數據成果共享系統及信息平臺,正式開展數據共享服務;在自治區更新全區“三線一單”的基礎上,更新自治州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原則上每5年更新一次),提升生態環境管理水平;基本形成自治州區域環評制度。具體成果結合自治區后續部署安排進一步細化。
三、預期成效
㈠ 實現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統籌協調。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要求,落實到每個具體的環境管控單元,并針對性地提出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現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統籌協調、系統決策,提升自治州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對內,整合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污染源普查、監測、執法、應急等環境基礎數據;對外,銜接水利、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的數據。將來以“三線一單”作為基礎性平臺,服務于環評管理、排污許可、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等業務管理,支撐生態環境保護參與空間規劃等綜合決策。
㈡ 實現全地域生態環境管控。“三線一單”實現一個平臺一張圖,對自治州全域所有國土空間以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方式,將環境準入、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要求與區域開發銜接,落實到具體區域。對于每個管控單元,明確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開發利用效率等方面的要求,通過“三線一單”數據庫的方式提供給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并將主要成果向社會公開,在一個地方能上什么項目,要達到什么標準,管控到什么程度,政府及其相關部門、企業、公眾均可實時查詢,做到以“三線”框住空間利用格局和開發強度,以“一單”規范開發行為,將生態環境保護的規矩立在前面。
四、進度安排
㈠ 2019年5月—6月。在前期調查研究、收集相關資料的基礎上,明確目標任務和技術標準,建立工作機制,全面啟動自治州區域環評工作。
㈡ 2019年6月—7月。在技術專家團隊的指導下,按照確定的資料收集清單,開展資料收集和調研,綜合分析全州自然環境狀況、資源能源稟賦、社會經濟發展和城鎮化形勢等,建立統一規范的工作底圖。
㈢ 2019年8月—10月。在技術專家團隊的指導下,開展技術攻關,識別全州需加強保護的各類生態空間;明確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底線與允許排放量及重點管控區;確定水資源、土地資源、能源利用上線及重點管控區;銜接生態空間、城鎮空間、工業集聚區及縣市行政邊界,建立環境管控單元;建立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及相關管控要求,形成“三線一單”集成初步成果。
㈣ 2019年10月—12月。就“三線一單”集成初步成果征求自治州各相關部門意見并修改完善,報自治區區域環評工作協調小組審議,開展“三線一單”成果驗收。
㈤ 2020—2025年。根據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提升、經濟技術進步等情況,定期對“三線一單”成果進行動態更新,完善“三線一單”數據共享系統和信息平臺建設。
五、保障措施
㈠ 加強組織領導。為保障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有序推進,成立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協調小組,統籌協調全州區域環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具體負責區域環評的綜合協調、組織管理和實施。
㈡ 加強協同配合。各縣市及州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區域環評工作,根據職責分工,精心組織,密切協作配合,按照時間安排和工作進度,有序推進區域環評工作,確保工作成果質量高、操作性強。各縣市、州直相關部門要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負責協調進度安排、現場工作對接、調研座談、意見反饋等工作。
㈢ 加強調度督導。自治州生態環境局要定期調度、評估工作進展與成效,將區域環評開展情況納入環境保護督察內容。
附件:1.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協調小組
2.各相關部門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職責
附件1
自治州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協調小組
組長:曾 健 自治州黨委常委、副州長
副組長: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政府副秘書長
馬克斯加甫 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員:王祖鵬 自治州發改委副主任
張小舟 自治州工信局副局長
王惠民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長
李洪齋 自治州民政局副局長
高學斌 自治州財政局副局長
庫沙英·阿斯拜克 自治州自然資源局局長
邵 路 自治州林草局副局長
劉 鑫 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張 春 自治州住建局副局長
徐永軍 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蘇布塔 自治州水利局局長
唐 虎 自治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巴音布魯克 自治州畜牧獸醫局局長
賽杰克 自治州文體廣旅局副局長
高文遠 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局長
科 瑪 自治州氣象局副局長
劉 強 博樂市副市長
成 群 阿拉山口市副市長
謝國宏 精河縣副縣長
廖新剛 溫泉縣常務副縣長
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具體負責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推進,辦公室主任由馬克斯加甫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鑫同志兼任。
附件2
各相關部門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職責
自治州生態環境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自治州區域環評工作,負責擬定自治州區域環評工作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組織區域環評的培訓、指導、督促,調度各縣市區域環評工作,負責審查論證、驗收、成果上報和發布。
自治州發改委:負責提供現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關專項規劃以及相關數據和報告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工信局:負責提供現有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工業發展情況和自治州產業園區“十三五”發展規劃、全州園區建設情況及相關數據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公安局:負責提供人口、機動車登記相關數據等。
自治州財政局:負責自治州本級區域環評工作經費預算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自治州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現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圖、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給排水規劃、各類產業集聚區(園區)規劃數據和自治州全域新1:10000全要素矢量數據、土地利用現狀矢量數據及土地利用變化數據資料、基本農田分布矢量數據、遙感影像數據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住建局:負責協助提供污水處理廠和供水廠情況、黑臭水體治理方案及進展情況、城市(縣城)建設統計資料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交通運輸局:負責提供現有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水利局:負責提供自治州供水、用水量統計數據,水資源公報、現有水利普查公報、水資源量評價等情況,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水源地建設規劃、河(湖)長制實施方案,取水口資料,重要河道、水土流失治理規劃工作進展,現有水資源分區圖、水系分布圖,三級以上河流水文站近十年逐月流量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現有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土壤類型分布情況及矢量數據,耕地質量調查數據,低毒無公害農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沼氣利用等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現狀、污染減排、污染預測、污染源分布等統計數據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民政局:負責提供新的行政區劃圖(電子版)及行政區劃調整情況等。
自治州文體廣旅局:負責提供現有《自治州旅游總體規劃》《自治州“十三五”旅游發展規劃》等。
自治州畜牧獸醫局:負責提供畜牧現狀總量和空間分布及畜牧總量增長預測情況,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林草局:負責提供現有林業保護利用規劃、濕地保護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草地、濕地資源調查數據,林地一張圖矢量數據,縣級及以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濕地等禁止開發區分布矢量數據等,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氣象局:負責提供近十年國控氣象站點的平均風玫瑰圖、月均風速、溫度、降水數據,主要氣象站近五年日數據氣象資料(風速、風向、溫度、濕度、氣壓、降水、能見度、云量),協助做好區域環評及成果的分析、應用。
自治州地震局:負責提供地震構造圖及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