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歷史,2013年是重要的時間節點。在這一年,《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大氣十條”發布實施。為貫徹落實“大氣十條”,改善空氣質量,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原環保部在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地區啟動了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這次檢查范圍包括京津冀“2+26”城市、長三角以及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和長三角地區是國家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圍繞這三大重點區域,從2013年開展的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到2017年進行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再到目前正在進行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監督定點幫扶”。由此來看,生態環境部對重點區域所進行的大氣檢查及幫扶已經持續了8年之久。
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
說到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這一特殊名詞的來源,那還得從2013年說起。
2013 年9月,國務院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明確要求到2017年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為治理三大重點污染區域之一的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生態環境部推行“2+26”政策。
從總體上來看,在政策實施后的兩年內,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所在區域環境質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2+26”政策在針對解決冬季污染問題(如“煤改電”“煤改氣”工程等)上,效果尤為明顯。
隨著全國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19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6年同期下降33%,重污染天數下降52%。
盡管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攻堅取得積極成效,但從公布的數據來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仍是全國PM2.5濃度最高的區域,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是其他季節的2倍左右,重污染天數占全年95%以上。2020-2021年秋冬季是第4個攻堅季,任務重,攻堅腳步不能停。
汾渭平原
隨著“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均全面超額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圓滿收官,大氣污染防治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但不可忽視的是,還是有個別區域污染相對較重,時段重污染天氣仍有發生,例如汾渭平原。
早在2018年9月,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成立,晉、陜、豫三省11個市(區)成為聯防聯控區域。區域性的聯防聯控有利于對大氣污染的防治工作,同時,汾渭平原在秋冬季的大氣污染防治上也是依政策而行。2020年10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并且,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也提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要求系統謀劃“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督察執法。
業內人士分析:汾渭平原主要是燃煤多、工業集聚、車輛保有量大,三大結構問題比較突出。在“十三五”時期行之有效的措施可繼續施行。對PM2.5和O3的污染問題要協同控制;對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進行深化,指導其他跨省交界地區、城市群逐步建立區域協作機制;以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為導向,堅決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長三角
2018年以來,長三角地區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空氣質量改善明顯。盡管秋冬季攻堅取得積極成效,但長三角地區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仍比其他季節高50%-70%,重污染天氣占全年95%以上。
2020年10月30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在“十三五”、藍天保衛戰等多重指標的考核壓力下,完成績效分級的工業企業將全面面臨差異化減排。
以水泥行業為例,多地召開水泥行業差異化錯峰生產工作座談會,對秋冬季節錯峰生產進行部署,要求水泥熟料企業按照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落實錯峰生產政策。
隨著“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均全面超額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圓滿收官,大氣污染防治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說,大氣質量改善趨勢已經延續到“十四五”的開局之年。8年又8年,攻堅腳步不停,“天藍”之戰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