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生態環境局,廳機關各處室,各專員辦、廳屬各單位:
《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已經2022年第3次廳長辦公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按要求落實。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2022年1月24日
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也是全面實施“十四五”規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關鍵之年。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生態環境部工作要求,現對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參加湖北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好省委十一屆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按照省“兩會”、省政府第六次全體(擴大)會議和2022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要求,以生態省建設為統領,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長江大保護,全力推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主動服務“六穩”“六保”,助力加快建設美麗湖北、率先實現綠色崛起,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主要目標
對標“十四五”目標及時序進度,保持戰略定力,堅持穩中求進、統籌兼顧,2022年主要指標設置為:
1.水環境方面。全省地表水省控斷面(水域)優良比例達到88.3%,劣Ⅴ類斷面比例控制在0.3%以內。其中,國控斷面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
2.大氣環境方面。全省國考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重污染天數比率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
3.土壤環境方面。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工業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率滿足“十四五”規劃時序進度要求,推進醫療廢物監管和處置“兩個100%”。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面。全省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
6.生態環境安全方面。全省生態環境狀況指數保持“良好”,不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責任事件和生態環境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信訪事件。放射性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高風險核技術利用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率達到100%,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三、重點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印發實施《湖北省“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做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管理,健全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開展發電行業控排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專項監督幫扶。積極穩妥推進碳金融產品創新應用,有序構建碳金融產品體系,打造碳金融中心。完善湖北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政策,保障碳市場平穩運行。大力推進低碳城市、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等多層次試點示范,積極爭取氣候投融資試點。
2.扎實推進生態省建設。組織生態省建設考核。持續開展生態省“五級聯創”,完成2022年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以及省級生態鄉鎮、村驗收和命名。組織推薦申報第六批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縣和“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推動湖北生態省建設信息管理平臺建設。
3.優化營商環境。制定廳2022年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清單,推進《省生態環境廳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規則》落實落地。嚴格落實“四減”,積極主動服務“六穩”“六保”。動態更新“三本臺賬”,做好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把“兩高”項目環境準入關。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跨省通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構建全周期閉環信用監管機制,有序推進“互聯網+監管”,完成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任務。持續推進培育壯大現代化工產業鏈、節能環保產業鏈和家禽及蛋制品產業鏈。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1.推進長江高水平保護。落實《湖北省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方案》。推進長江經濟帶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湖北省總磷污染控制方案》。探索開展長江流域水生態考核評價。謀劃長江大保護平臺二期項目建設。組織開展美麗河湖創建。加快推進長江排污口整治。推進建立跨省、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2.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出臺湖北省空氣質量改善行動計劃,推進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等標志性戰役,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治。提升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及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水平。加快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進度,持續實施工業爐窯綜合整治,研究推進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及玻璃、陶瓷等行業污染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推廣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推動落實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以及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加大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執法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標準和應對機制,健全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體系。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宣貫力度,實施聲環境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與調整常態化、聲環境功能區自動監測。
3.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實施重點流域“1+10+N”規劃體系。加強水功能區監測評估及監督管理。優化“十四五”地表水環境質量評估考核,對考核不合格區域(流域)實施建設項目污染排放倍量替代。鞏固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6月底前,指導完成縣級城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方案。優化排污口設置管理。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和監管。加強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及重點湖泊保護監督,開展環湖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推進梁子湖、斧頭湖、長湖等入(出)湖港渠整治、入湖口濕地及環湖緩沖帶建設,探索開展湖區水生植被恢復。協同開展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管控,推進湖泊清淤試點。
4.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強化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開展典型行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實施農用地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加強污染地塊動態監管,落實土壤污染重點單位監管,鞏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開展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實施襄陽市、荊州市地下水污染治理試點,推進宜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新增完成700個建制村農村環境整治。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積極申報國家級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印發《湖北省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與監督指導實施方案》,探索建立農業面源污染監測評估體系,有序推進鐘祥市農業面源污染監督指導試點。
5.強化固體廢物綜合治理。出臺《湖北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持續開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推進鉛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督促全省醫廢危廢補短板工程建設。開展“無廢”城市創建。持續推進重點尾礦庫污染治理,加強磷石膏庫環境污染治理監管。持續推進重點重金屬減排工作,落實新建項目重金屬總量替代制度,探索建立重點重金屬排污權交易管理制度。做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基金補貼審核。推進我省國際履約項目實施。
6.加強重大項目謀劃實施。積極謀劃中央生態環境資金項目,夯實項目前期基礎,著力提升項目入庫率和項目質量,爭取中央財政支持。配合省直相關部門爭取第二批國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試點落地實施。統籌做好生態環境補短板工程項目進展調度、驗收總結,持續開展省直部門重大項目謀劃和推動轉建。實施更加精細的資金項目全過程績效管理,切實規范、加快項目實施。加強與金融機構對接,探索儲備生態環保金融項目。爭取更多試點項目進入國家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項目清單。
(三)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1.加強生態保護監管。完善試點市縣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基礎信息臺賬,探索制定湖北省生態保護紅線監督實施意見。完成2015-2020年生態狀況變化遙感調查評估。持續開展“綠盾2022”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加快自然保護地重點問題整改銷號。啟動全省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成效評估試點。研究制定《湖北省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施意見》,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試點調查。籌備參加COP15大會第二階段展覽,組織開展“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宣傳活動。探索推進區域生態環境聯保共治。
2.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持續開展核與輻射安全隱患排查,高效運轉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開展全省輻射環境監測網新增監測點位選點論證工作,完成國控網輻射環境監測任務,發布全省輻射環境質量報告。推進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在線跟蹤監控全覆蓋。完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提高輻射事故應急反應和處置能力。強化電磁項目合法性監督,推動湖北省通信基站電磁環境管理與監測平臺建設。做好新舊放廢庫運行更替工作。
3.嚴防生態環境風險。加強環境應急值守,及時科學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推廣實施流域突發水污染事件“南陽實踐”,編制重點河流“一河一策一圖”應急響應方案,組織跨區域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演練。開展危險廢物、礦山尾礦庫、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范監察。強化重點河湖水華風險防控。做好環境信訪安全工作。
(四)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1.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報請印發《湖北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構建“1+1+1+N”整改方案體系,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反饋問題整改落實。開展第一輪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情況現場監察。
2.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實施和普法宣傳工作。配合開展《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條例》起草。推動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政策實施。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改革,加快完成《湖北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及交易辦法》制修訂。推進全省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實施。組織開展全省第四屆生態環境法律知識競賽。
3.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對企業偷排偷放、逃避監管、弄虛作假等主觀惡意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嚴懲不貸的高壓態勢,堅持發現一起、重罰一起。打好排污許可“雙百”攻堅戰,組織開展系列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加大對涉VOCs排放企業的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在部分市、縣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規范化創建試點。組織開展環境執法業務培訓和生態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建立健全執法信息化應用管理體系。
4.提高生態環境監測與評價水平。印發《湖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監測規劃》。逐步實現省控湖泊水質自動監測全覆蓋。加強地方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監測能力建設。推行地級城市大氣中揮發性有機物非甲烷總烴自動監測。組織開展農用地土壤重金屬溯源、地下水專項監測。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及入河排污口、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相關堆場、尾礦庫等開展污染源執法監測。開展生態環境狀況指數(EI)和生態質量指數(EQI)并行評價,組織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提升水生態監測能力與綜合分析水平,配合國家做好水生物多樣性監測考核試點工作。
5.強化生態環境治理科技支撐保障。持續加強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控制、應對氣候變化、環境監測與監管、執法與應急等多方面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天空地一體化”監測網絡。以“三磷”整治、湖泊水污染治理、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等為重點,做好2022年省級環保科研項目立項工作。組織襄陽、宜昌、荊州、荊門等城市有序推進協同控制“一市一策”研究。啟動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駐點跟蹤研究(二期)。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工作。
6.加大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力度。規范優化新聞發布工作,主動曝光制約綠色發展的突出問題及典型案例,強化輿情研判和輿論引導,及時做好新聞熱點回應。加強全省生態環境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及時發布政務信息。高標準辦好2022年環境日湖北主場活動,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主題系列活動。落實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志愿服務,著力打造湖北經驗和荊楚品牌。
(五)全面加強生態環境鐵軍建設
1.抓好政治思想建設。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抓好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以生態環保、全面從嚴治黨、意識形態、國家安全等為重點開展黨組中心組集中學習。扎實做好黨史學習教育總結工作,探索建立“我為群眾辦實事”長效機制。認真抓好經常性思想教育,不斷增強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
2.筑牢基層戰斗堡壘。認真抓好基層黨建,落實“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及時發現推廣先進典型,全面提升基層黨建水平。及時做好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和委員增補選工作。認真開展黨務紀檢干部培訓。按要求做好黨的二十大和中國共產黨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工作。
3.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落實中央紀委十九屆六次全會和省紀委全會精神,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堅持不懈把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抓好黨風廉政宣教月、黨規黨紀和監察法規宣傳教育“八進八建”活動,大力開展清廉機關建設。持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深入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緊盯重點領域、關鍵崗位,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發揮巡視巡察利劍作用,繼續對廳屬單位開展常態化巡察工作。
4.強化干部隊伍建設。深化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做實“后半篇文章”。把政治過硬擺在首位,加強干部培養、鍛煉和考核,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選人用人導向,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干部隊伍。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教育培訓,提升干部能力素質。
5.提升文明創建實效。大力開展“講文明、樹新風”“全民閱讀、書香機關”以及“文明處室”、“文明個人”和“文明家庭”評選表彰活動,豐富文體活動內容。扎實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履行好定點幫扶責任。堅持黨建帶群建,充分發揮群團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
6.完成共性目標任務。加強法治建設、平安建設(綜治工作)、民族團結進步、政務信息、政府信息公開、維穩、反恐、國家安全、打擊非法集資、建議提案辦理、保密、網絡安全、密碼管理、目標責任制管理、預算管理、檔案管理、機關后勤、愛國衛生、全民健身、國土綠化、老干部、工青婦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