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0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日前申報程序已完成。
申報主體:在河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管理規范的汽車整車制造企業。
支持方向: 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適應市場需求,積極研發新車型,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加快導入新車型,不斷提高市場占有率和品牌影響力。
原文如下: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做大做強新能源汽車產業有關要求,不斷推動傳統車企向新能源汽車方向轉型,加快推進我省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廳研究制定了《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現印發你們。請各市認真組織指導本地符合要求的企業開展申報工作,申報資料嚴格按照編制要點編制并于8月15日前上報。
聯系電話:0311-87801895 87800069
郵寄地址:石家莊市新華區和平西路402號
附件: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8月10日
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做大做強新能源汽車產業有關要求,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積極導入新車型,擴大市場占有率,不斷推動傳統車企向新能源汽車方向轉型,加快推進我省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現組織開展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為做好相關工作,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申報主體
在河北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管理規范的汽車整車制造企業。
二、支持方向
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適應市場需求,積極研發新車型,支持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加快導入新車型,不斷提高市場占有率和品牌影響力。
三、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為取得生產資質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
2.申報主體生產經營情況良好。
3.申報主體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近3年不存在重大的環保、質量、安全事故、稅收問題和使用財政專項資金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
4.申報主體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產品未被工信部責令停止生產和銷售,未被撤銷產品《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5.申報主體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為2021年8月1日(含)至2022年7月31日(含)進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的新發布車型。
6.申報主體申報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產品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生產。
四、申報材料及辦理程序
(一)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書。
2.申報主體應提交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三證合一企業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申報主體應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對應的公告頁。
4.申報主體應提交本地生產整車證明材料及銷售購車合同、發票及明細表等佐證材料。
5.申報主體應提交相關年度繳稅證明材料。
6.申報主體應提交申報承諾書。
(二)申報程序
1.發布申報通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2022 年申報通知,明確申報條件、受理時間和申報材料編制要求等。
2.申報材料初步審核。各市(含辛集、定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按照要求組織本地區企業申報,對本轄區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核查有關審批手續原件,逐個出具初審情況說明。
五、工作要求
(一)在項目申報、審核、評審管理過程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材料完整一致性及項目申報單位的信用信息進行審核。項目單位對項目資金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出具真實性聲明,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統一匯總上報本地區推薦項目,于8月15日前將上報文件、資金申請報告一式兩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紙質版、電子版光盤),電子版正文為word格式,附件為pdf格式,表格為excel格式。
(三)項目評審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現場財務評審等,提出擬支持項目建議。
附件:2022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項目申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