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級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快我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示范工作進度,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1〕3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新發展理念,準確把握海綿城市建設內涵,將海綿城市建設作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和轉變城市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堅持全域謀劃、系統施策、因地制宜、有序實施,統籌示范建設、城市更新與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全力做好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各項工作,切實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和安全韌性,著力改善水環境質量,有效利用雨水資源,不斷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
系統化全域推進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各項工作,以解決城市排水防澇短板問題為重點,綜合施策,全域覆蓋,建立健全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控、投融資機制、技術標準體系和相關配套政策,形成長效機制。新、改、擴建項目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充分發揮建筑、道路、綠地、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和緩釋作用,有效提升城市蓄水、滲水和涵養水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努力形成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到2023年,全市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明顯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實,城市建成區4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2025年城市建成區50%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三)基本原則
1. 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綜合考慮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地理條件、水資源狀況、排水設施現狀等因素,科學劃定城市藍線和綠線,因地制宜確定海綿城市建設目標和相關控制指標,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城市規劃體系,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引領約束作用,在規劃管理中全面落實和執行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
2. 統籌建設、有序推進。按照新區建設和老區改造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經濟適用,急緩有序,突出重點,逐步進行海綿型公園綠地、海綿型住宅區、海綿型道路廣場等項目建設,有序擴大海綿城市建設區域。
3. 轉變理念、生態優先。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注重城市生態環境保護,合理控制城市雨水徑流,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解決城市發展中面臨的水安全、水生態、水環境、水資源等問題。
4. 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調控引導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創新投融資機制,構建多渠道、社會廣泛參與的海綿城市建設投融資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編制規劃,完善標準體系
1. 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編制或修編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當參考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分區目標,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有關要求。因地制宜完善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合理確定海綿城市建設指標控制與引導內容,加強與其他規劃的銜接與融合。各部門編制或修編城市豎向、道路、綠地、水系統、排水防澇等專項規劃時應當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充分銜接。(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級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各景區管委會,以下各項工作均須各區縣、工業園區和景區管委會落實,不再重復列舉)
2. 編制系統化全域推進實施方案。以解決城市核心水問題為重點,從流域尺度或排水分區尺度出發,以城市水循環系統的生態健康平衡為目標,定量、定性分析城市涉水問題及成因,有效銜接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突出連片效應,構建可行性強的工程體系,編制系統化實施方案,落實海綿城市相關規劃目標,系統制定海綿城市建設任務,統籌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全過程,為海綿城市建設實施提供技術指引。(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3. 加強海綿城市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加快編制符合我市實際的海綿城市建設地方標準規范及技術導則,突出海綿城市建設的技術性要求和關鍵性內容,形成強有力的規劃、設計、施工、運維地方技術標準體系,指導項目全過程落地。(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二)強化過程管控,加強項目管理
1. 所有新(改、擴)建項目要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實施,將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落實到立項、規劃、建設、驗收、管理全過程。已審批未開工的新(改、擴)建項目,須補充海綿城市專項設計并按程序報審實施;在建且附屬工程尚未完工的項目,應結合工程進度科學調整方案,最大限度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和要求。納入海綿城市系統化實施方案項目庫或投資規模1億元以上(主要包含建筑工程和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不含大型設施設備購置費用,下同)的項目,作為示范項目予以管控;其他項目投資規模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作為重點項目予以管控;投資規模不足5000萬元的作為一般項目予以管控;對海綿城市建設示范意義重大的項目,可按照實際需要提升管控等級。(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局)
2. 在立項階段,對于政府投資項目,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編制海綿城市建設專項章節,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審批部門要嚴把源頭關,強化對海綿設施技術可行性、投資合理性的審查,并在批復中予以載明。對相關內容缺失的,不予審查通過。對于社會投資項目,應同步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并在備案建設內容中予以明確。(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委)
3. 在規劃階段,將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海綿城市建設指標管控要求納入宗地規劃條件、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各項目在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時應有海綿城市專項篇章(以下簡稱專章),分析說明海綿城市整體規劃思路、預期指標和指標可達性。在報審項目規劃設計方案時,示范項目海綿城市專章應同步報市海綿辦專家組審查,由專家組出具審查意見;重點項目專章應報同級海綿辦審查并出具意見;一般項目由行業審批部門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4. 在設計階段,強化設計文件中海綿城市相關內容,各項目在初步設計中需編制海綿專章,明確設計依據、項目概況、項目所在區域自然條件和海綿城市建設本底分析、與上位規劃及有關政策要求銜接情況、項目海綿城市建設條件分析、海綿設施方案設計、投資概算;在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需對設計方案進行深化,在辦理施工許可證前,要按照項目建設計劃,編制整體或分區海綿城市建設專項施工圖,按程序開展施工圖審查,圖審機構應在審查報告中明確海綿城市專項審查結論。在報審項目設計成果時,示范項目海綿城市專章應同步報市海綿辦專家組審查,由專家組出具審查意見;重點項目專章應報同級海綿辦審查并出具意見;一般項目由行業審批部門進行審查。對不滿足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不得出具設計審查合格意見,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在水利、交通行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等環節,應當同步審查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5. 在建設階段,強化海綿城市建設管控,全過程監管建設項目,嚴格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海綿城市建設內容和相關要求施工。對不滿足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由相應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項目建設單位停工整改。市住建局結合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同步加強對示范項目落實施工圖設計中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各區縣住建部門做好轄區所有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日常監管。其他行業部門結合各自職能,在行業管理中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
6. 在驗收階段,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明確海綿城市建設項目驗收主要內容及相關工程設施建設的落實情況,并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聯合驗收。自然資源部門重點對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內容落實情況進行核查,住建部門重點對海綿城市相關設施建設質量安全情況進行核查,其他部門結合行業職責,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內容的驗收工作。示范項目應邀請市海綿辦專家組參與驗收,由專家組同步出具海綿城市建設專項驗收意見;重點項目應邀請同級海綿辦參加驗收并出具意見。對不符合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和技術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組織驗收,行業主管部門不予出具專項驗收意見。(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
(三)堅持以點帶面,統籌有序推進
1. 推進新老城區海綿城市建設。對于新開發區域,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單位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加強規劃建設管理的全過程管控,積極做好項目示范引領。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園、綠地、廣場、河道等公益性項目要率先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相關要求。老城區要結合棚戶區改造和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以解決城市內澇、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2. 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達標建設。優化雨水排放系統,逐步實現集中外排向分散引導、有序收集、就地消納、資源化利用的轉變。結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澇要求,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蓄集雨水,削減洪峰,加快改造消除城市易澇點。加強城市排水管渠和泵站等排澇設施的建設和維護管理,不斷提升城市排水防澇水平。(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3. 扎實開展排水管網排查和雨污水混接點改造。對于已按規劃建設雨污水管網的區域,加強對排水管網的日常排查與管護,杜絕新增錯接亂接現象,逐步改造消除既有混錯接點。(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4. 推進海綿型城市綠地、廣場建設改造。城市綠地在滿足景觀、游憩等功能的基礎上,兼顧雨水調蓄、凈化等生態功能,盡可能為周邊區域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優化廣場建設的排水方式,提高城市廣場對雨水的滯、蓄能力,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
5. 加強海綿型建筑、小區和單位建設。城市道路、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類新建住宅小區、單位庭院、各類大型公共建設項目要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老舊小區、老舊工業園區、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同步考慮海綿城市建設技術要求與排水設施能力,有序開展改造提升,力爭達到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已批在建的項目應結合實際,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簡便、經濟實用的原則,通過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改造,落實低影響開發要求。(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6. 實施海綿型道路及附屬設施建設。城市道路應結合紅線內外綠地空間、道路縱坡及標準斷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統布局等,建設海綿城市雨水控制設施。(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7. 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設施布局提標。加快中水回用管網體系建設,滿足項目用水需求。在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及生態景觀等領域優先使用再生水。(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水務局)
8. 加強生態水系建設。科學制定城市水系保護與改造方案,按照“全域治水”的理念,開展全域河道治理,加快完成漆水河、沮河等重點流域河道截污和生態修復,充分發揮河道生態系統對雨水的積蓄、過濾、凈化功能,改善河道生態環境。加強濱水綠廊建設,實施岸坡生態化處理,建設海綿型生態水系。(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9. 探索建立智慧海綿信息管理平臺。結合已建立的智能化、信息化系統及智慧城市建設有關要求,有序整合相關涉水信息平臺,搭建銅川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一體化信息平臺,開展降水、排水、工程建設管理維護等動態監測,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實現雨水動態監控和綜合調度,為海綿城市管理提供信息保障。(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10. 強化建設評估和運行維護管理。完善海綿城市建設評估機制,定期開展實施效果評估,科學編制海綿城市自評報告。按照“以評促改、以評促建”原則,推進項目建設實施。明確項目建成后運行維護責任主體,落實維護工作,確保海綿設施正常發揮功能。做好運行維護,不得擅自拆改,不得非法侵占、損毀海綿城市設施。(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統籌調度和組織推進。市海綿辦要強化日常管理,不定期開展項目審批監管和項目成效的督查。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是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責任主體,要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統籌規劃建設。各區縣海綿辦負責本行政區內海綿城市規劃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技術指導,配合市海綿辦做好監督考核等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落實各項規劃確定的海綿城市建設控制目標、指標和技術要求。加快成立銅川市海綿城市技術服務中心,在示范期內配合市海綿辦開展相關工作,示范期結束后全面承接后續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級相關單位)
(二)加強資金管理。市審計局委派專班要對海綿城市建設所有項目招標、工程建設質量、資金使用和管理全程參與監督,堅決不允許超出工程資金預算范圍。(責任單位: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
(三)廣泛宣傳培訓。充分發揮輿論引導作用,深入宣傳海綿城市建設對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的重大意義,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海綿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升從業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加強科技創新,鼓勵科研、設計、施工、制造單位、企業積極開展海綿城市設施、設備、技術等的研發,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海綿城市建設提供科技支撐。(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市科技局)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