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重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修訂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一是國家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有新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著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等指導性文件,對優化預警啟動標準、分區分類設置預警分級指標、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完善應急減排清單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的要求。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要求,成渝地區建立重污染天氣共同應對機制,推進應急響應一體聯動。2022年1月,四川省已正式印發《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試行)》,將細顆粒物和臭氧兩項空氣質量指標的應急啟動門檻從空氣質量指數(AQI)200加嚴至150,與我市2018年版《重慶市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2018年版應急預案”)AQI大于200才啟動的分級差異較大。
三是原預案不符合新形勢下全市重污染天氣的應急管理要求。2018年版應急預案存在預警和應急響應分級設置與國家最新要求不一致(國家為三級,重慶市為四級)、現行預案適用范圍設置較窄(原適用范圍為主城都市區,因空氣質量國控點位擴展,現在需擴大適用預警區域至全市范圍)、應急措施不滿足國家新要求(需完善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壓實應急減排比例,落實大氣工業源“一廠一策”)等問題,因此《應急預案》對上述內容進行了修訂。
二、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共有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為總則,明確《預案》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預案體系。
第二部分為組織機構和職責,明確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及其辦公室的組成、職責。
第三部分為監測與預警,明確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三個等級,對重污染天氣監測、會商、預警分級、預警條件、預警發布、預警調整和解除作出相關規定。
第四部分為應急響應,明確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時,分別對應啟動“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對區縣級預警的應急響應措施提出了總體要求,對市級預警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職責進行了細化。
第五部分為信息公開,一是各區縣要及時報告預警發布、調整和解除,二是市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通報預警預報、應急響應等情況,三是通過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和應對情況。
第六部分為總結評估,明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結束后,及時調查、分析、評估響應措施落實情況及效果,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第七部分為應急保障,明確隊伍保障、物資保障、經費保障、信息聯絡保障、其他保障等5個方面內容。
第八部分為監督問責,明確加強智能化監管手段和嚴肅查處措施不落實等行為。
第九部分為附則,對名詞術語、預案管理、預案銜接、預案解釋和實施時間進行說明。
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精細化預警應對控制分區。
將原預警范圍從主城中心城區及其他主城都市區影響區域擴展到全市范圍,包括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將全市劃分為主城都市區、渝東北片區、渝東南片區三大片區,分區分級開展重污染預警及應急響應。
(二)調整預警分級及標準。
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將四級預警調整為三級預警,其中原來的藍色預警調整為發布健康提示。
二是增設臭氧濃度為啟動條件,并將其與細顆粒物指標一起,污染等級加嚴至中度污染(AQI150)的啟動門檻,與四川省2022年修訂的最新預案預警分級基本一致。
三是完善應急響應措施。明確強制性應急措施的減排比例,對各區縣制定應急減排清單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強化川渝協同應對。
《應急預案》增加川渝毗鄰地區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內容,強化聯合會商、信息共享、區域協同應對等工作。
總之,新修訂的《應急預案》進一步規范了我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為實現成渝地區按照統一的啟動標準,開展重污染天氣污染聯防聯控,提高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確保環境安全和公眾健康提供支撐。
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會同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指導各區縣(自治縣)、有關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修訂及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
原標題:關于《重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