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開向社會征求《“十四五”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文件明確,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2月9日前,將《意見反饋表》發送至gutichu@tj.gov.cn郵箱,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十四五”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天津市“十四五”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征求意見稿)
目 錄
前 言
一、 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工作回顧
二、 面臨形勢及存在問題
三、需求預測及缺口分析
四、總體要求
五、 規劃任務
六、 保障措施
前 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精神,統籌推進天津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特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以推動形成與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危險廢物處置體系為目標,基準年為2021年,規劃期為2022年至2025年,在對現有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開展評估的基礎上,綜合考慮《中共天津市委關于制定天津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等相關規劃方案,對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的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規劃。
一、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工作回顧
“十三五”以來,我市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緊圍繞建設美麗天津的總體藍圖,加快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危險廢物領域,以提升危險廢物“三個能力”為目標,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加快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能力建設,全力保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危險廢物領域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全過程管理模式初步形成
我市著力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組織開展《天津市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廢物專項行動》、《2020-2022年天津市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危險廢物等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危險廢物現場檢查、管理計劃備案、產生情況申報、電子轉移聯單運行、持危險廢物許可證單位年報報送等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消除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隱患,實現了危險廢物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零發生,初步形成了危險廢物全過程閉環管理模式。
(二)收集利用處置能力穩步提升
我市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推進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建設,以摸清危險廢物產生數據底數為基礎,動態更新“一戶一檔”信息庫,以重點行業企業為對象,開展危廢大檢查大排查大整改,實現了危險廢物100%的無害化處置。2021年,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96.97萬噸,較2015年增長327.18%。截止到2021年底,我市共有危險廢物經營單位43家,總能力218.86萬噸/年,較2015年增長207.86%,其中,利用能力152.10萬噸/年,較2015年增長154.18%,集中處置能力27.41萬噸/年,較2015年增長143.64%,“十三五”以來新增收集能力39.35萬噸/年。
(三)收運體系逐步完善
以新“固廢法”頒布實施為契機,聚焦我市中小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集難題,以中小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學校等單位及社會源為對象,積極開展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依法依規向2家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發放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收集范圍覆蓋全市所有行政區,初步形成了我市中小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集網絡;積極推進我市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工作,落實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設立集中轉運點10個,收集網點82個,初步建立了規范有序的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體系。
(四)保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
在新冠肺炎疫情初期迅速制定醫療廢物處置應急措施預案,構建了“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醫療廢物協同處置”三道屏障,在全國率先應用了全過程可視化監控系統,健全了醫療廢物全覆蓋收運體系。涵蓋了醫療機構、定點醫院、重點隔離點、港口、進口冷鏈、三站一場等各類場所,實現了涉疫情醫療廢物專人專項專物的精準管理,形成產生方、運輸方、處置方、監管方四位一體的監管模式,保障了疫情期間醫療廢物“應收盡收、應處盡處”。截止到2021年底,我市醫療廢物處置能力達到了45.59萬噸/年(其中集中處置能力1.46萬噸/年,應急處置能力44.13萬噸/年),2021年我市醫療廢物處置量2.17萬噸(其中涉疫情醫療廢物0.59萬噸),無害化處置率為100.00%,保障了醫療廢物及涉疫情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置。
(五)助推區域協同發展
“十三五”以來,面向華北地區共享我市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資源,依托國家危險廢物處置工程技術(天津)中心,提供危險廢物處置技術支持及人才培養,積極幫助北京市處理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緩解首都危險廢物處置壓力,為河北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滄州冀環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建設及運行提供了全方位支持。2020年起,按照生態環境部要求,我局與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積極對接協商,推動建立華北地區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并于2021年12月簽訂了《華北地區危險廢物聯防聯控聯治合作協議》,建立危險廢物跨省市轉移“白名單”制度,推進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共建共享,將京津冀區域合作升級為華北整體區域合作,進一步推動華北地區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區域間合作共贏。
(六)提前布局集中處置能力建設
考慮到“十三五”末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能力將接近飽和,按照《2008-2010年天津生態市建設行動計劃》、《天津市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規劃》,提前布局天津濱海合佳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二期焚燒項目,處置能力6.60萬噸/年,2018年啟動建設,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委關于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要求,2020年啟動天津瀚洋匯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擴建項目,處置能力1.10萬噸/年,2021年建成投入使用。
二、面臨形勢及存在問題
(一)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實現生態文明建設新進步的第一個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關鍵時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黨的二十大提出了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的新任務。2020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1年5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提出加強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進一步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建立信息化監管體系,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充分保障,危險廢物轉移傾倒案件得到有效監管等一系列要求。
“十四五”期間我市深入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美麗天津建設邁出重大步伐。在制定《天津市碳達峰碳中和促進條例》的基礎上,穩步推進“雙碳”工作。推進全域“無廢城市”建設,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著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構建以智能科技產業為引領,以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為重點,以裝備制造、汽車、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優勢產業為支撐的“1+3+4”現代工業產業體系。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規模擴大,我市危險廢物產生總量也將隨之增加,充分保障危險廢物處置利用需求仍是我市危險廢物管理重點工作。
(二)存在問題
1.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存在短板
危險焚燒殘渣等特殊類別危險廢物是危險廢物管理的難點和焦點之一,“十三五”期間,我市危險焚燒殘渣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已經顯現,“十四五”期間,隨著新建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的上馬,危險廢物焚燒殘渣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更加突出。據調查,安全填埋仍是現階段我國危險廢物焚燒殘渣處置的主要方式,但考慮到我市屬于沿海城市,面臨填埋場選址困難等因素,以及在“無廢城市”的長期戰略布局下,探索推動危險廢物焚燒殘渣“無害化替代處置技術”是主要的解決途徑之一。
2.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監管能力有待加強
目前,我市現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十四五”期間,隨著國家對信息技術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深入推行,我市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電子數據全覆蓋范圍和信息化追溯能力仍需完善;涉危險廢物單位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電子臺賬、電子轉移聯單等信息化要求有待加強,全過程監控體系建設有待深入推進;信息化系統與執法檢查等管理需求仍需深度融合,數字化分析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3.危險廢物環境應急處置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十三五”以來,我市環境突發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和天津濱海合佳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處置。環境應急過程中的危險廢物處置往往涉及多個管理單位、多種處置方式,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渠道、方式的單一選擇未必是最佳的。因此,“十四五”期間,亟需整合我市危廢應急處置資源,建立科學完善的危廢應急處置體系,進一步挖掘我市危廢環境應急處置能力。
三、需求預測及缺口分析
根據需求預測結果,考慮我市現有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經測算,“十四五”期間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能力能夠完全滿足我市處置需求,危險廢物填埋處置能力缺口約10.77萬噸。
(一)需求預測
基于灰色預測模型,綜合考慮我市產業布局、危險廢物產生量、危險廢物焚燒量、危險廢物填埋量、危險廢物貯存量、危險廢物名錄調整等因素,預計到2025年,全市危險廢物產生量約105.43萬噸/年,其中,危險廢物焚燒量約12.75萬噸,危險廢物填埋量約3.84萬噸。
截至目前,我市現有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能力13.82萬噸/年,我市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能力滿足處置需求。
(二)缺口分析
“十四五”期間全市危險廢物填埋量約14.75萬噸,截止到2021年底我市填埋庫容7.47萬噸, “十四五”期間危險廢物填埋處置能力缺口約7.28萬噸。
四、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核心,以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為原則,規范引導、科學規劃我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為重點,著力提升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和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切實有效防范環境風險,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二)規劃原則
1.源頭管控,信息監管
強化源頭管控,統籌產業規劃布局。強化信息監管,推動危險廢物監管信息化轉型,優化危險廢物產生、轉移、處置的全過程監管模式。
2.嚴格準入,低碳發展
強化環境安全管理,嚴格把控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項目建設,對于利用處置能力過剩的類別,嚴格審批新改擴建項目;支持研發、推廣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生產工藝和設備,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的綠色化方式。
3.能力匹配,公平競爭
結合我市危險廢物產生類別、產生量及增長趨勢等多方面因素,對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實行總量控制,推動我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與處置需求相匹配的健康有序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危險廢物監管體系;危險廢物收運體系持續優化,信息化體系逐步完善,利用處置技術和運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確保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滿足我市行政區域內的處置需求;配合國家建設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推動華北地區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共建共享,完善區域協同合作機制。
五、規劃任務
根據危險廢物處置需求預測及缺口分析結果,結合我市雙城發展格局及各區實際情況,對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及配套服務進行規劃布局。
(一)強化危險廢物源頭管控
強化源頭管控,持續推動重點行業企業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化,加強重大產業規劃項目的危險廢物評估論證,優先實行企業內部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鼓勵企業自行建設配套利用處置設施。
按照國家危險廢物鑒別管理辦法,制定我市危險廢物鑒別管理文件,推動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規范危險廢物鑒別程序和鑒別單位管理要求。
(二)完善區域協同合作機制
嚴格按照《華北地區危險廢物聯防聯控聯治合作協議》,進一步完善華北地區危險廢物聯防聯控聯治合作機制。依托我市危險廢物處置技術等優勢和河北、山西、內蒙古的資源、產業優勢,合作建設區域性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共建共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實現危險廢物處置能力的優勢互補。
(三)統籌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1.推動危險廢物填埋及替代處置能力建設
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繼續推動建設危險廢物剛性填埋場,在環境風險可控的條件下,推進危險廢物焚燒殘渣跨省轉移合作,探索危險廢物焚燒殘渣 “無害化替代處置技術”,支持危險廢物焚燒殘渣玻璃化等技術研發落地。
2.保障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鞏固我市“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醫療廢物協同處置”三道屏障,保障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在現有醫療廢物全過程可視化監控系統基礎上,不斷完善醫療廢物智能化監管模式。動態更新應急處置資源清單,確保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探索移動式應急處置設施在不同應急場景的應用,為重大疫情提供就地處置保障。
3.健全危險廢物應急處置體系
依托我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檢測分析機構、危險廢物運輸單位等,建立多元化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清單,合理配置危險廢物應急物資保障能力和儲備物資,完善預測警報、分析研判、總結評估等機制,強化監測預警手段,拓寬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渠道,健全分級分類的危險應急處置體系,進一步提升我市危險廢物環境應急能力。危險廢物應急轉移處置遵循就近原則,避免危險廢物長距離運輸風險;優先選用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方式,利用價值低或危險系數高的危險廢物選用焚燒/填埋處置方式。
(四)健全危險廢物收運網絡體系
開展我市中小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集試點評估工作,提升收集單位運營水平,通過收集試點單位輻射服務中小產廢單位,加快提升中小產廢單位主體責任意識,有效打通中小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實解決中小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收集處理難題,優化營商環境。
(五)推進危險廢物信息化體系建設
按照生態環境部信息化工程建設要求,完善我市危險廢物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推動實現危險廢物產生情況在線申報、管理計劃在線備案、轉移電子聯單在線運行、利用處置情況在線報告和全過程在線監控。探索運用物聯網、大數據、5G+等先進技術,以醫療廢物全過程可視化監控系統為模板,推進涉廢重點環節視頻監控、電子標簽等監控手段,推動實現危險廢物產生、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在線監管。
(六)推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
總結我市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試點工作經驗,完善“點對點”定向利用工作機制。繼續開展危險廢物“點對點”定向利用試點,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創建“無廢集團”,進一步拓寬我市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資源化利用途徑,提高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率。
(七)促進危險廢物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
探索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等量替代”的監管模式,指導危險廢物新改擴建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及驗收等工作,推動現有利用處置設施提質增效,淘汰落后工藝,提高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財政金融政策
積極探索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化和資源化的激勵政策,加強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扶持政策,加大對危險廢物監管信息化及應急處置財政投入,利用綠色金融助力低碳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項目的信貸投放。
(二)加快先進技術推廣
整合社會科研資源,推動組建危險廢物領域“專家智庫”,鼓勵企業加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科研投入,重點研究和示范推廣危險廢物焚燒殘渣無害化替代處置技術,推動移動式應急處置技術研發,加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技術成果共享與轉化。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鼓勵發揮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發布行業自律公約,引導涉危險廢物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規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四)加強社會輿論監督
加大新聞媒體環境宣傳力度,定期開展社會公開課、環保進課堂、進社區等社會公開活動,推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向公眾開放參觀,繼續實施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維護公民環境權益,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形成社會參與支持,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