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政發〔2023〕1號賀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賀州市進一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現將《賀州市進一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賀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賀州市進一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鄉村建設行動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的決策部署,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5年)》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加強監管維護進一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為持續深化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強化治理工作常態長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西“4·27”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市第五次黨代會的部署要求,堅持把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作為鄉村建設的重點和突破口,以加強村莊衛生保潔、垃圾分類減量、補齊設施短板、構建長效機制為重點,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日常運行管理,統籌縣鄉村三級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建設和服務,持續推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典型案例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進一步擴大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范圍,提高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能力,為全面實現鄉村振興提供良好的環境支撐。
二、工作目標
要以“有完善的設施設備、有成熟的治理技術、有穩定的保潔隊伍、有完善的監管制度、有長效的資金保障”等“五有”標準為目標,到2025年底,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對自然村基本實現全覆蓋,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明顯提升,有條件的村莊實現生活垃圾分類、源頭減量。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對行政村的覆蓋率保持95%以上,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
三、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村民自治。推動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強化各級各有關部門的職能職責,明確村民的責任和義務,形成齊抓共管、聯合治理農村生活垃圾的良好局面。
(二)因地制宜、科學治理。綜合鎮(鄉)、村人口規模、自然環境和經濟條件等因素,合理確定收集、清運、處理模式。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建設項目,實現區域共享、連片治理。
(三)分類減量、科學處置。按照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的總體要求,探索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途徑方法,健全完善收運處置體系,提升治理成效。
(四)全面治理、注重長效。堅持全面推進、不留死角,堅持久久為功、一抓到底,嚴防“走過場”“一陣風”,確保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持續開展、健康發展。
四、工作職責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鄉村清潔條例》有關規定,結合賀州市機構改革安排和職能調整,以及賀州市黨委、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職責如下:
(一)賀州市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市城市管理局牽頭統籌協調和推動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負責指導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村莊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健全完善農村生活垃圾長效運行維護管理制度等工作,對城鎮垃圾違法違規向農村地區轉移開展工作檢查。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市城市管理局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對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屬于危險廢物的,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和推進村莊清潔行動、村莊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等工作;指導和推進耕地、農田、水田中屬于農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并納入農村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統一處理。
市供銷社負責
再生資源回網點、分揀中心等設施建設,會同市城市管理局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環衛清運網絡銜接。
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積極利用預算內投資、本級財政預算資金、政府專項債等,支持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和運行維護。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和推進高速公路、國(省、縣)道等公路兩旁范圍內農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并納入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統一處理。
市水利局負責指導和推進河道管理范圍內、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農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并納入農村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統一處理。
(二)縣(區)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本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參照賀州市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分工進一步細化明確本級各部門工作職責,制定本級本地區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要加強村莊清潔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管理、鞏固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成效、健全完善長效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對城鎮垃圾違法違規向農村地區轉移開展檢查等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五、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優化收運處置體系設施布局
優化縣、鄉、村三級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設施布局體系,合理選擇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加快補齊鄉村垃圾處理(中轉)設施短板,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立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日常監管和運營維護體系,保持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對行政村的覆蓋率達到95%以上。〔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及相應責任部門負責本地貫徹落實工作,以下責任單位均包含縣(區)人民政府及相應責任部門〕
(二)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資源化利用
推廣適合農村實際的垃圾分類處理方式,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2022 年,開展一批農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試點,探索符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2023—2025年,擴大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源頭減量試點范圍,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轉運率、無害化處理率、資源化利用率,到2025年,全市實行分類處理的行政村達到25%。探索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運輸補貼制度,統籌建設可回收物集散場地和分揀處理中心,推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與環衛清運網絡協作融合,建設一批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中心、有機肥料廠,創建一批賀州市級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區)。擴大供銷社等農村生活垃圾和資源回收利用網絡服務覆蓋面,協同推進廢舊農膜、農藥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積極探索農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納方式,鼓勵用于村內道路、入戶路、景觀等建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局、鄉村振興局、供銷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建設,不斷提高無害化處理水平
突出常住人口規模和便于投放、清運的原則,合理確定村內生活垃圾收運設施類型、建設密度和需求數量,規范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點設置,避免對周邊環境造成二次污染。加大環境設施建設力度,集中配備一批農村日常環衛保潔工具、垃圾收集箱和清掃、清運車輛,有條件的逐步推廣使用壓縮式垃圾轉運車,提高農村生活垃圾轉運效率,逐步補齊農村環境設施建設短板。合理規劃建設垃圾中轉設施,原則上每個鄉鎮必須建設垃圾轉運站。根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公布至2025年各地保留的鎮、村級處理設施名錄,要對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產生的爐渣、飛灰、污水、滲透液等,做好收集、貯存及處理等工作。要逐步取締露天垃圾收集池,建設或配置密閉式垃圾收集點(站),普及壓縮式垃圾中轉站和密閉式運輸車輛,取締簡易填埋、露天焚燒等落后的處理方式。堅決禁止隨意傾倒、拋撒、露天焚燒農村生活垃圾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溝渠等直接堆放、填埋農村生活垃圾等行為。(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開展農村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
制定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日常巡查機制,鎮級每半月、縣級每月巡查一次、市級不定期巡查。根據排查出不同類型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地理位置、堆體規模、垃圾成分、周邊環境、水文地質條件及水平垂直滲透等情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風險等級評估,采取“一處一策”方式確定整治方案并開展整治。建立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工作臺賬,實施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整治滾動銷號制度,完成一處、銷號一處。對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回潮。(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建立完善長效運行管護機制,不斷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加強村莊衛生保潔。鞏固拓展“美麗賀州”鄉村建設活動成果,保持村莊清潔整潔。大力實施村莊清潔行動,以“三清一改”(清理農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內塘溝、清理畜禽養殖糞污等農業生產廢棄物,改變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的不良習慣)為重點。突出清理死角盲區,由“清臟”向“治亂”拓展,由村莊面上清潔向屋內庭院、村莊周邊拓展,配足配齊村屯保潔員,盡可能多安排農村公益性崗位,保持保潔員隊伍穩定。通過“門前三包”等制度明確村民責任,引導農民逐步養成良好衛生習慣,推動村莊清潔行動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住建局、衛健委、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大力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進程。各縣(區)推進垃圾處理城鄉一體化改革,創新環境衛生管理體制,由縣級統一購買第三方服務,引導和支持專業化的社會力量參與村莊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等工作的運營與管理,大力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和信息化。縣級牽頭部門建立相關監督制度,由部門、鄉鎮監督第三方按協議要求,保證工作質量。力爭到2025年,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實現全覆蓋。(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建立完善常態化管理機制。各縣(區)要壓實運行維護企業或單位的責任,做到垃圾規范投放、日產日清。加強對村莊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系統運行管理維護等工作的巡查檢查和所轄區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場化服務質量監督的考核力度,開展經常性的抽查和暗訪工作,及時通報有關情況。要建立網格化管理模式,設立村級巡查監督員,加強日常巡查監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要充分利用好“壯美鄉村”二維碼,構建基層監督舉報渠道,并加大社會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的監督力度,不定期開展暗訪督導工作,形成全方面、立體式監督格局。市級將采取“四不兩直”方式,沖著問題去,實行點對點實地指導。同時,積極推動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建立農戶合理付費、村級組織統籌、政府適當給予補助的運行管理維護經費保障制度。(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廣泛動員群眾,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機制。各縣(區)要廣泛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引領,以村民自治組織為紐帶,圍繞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農民群眾全過程參與的工作機制。動員群眾共同謀劃,組織村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制定、垃圾收集點選址等工作,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動員群眾共建體系,組織村民定期打掃庭院和房前屋后衛生,因地制宜建立農戶繳費制度。動員群眾共管環境,制定村民環境衛生行為準則或將有關內容寫入村規民約,明確村民自覺維護公共環境的義務。動員群眾共評效果,建立村莊清潔理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定期開展環境衛生檢查,組織村民對垃圾治理效果進行評價。推進工作成果群眾共享,通過建立積分制,設立“紅黑榜”等多種方式對農戶進行激勵,結合實際對工作情況較好的保潔員、工作成效突出的村莊給予獎勵。(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財政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把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全局,按照“五有”的目標,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市城市管理局要切實履行牽頭部門職責,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強化指導服務。市直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溝通,認真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總體部署和部門職責分工抓好各項工作落實,進一步強化工作合力。各縣(區)要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實施方案,建立目標明確、責任清晰的工作機制,整合各類資源,完善設施建設,保障日常運行,強力抓緊推進。并于2023年1月20日前將實施方案報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備案。
(二)積極籌措落實資金。各縣(區)要加大本級財政投入力度,設計多元化的財政性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加強與金融機構、社會資本的溝通銜接,積極推介包裝項目,爭取中央和自治區相關項目支持。鼓勵通過融資擔保、貸款貼息、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搭建多元化資金投入體系,保障項目建設資金需求。鼓勵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發揮專業化、規模化建設和運營的優勢,積極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項目建設和運營。
(三)加強督促檢查。要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檢查機制,將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檢查計劃和重點工作督查重要內容,并納入年度縣(區)、市直相關部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重要內容,納入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街接重點暗訪事項。日常要采取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發現的問題壓實責任,督促問題徹底整改到位,檢查結果及時向同級黨委、政府報告,不斷提升全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對隨意傾倒、堆放、露天焚燒、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農村生活垃圾以及城鎮垃圾違法違規向農村地區轉移、違法違規形成新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并給予處罰。
(四)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偨Y宣傳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經驗做法和典型范例。將改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納入公益性宣傳范圍,充分借助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傳統媒體,創新利用新媒體平臺,深入開展宣傳報道。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提升全民環境衛生、環境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暢通公眾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公眾監督村莊衛生保潔、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收運處置等情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熱點問題,有效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