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建設美麗上海新征程的實施意見》, 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邁向建設美麗黃浦新征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 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作為推動源頭治理、促進綠色轉型的總抓手, 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寬廣度, 更加突出 精準科學依法治污,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加快建設宜商宜居宜業宜游的美麗黃浦。
到2025年,區域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 生態服務功能穩定恢復,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單位增加值能耗、水耗、碳排放持續降低,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細顆粒物(PM 2.5 ) 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 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0%以上, 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氣;區內水域面積只增不減,景觀水質、水生態功能進一步提升,逐步擴大海綿城市建設區;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各類 固體廢物 資源化利用水平持續提升; 著力優化區域綠化布局; 生態空間 質量和功能整體提升,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2.81平方米 。
二、全面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
(一)著力建設碳達峰引領區。建立健全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進機制,開展建筑等分領域碳達峰課題研究。全面落實我區 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 ,組織實施可再生能源發展,建筑、交通領域綠色低碳等一批碳達峰專項行動,同步謀劃遠期碳中和目標及實施路徑,切實發揮黃浦區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領示范作用。聚焦園區、社區、樓宇和企事業單位,加快形成一批零碳技術示范場景和示范項目,推進近零建筑等試點工作。每年編制區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形成區溫室氣體清單分領域報告及總報告。推動上海新天地等公共建筑完成碳排放審計工作, 建立健全區域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和監控服務平臺 ,加快推動全市首個區級碳普惠平臺建設。
(二)深化發展低碳特色項目。持續推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發展, 加強落實情況檢查力度 。加大對城市更新過程中低碳建筑推廣,嚴格執行各類建筑用能和碳排放限額設計標準,新建建筑100%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 70%以上的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兩星級及以上標準 。推進既有建筑裝修改造過程中的節能改造,探索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綠色更新雙碳路徑和關鍵技術。 推進新建建筑應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 培育示范項目。實施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二期工程,加強前沿信息技術、先進節能技術的融合與集成應用,著力打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國內標桿”。
(三)積極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體系。打造公交優先、慢行友好的城區客運體系,不斷優化公交出行結構,積 極 發展慢行交通 。 在新天地湖濱路試點分時步行基礎上,進一步探索擴大分時 步 行試點范圍。推動“人行暢通計劃”, 重點啟動 董家渡區域立體連廊系統 、西藏南路-河南南路-延安東路沿線,淮海公園及企業天地周邊立體連廊系統三個片區研究。 推進區域內環衛、公交、公務車新能源化發展,加速存量替換,黨政機關公務車輛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既有充電樁直流快充更換,快充數量占比力爭達到50%以上,建設2個以上充電樁示范小區。 推進智慧停車改建, 提升改造龍華東路公共充電站,擴容電量和設備,實現超級快充功能。
(四)持續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大力發展高端服務業,聚焦金融服務業、商貿服務業、專業服務業等重點產業領域,不斷完善產業布局。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速建設一批創新產業園區和產業平臺,進一步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全區 第三產業 中的占比。 加快發展 節能低碳環保產業,鼓勵更多企業發展建設成為生態環境保護 優秀 企業。加強決策管理機制建設,在商業結構調整、文創產業提升、園區建設管理中,注重節能環保提前介入。 支持金融服務業引領高端服務業發展,做到產業優化升級與綠色轉型發展相一致。 支持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發揮作用,服務黃浦區綠色產業發展。
(五)推進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 ,編寫重點用能單位白皮書,發布節能晴雨表,推進區重點用能(監控)單位管理平臺二期建設,提升3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監控)單位能源臺賬管理水平。創新建設區域碳排放智慧監管平臺,形成全區碳排放地圖,實現對碳排放數據實時跟蹤和動態管理。提高能耗監測顆粒度,實現建筑能耗監測分區細化。篩查高耗能淘汰設備及低效設備,推動設備能級提升。 開展能源審計和能耗公示,推動重點樓宇能耗下降。優化建筑用能結構, 有序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相關政策, 加快推動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建設一批建筑光伏一體化示范項目。 積極推進打浦橋街道、半淞園路街道開展整街道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
(六)開展綠色低碳示范創建。推進“一大會址·新天地”近零碳排放實踐區創建 和市級 低碳社區創建 ,完善創建實施方案及計劃,持續跟進創建重點項目落實情況 。加強董家渡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引領作用 ,推進 第二輪綠色生態城區創建,建立指標管控體系,重點片區率先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分類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重點領域創建活動。開展延中綠地生態品質提升與碳中和技術示范應用課題研究,通過對水環境治理修復與城市綠地土壤改良技術、生物多樣性營建等專項研究,探索中心城區綠地固碳增匯、緩解熱島效應等功能。
(七)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認真落實《上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意見》和分類分區環境管控要求 ,嚴格遵守 重點管控單元(中心城區)使用清潔能源、加強生活和交通領域污染治理、建設項目能耗水耗符合相關限值等各項具體要求, 加強“三線一單”成果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 、 區域布局管控、項目落地、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
(八)踐行綠色低碳生活。落實 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提升采購能效標準,加大綠色產品相關標準在政府采購中的應用。發揮綠色消費引領作用,推廣節能環保低碳產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 有序推進賓旅館行業及餐飲單位一次性用品消耗減量化,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減少或降低塑料制品的采購品種和數量,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 基本建立全區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倡導綠色生活行為模式,營造“城市生活、樂享低碳”文化氛圍。
三、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九)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新一輪環境空氣質量改善計劃。加大揮發性有機物( VOCs )無組織排放管控力度, 通過源頭消減、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式 推進汽修、印刷、干洗等 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 落實食品加工行業 VOCs應急減排, 挖掘加油站、汽修行業 VOCs減排空間,推進實施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 , 加大對涉VOCs排放單位執法檢查力度,嚴 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推進消耗臭氧層物質(ODS)企業管理,開展涉ODS銷售、制冷維修備案企業專項檢查,規范備案及臺賬記錄等行為。
(十)加大移動源污染控制。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屬地化管理工作,嚴格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申報登記管理制度,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監察、監測聯動管理體系,全面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 達標治理。 鼓勵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者淘汰老舊機械設備,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強在用機動車監管,繼續落實重型柴油車監管及監測工作,督促用車單位和個人對無法達到排放標準的車輛進行維修或淘汰更新。
(十一)加強社會源排放綜合治理。加強揚塵污染控制,持續 開展建筑工地、道路揚塵控制巡查及聯合整治 。 推進市政工程采用覆罩法和裝配式施工。嚴格落實新開工工地場地硬化處理、泥漿干化、進出場車輛沖洗等措施。全面推進揚塵在線監控設備安裝,對揚塵濃度較高單位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加強道路保潔頻次,合理調整路線,延長保潔時間,加強易污染路段清掃,嚴格控制散落垃圾、滴漏垃圾在路面上滯留時間。持續優化餐飲油煙智慧化精細化監管機制,全面推進餐飲油煙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和綜合樓宇集約化管理,深入推行小餐飲標準化建設。鞏固碼頭環境 綜合整治成果,督促碼頭經營單位依法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加強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長效監督管理,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使用。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十二)持續完善河湖常態管理。深化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長+檢察長”機制,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監督聯動,探索實踐依法治 水新模式。推進區內其他河湖、小微水體管理、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等相關工作,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完成本區 黃浦江、蘇州河、日暉港沿線 入河排污口排查 和 溯源,形成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檔”和專項工作報告,推進實施排污口分類整治。加強 本區 備用水源區域內環境監管,嚴格控制周邊新增污染源,確保備用水源安全。
(十三)加快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對區內新、改、擴建項目實施全過程海綿城市建設有效管控。統籌協調給排水、園林綠地、道路、住宅小區、水務系統等設施建設,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海綿城市建設案例,推進董家渡花橋項目、牛莊路道路積水改善工程、民防苑口袋花園改造項目、匯龍新城微改造項目以及蒙自泵站景觀提升和海綿改造試點工程等重點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合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以海綿城市建設為重點,積極開發雨水利用空間,進行地下空間總體布局,形成功能適宜、布局合理的豎向結構。完善城市綠色生態基礎設施功能,提高地面透水率,增加雨水調蓄模塊,繼續協調推進大型綠地、公園的雨水收集利用系統工程,提高雨水資源利用水平。
(十四)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和醫療污水的監管。加強區內重點排污企業 、 固廢中轉站和環衛車輛洗車點污水排放 以及 污水二級生化處理 、 醫療 污水 處理 設施 監管,落實設施檢修、維護、拆除、閑置等報告制度, 確保 設備正常運行 、 污水達標排放。 加強疫情防控醫療污水排放單位幫扶指導和信息調度,督促落實醫療污水消毒處理和自行監測主體責任。 根據長江經濟帶 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警示片披露內容,開展自查自糾, 持續 鞏固提升問題整治 成效 。
五、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十五)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強化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落實 建設用地準入等制度, 完善符合本區實際 的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機制, 確保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加強 用地 歷史信息管理, 按要求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風險管控 。加強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監管執法 , 督促 土地使用權人 落實土壤污染防治主體責任。開展非法排污清理整頓,嚴查工業固廢、危險廢物非法傾倒填埋、廢水地下偷排等土壤污染行為。
(十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優化社區分類投放管理,鞏固長效機制,著力補強分類收運服務,積極破解資源利用瓶頸,不斷促進源頭減量,推進標準化菜市場配置濕垃圾就地處理設備。 完善提升“兩網融合”體系,在可回收物“點、站”基本覆蓋基礎上,積極 提升 可回收物服務點功能 ,因地制宜推行“回收服務進小區”流動型回收服務模式。 指導區主體回收企業 , 完善再生資源物流 收運 體系, 加大 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政策實施 力度 。
(十七)加強危險廢物風險防控。完善全過程危廢監管體系, 提升監管效能。 深化推進醫療廢物收運“黃浦模式”,形成符合本區特點的各類小微產廢單位危險廢物規范收集方式,實現規范貯存和 及時處置 。配合市級部門開展新化學物質申報登記核查和跟蹤控制檢查工作。 探索區 “無廢城市” 建設實施路徑,不斷提升固體廢物管理的系統化、法制化、科學化和精細化程度。
(十八)強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市級部門基本完成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構建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劃分工作 ,有序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六、 切實維護城市生態安全
(十九)探索公園城市建設模式。以生態綠色的高品質公共空間為載體,圍繞“ +公園 ”新空間布局模式和“公園 + ”新場景營造模式,積極推進公園城市建設。在“一核、兩帶、三片”綠化空間結構基礎上,緊扣區域發展脈搏,規劃引領形成“一心”“四脈”“一軸”的空間發展格局。因地制宜推進黃浦口袋公園品牌化建設。通過系統增綠、立體綠化,繼續挖掘增“靚”補綠空間。 打開公園圍墻, 推進單位附屬綠地開放工作,打造“無邊界”綠化生態空間。 通過推進“公園+文化”,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創造跨界新體驗,同時以“一大”會址紀念館與太平橋綠地為核心,孕育一批優質紅色文化展示模塊,進一步打造公園紅色品牌的標識度。 陸續打造豫園—老城廂、南京路—人民廣場、淮海路—新天地、打浦橋—世博浦西園區等一批公園城市先行示范區。到2025年,初步建成活力澎湃的文化中心。
(二十)做實做強“三美聯動”。鞏固深化無違建先進街道創建成果,實現重點類型存量違法建筑 “清庫” 。 以背街小巷作為突破點和提高點, 各 街道每年至少完成1條背街小巷整治 。 持續優化小區環境,全區“美麗家園”小區累計建成率達到70%以上,力爭90%以上社區創建達標“綠色社區”。聚焦 重點 區域,合力推進第二輪“美麗街區”建設 , 助力構建黃浦美好生活圈。
(二十一)確保核與輻射安全。依法 對核技術利用單位實行嚴格準入許可制度,對射線裝置等實行全生命周期監管 和 全覆蓋分級分類監管,強化高風險源管控、優化低風險項目監管 ,及時消除各項安全隱患。 加強輻射應急和預警體系建設,探索運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監管效能,提高核技術利用單位自我管理能力,確保區內輻射污染零事故。 開展年度應急演練,提高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加強 通訊基站等 電磁輻射污染防治與科普宣傳。
(二十二)完善環境應急防控體系建設。全 面實施重點風險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落實企業風險防控措施,提升企業生態環境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能力。完善環境應急防控體系建設,建立 健全 覆蓋 政府 部門 、園區 及重點風險 企業 的 環境應急預案體系 。加強環境應急處 置隊伍建設,強化 生態環境 、公安、交通、衛生等多部門應急聯動。
七、提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十三)強化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加強本區 生態 環境保護體系建設,結合區域污染源排放特點,聚焦環境管理規范空白領域及新興環境問題,創新精細化管理機制和方法,制定 落實施工工地等污染控制 區級規范標準 。 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公益訴訟制度 , 及時溝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各領域的線索、情況, 通過 區檢察院在案件調查、磋商協調等環節提前介入,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磋商成功率 。
(二十四)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認真落實綠色信貸相關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對綠色環保產業的信貸支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持續推進 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征管成效評估。加強環境保護稅與排污許可、環境執法等其他環境管理制度的銜接。積極落實現行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十五)健全生態環境資金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確保生態環境資金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相匹配。 完善《黃浦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政策文件,發揮專項資金引導作用,提高節能示范項目扶持標準,擴大扶持范圍,切實提升年節能量。
(二十六)實施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行動。完 善污水治理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市地表徑流 污染控制 和市政排水設施 管理。啟動新一輪排水系統建設工程,推進中央商務區和新延安東排水系統控污提標工程建設,完成通溝污泥處置站建設。推進雨污混接整治工作, 開展排水設施排查,周期性檢測 排水 管道設施,加大老齡管道維護、修復和更換力度。規范設置區級有害垃圾貯存點,推進固廢貯存中轉場所、環衛大樓、建筑垃圾分揀中心、回收物中轉站及中轉場建設。
(二十七)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構建以排污許可證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體系 , 開展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備安裝、聯網、備案工作, 強化環境監管、監測與執法聯動 ,形成 與排污許可相銜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機制 。繼續落實常態化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管理制度,在市級清單基礎上,根據區情實際,建立區級正面清單 。健全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 ,充分利用無人機、在線監控、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開展非現場執法檢查,輔助科學決策和精準執法。加強環境綜合執法能力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各類 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認真 落實《黃浦區生態文明建設協同推進實施辦法》, 制定《黃浦區關于賦能基層生態環境治理、加強協同聯動工作實施辦法》,通過加強部門間聯勤聯動,賦能基層生態環境治理 。
(二十八)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智慧監測體系。大力發展生態環境智慧監測監控,探索拓寬自動監測技術應用范圍,推動5G、物聯網、傳感器、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監測監控中的應用。 發揮科技監管優勢,將建筑工地揚塵自動在線監測系統與“智慧工地”監管平臺對接,全面推進施工揚塵治理標準化、數字化、信息化建設。 繼續完善餐飲油煙、工地揚塵自動在線監 控 網絡,探索開展社會源移動監測。繼續推進環境監測專項能力建設,聚焦區域環境改善、 排污許可事 后監管 等 重點領域與項目,增強 大氣、 廢水 和 土壤等領域監測能力 , 逐步拓展生物領域 監測 項目。建立固定污染源監測數據檢索系統, 實現 2025年基本覆蓋本區污染源企業。
(二十九)構建服務型科技創新體系。全面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實現生態環境審批和服務事項全程網上辦理 ,加快推進各類生態環境全域全量整合、匯聚及綜合分析,強化智能場景開發應用,形成覆蓋區內主要污染行業的智慧監管平臺 。 通過 推廣排污單位污染排放智慧管理系統等 “大數據”分析手段,前移污染防治關口,構建預警研判、精準查找、閉環處置的“三位一體”治理體系 。依托區 城運綜合管理平臺,搭建生態環境執法監管事項聯動模塊,提升生態環境常態化事項監管能力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
(三十)強化組織領導。依托黃浦區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加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的統籌領導、協調推進和監督落實,確保完成各項任務。依托區 城運綜合管理平臺 ,加強部門協同、條塊聯動 ,構建減污降碳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機制。
(三十一)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部門 、各街道 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 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細化實化污染防治攻堅政策舉措,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區法院和 區 檢察院要加強環境司法。區 生態 文明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任務分解,加強調度評估,重大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三十二)強化監督考核。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法律 監督 和工作監督力度 。區政協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專題協商和民主監督力度。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各項工作完成情況 納入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 體系, 作為區生態環境保護 專項 督 查 重點,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三十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紙、 廣播、 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 做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報道與經驗推廣。健全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體系。推動環保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完善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和有獎舉報機制。
(三十四)強化隊伍建設。推進生態環境執法 和 監測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不斷加強對一線執法監測人員的常態化教育培訓,全面提升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業務水平。樹立鮮明選人用人導向,加大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勇于擔當、表現優秀干部的表彰和選拔力度。
原標題: 中共黃浦區委 黃浦區人民政府 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邁向建設美麗黃浦新征程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