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商會11月產業分析簡報
2023年11月
再生纖維工業化量產和高值化再利用
國內再生滌綸制造行業以小型企業為主,行業集中度低,且大部分中小型企業同質化嚴重,產業對價格波動敏感性較高。產業存在一些不正當的競爭現象,如價格戰、模仿戰、專利侵權、商標侵權、企業名稱侵權等。
企業發展重點:開展廢棄PET資源回收-再生成品制備的全生命周期分析,建立原材料篩選模式,優化能源管理,原材料再生價值和碳排放的配置,開發高附加值的差別化和功能性纖維。加大對復合功能性纖維產品研發和包裝行業產品的利用開發,促進高品質的循環再利用纖維在紡織服裝、家裝家紡、包裝材料等行業領域的應用。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補貼情況
我國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和消費升級導致廢棄電子廢棄物產量激增。全國每年生產大量的電器電子產品,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2 年彩色電視機產量為19578.26 萬臺,電冰箱產量為8664.43 萬臺,洗衣機產量為9106.32 萬臺,空調產量22247.34 萬臺,微型計算機產量43418.16 萬臺,吸排油煙機產量 3970.66 萬臺。電子產品保有量基數大,近年已進入淘汰高峰期,預計2023年有超過兩億臺家電報廢,且歷年累積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也在急劇增長。
廢棄電器電子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環境危害性極強,野蠻拆解、掩埋焚燒等不安全拆解處置將對環境和人類健康安全產生嚴重后果,且含有大量的
貴金屬、
稀有金屬等可
再生資源,具有極大的回收再利用價值。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在包裝材料、電器電子設備、汽車等領域通過相關立法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歐盟關于廢舊電子電器設備(WEEE)法規(2012/19/EU),規定2019年65%已售出電子電器設備得到回收,或者85%的廢舊電子電器設備得到回收,有效地提高了資源利用率,取得了顯著的環境效益并帶動了產業的增長。
大力推動廢棄電器電子回收利用,推動強化生產者責任延伸,是實現社會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重要手段。國家發改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措施》(國辦函〔2023〕70號)提出,深入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加強廢舊家電回收。有條件的地區可對綠色智能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等予以適當補貼,按照產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異化政策支持。
《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國辦發〔2022〕37號),具體舉措包括實施好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政策,積極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和家電下鄉。
為規范全國廢電器回收處理處置,防止和減少環境污染,早在2009年,國務院頒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明確了目錄制度、多渠道回收和集中處理制度、規劃制度、資格許可制度及處理基金制度。
在政策制度設計方面,《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提出建立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并確定了生產者的回收義務,墊定了政策實施的上位法基礎。針對列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14 種電器電子產品管理,已經貫穿了電器電子產品生產、流通、回收處理和循環利用的全生命周期。
在污染控制方面,生態環境部出臺了系列辦法、規章、指南和規范,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國家持續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回收量增長迅速,按照《關于鼓勵家電生產企業開展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的通知》(發改產業〔2021〕1102號)、《關于組織開展第二批家電生產企業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產業〔2023〕572號),相關部門已啟動了二批家電生產企業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針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器四類家用電器,進一步加強回收產品流向管控,海爾、格力、TCL、美的、長虹、海信、志高、新飛等數家企業參與申報廢舊家電目標回收總量超過2000萬臺。
在資金支持保障方面,國家設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從資金來源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規定,“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代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繳納義務。”配套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2〕34號)于2012年起執行。
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應繳納的基金,由稅務局負責征收,進口電器電子產品的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繳納的基金,由海關負責征收。地方政府按數量定額征收的資金全額上繳中央國庫,納入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用于補貼回收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
基金制度對于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消費再利用體系循環發揮重要作用。2012年至2021年間,國家累計發放近250億元廢電器處理基金用于補貼處理企業,2022年全國91家企業共獲得基金補貼約186329萬元,污染防控效果顯著,全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數量大幅增長,銅、鋁、鐵、塑料等資源產出率穩步提升。
截至2022年底,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已處理約7.7億臺廢電器,有效引導電子廢物從個體商販回收進入正規處理企業處理,抑制了個體非法拆解的環境隱患出現。廢電器回收處理產業實現跨越式發展,2012年至2021年,處理企業生產能力由0.46億臺/年增長至1.72億臺/年,年實際處理量由1010萬臺增長至8785萬臺。
從區域分布來看,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處理數量和從業企業數量較大,華南地區處理數量相對偏低,東北、西南和西北地區基本維持穩定,東北地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數量最小。
在資金支出層面,基金由財政部統一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基金發放需經過三級環保部門的嚴格審批并公示,參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國環規固體〔2019〕1號)執行。取得資質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處置企業可以申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基金補貼。基金補貼標準以報廢家電所含有毒有害物質的處置成本為依據,其動態調整對于電器電子產品回收——拆解——再利用產業鏈的市場主體產生深遠影響,將導致利潤在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之間的再分配和再平衡。
補貼標準最初為電視機85元/臺、微型計算機85元/臺、電冰箱80元/臺、洗衣機35元/臺、空氣調節器35元/臺。其后于2015年和2021年進行了二次調整,按照四部委聯合發布《關于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通知》(財稅〔2021〕10號),各種電器電子產品普遍下調。由于基金收支不平衡,資金缺口巨大,出現了入不敷出、補貼滯后等現象。
基金征收定價為7~13元,而處理補貼定價為35~130元,征收占比補貼:電視機19%~22%、電冰箱14%,洗衣機16%~20%,電冰箱15%,空氣調節器5%~8%,平均占比僅15%。此外,相關部門審核周期較長使補貼資金的發放時間過于延遲滯后,企業需要墊付大量資金以彌補廢舊電器電子采購費用缺口。
隨著補貼標準下調,拆解企業能夠負擔的廢棄電器電子回收價格也隨之下降,拆解企業為控制成本必須壓低廢舊物資回收價格,打破了社會回收商和拆解企業之間的利益分配格局。從基金設立以來的成效來看,廢舊電器電子回收再利用行業快速發展,產業發展呈現出規范化、集中化、產業化的發展趨勢。但由于拆解企業不掌握主導權導致議價能力弱,基金補貼的最大受益方是社會回收商。
雖然個別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建立了回收渠道,但是大部分企業仍依賴社會個體戶、“黃牛”等作為原料主要來源,呈現多元化離散型等特點,形成由個體商戶、二手市場、維修商、生產商、銷售商、處理企業、專門回收企業或平臺、回收網點、 “城市礦產 ”示范基地等組成的回收體系。
根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拆解處理作業及生產管理指南(2015年版)》(公告2014年第82號)要求,“確保各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量達到年許可能力的20%以上”。后端拆解再利用企業申請基金補貼,則必須保證拆解量,對于廢棄電子產品的需求量有剛性需求,使下游拆解企業議價能力較低,而上游社會回收商為維持以往利潤水平,不愿將廢舊物資低價輸送至正規企業。跨省市遠距離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運輸成本較高,同地區具備資質的企業之間對于廢舊物資的競爭更加激烈,廢棄電器電子資源回收價格波動性較大,拆解和再利用企業生產經營風險激增,產能利用率不足。
電器電子廢棄物的非法拆解日益突出。拆解處理規范化直接影響再生資源利用率和環境污染控制,非法拆解的個人或企業沒有管理成本、環境治理成本,無需繳納稅費,針對廢舊物資可以提供更高的回收價格,導致很多社會回收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都流向了非法拆解渠道。
而且,近年大宗商品價格大幅度上漲,銅、鋁等拆解產物售價提高,很多回收商開始自行拆解,其對危險廢物的處置具有隨意性,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環境危害。比如廢舊家電含有含鉛玻璃、阻燃劑、PCB 等對環境和人體有毒有害的物質,非正規小作坊不配備專業拆解技術設備,易出現二次污染。
同時,正規拆解企業從社會回收商買來的廢舊家電內高價值的金屬已被拆走,基金補貼額度就不足以覆蓋拆解企業和再利用企業的回收處置成本。從資源流通鏈條來看,掌控了廢舊電器電子產品的流向和處理途徑,導致有資質的拆解企業缺少議價話語權,大量再生資源無法進入無害化安全處理處置渠道。
在終端處理環節,拆解過程產生的危廢需交由具備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企業處置,而區域內危廢企業少又擠壓了拆解收益。從產業鏈條分析,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再利用/資源化企業——危廢處理企業還未實現利益分配均衡水平,廢舊資源產業鏈的回收——規范拆解——再生利用/資源化——危廢處理沒有實現物質流的總量平衡,非法私拆和個體私拆情況依然嚴重。
企業應加快完善產業鏈相關業務和提升綜合回收再利用能力,從單一拆解向再制造和資源化轉型,深入挖掘可利用資源種類,處理類型從“四機一腦”向全品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擴展,研發拆解成本低、耗時少的拆解工藝及設備,高值化利用技術等,盡早建立適應完全市場化運營的產業發展方式,建立起回收責任、拆解處理責任的分擔、轉移等機制。
2022年《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財資環〔2022〕53號),明確了財政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六大重點方向和領域,提出“完善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提質增效。建立健全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促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健康發展。”
為推動再生資源規范化、規模化、清潔化利用,引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流向正規有資質處理企業,發揮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調節作用,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提出建議如下:一是改革廢電器處理基金制度,增加資金來源補齊基金缺口,保障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從回收到再利用循環產業鏈上的相關企業穩定運轉,激發企業參與廢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再利用的積極性。二是基金補貼標準需要綜合考慮再生資源產業鏈上的回收企業、拆解企業和再利用企業之間的競爭程度等因素,完善動態補貼機制,平衡好補貼標準與企業處理成本的差異。減少扶持力度應控制節奏,設有緩沖期以系統性消減對于產業穩定發展和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三是嚴厲打擊私拆等無資質企業拆解行為,完善經濟懲罰措施。理順市場經濟下價格的傳導機制和利益鏈平衡,推動廢舊電器電子設備規范化處理水平,降低環境污染風險隱患。四是探索消費者押金退款政策,進一步延伸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
原標題:環境商會|2023年11月環境產業分析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