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婁底市大氣污染防治“守護藍天”攻堅行動計劃(2024-2025年)》的通知
婁底市大氣污染防治“守護藍天”攻堅行動計劃(2024—2025年)
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努力實現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根本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婁底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以全面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突出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強化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舉全力、出重拳、使實招,推動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優化結構,標本兼治。有效推進能源、產業、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切實提升清潔低碳水平,開展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大幅減少重點領域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堅持突出重點,協同增效。聚焦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突出重點區域、任務、時段,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推進協同治理和聯防聯控。
——堅持齊抓共管,壓實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攻堅合力。加強監測、執法和監管聯動,夯實能力建設,嚴管嚴查嚴考核,推動責任落實、措施落地。
(三)攻堅目標
2024年,中心城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6μg/m3以內,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2%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為0天;2025年,中心城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5μg/m3以內,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為0天。
2024年,冷水江市、漣源市、雙峰縣、新化縣PM2.5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在37μg/m3、33μg/m3、34μg/m3、33μg/m3以內,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分別達到93%、93%、93%、93%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均為0天;2025年,冷水江市、漣源市、雙峰縣、新化縣PM2.5平均濃度分別控制在35μg/m3、32μg/m3、33μg/m3、32μg/m3以內,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分別達到94%、94%、94%、94%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均為0天。
二、攻堅任務
圍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領域部署攻堅任務,推動攻堅行動取得實效。
(一)能源領域
1.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嚴格落實煤炭等量、減量替代,提高電煤消費占比。多渠道擴展天然氣氣源,擴大外受電比重,持續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大力推進使用清潔能源或電廠熱力、工業余熱等替代鍋爐、爐窯燃料用煤,加快推動建材行業企業以及有色冶煉行業鼓風爐、反射爐等“煤改氣”,依法依規推進煤氣發生爐有序退出,推動非化石能源發展。到2025年,煤炭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下降至51%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達到23%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左右。(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2.強化禁燃區管控,推進散煤替代。加強煤炭生產、銷售和使用監管。優化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嚴厲查處禁燃區內煤炭燃用行為。到2025年,全市范圍內基本完成淘汰35蒸噸每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推進農村用能低碳化轉型,加快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重點行業能效水平。開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全市低于能效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全面實施節能技改,在建、擬建項目按照國家行業能效標桿水平建設。到2025年,鋼鐵、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全部達到能效基準水平以上,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超過30%;全市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降至300克標煤/千瓦時以下。(市發改委、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
1.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節能審查、產能置換、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要求,原則上采用清潔運輸方式。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優化產業鏈布局,開展傳統產業集群排查整治,針對現有產業集群制定專項整治方案,依法淘汰關停一批、搬遷入園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優做強一批。到2025年,按照相關政策和環保標準整合關停環境績效水平低的磚瓦企業。(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深入開展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推行綠色制造,推進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建設。到2025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強度降低10%;建成4家市級及以上綠色園區、40家綠色工廠。各縣市區重點行業企業全面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持續推進火電、水泥、化工、有色、煤炭、鋼鐵等行業的清潔生產和自愿清潔生產審核,2025年前全部落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方案,推動重點行業完成限制類產能裝備的升級改造。(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大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力度。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生產、銷售、使用符合VOCs含量限值標準的產品。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膠粘劑使用等為重點,在企業清潔生產審核中明確提出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要求。(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交通運輸領域
1.推動貨物運輸綠色轉型。推動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進“多式聯運”“散改集”“外集內配”等運輸模式,逐步提升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大宗貨物短距離運輸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或新能源車船。探索將清潔運輸作為煤礦、鋼鐵、火電、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業新改擴建項目審核和監管重點。優化提質路網結構。到2025年,全市鐵路貨運量較2020年分別增長10%;火電、鋼鐵、煤炭、焦化、有色等重點行業企業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70%以上。加強鐵路專用線和聯運轉運銜接設施建設,最大程度發揮既有線路效能,擴大現有作業區鐵路運輸能力。對重點區域城市鐵路場站進行適貨化改造。新建及遷建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和儲煤基地,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車船清潔低碳發展。以公共領域用車和中重型貨車為重點,推動傳統汽車清潔化,加快新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高耗能高排放船舶淘汰力度,加快船舶受電裝置改造。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新車銷售量達到汽車新車銷售總量的20%左右,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輕型環衛等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完成1000載重噸及以上的內河干散貨船舶、多用途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加強船舶燃油使用監管,有條件的船舶加裝煙氣處理設施。加快岸電設施建設,有受電設施的船舶(液貨船除外)在具備岸電供應能力的泊位靠泊超過2小時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應當使用岸電。推動港口碼頭使用電動機械,逐步禁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業治理領域
1.推進鍋窯爐超低排放與深度治理。全面開展鋼鐵、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開展鍋爐窯爐深度治理和簡易低效處理設施排查,對高排放重點行業開展專項整治。生物質鍋爐使用專用爐具和成型燃料并配套高效治理設施,推動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設施。到2025年,全面完成鋼鐵和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2.開展涉VOCs重點行業全流程整治。持續開展VOCs治理突出問題排查,清理整頓簡易低效、不合規定治理設施,強化無組織和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推動新建1個涉VOCs“綠島”項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加強工業源重污染天氣應對。完善應急減排清單,確保涉氣企業全覆蓋。將應急減排措施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嚴厲打擊在線監控運維及手工監測報告弄虛作假、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和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未落實等違法行為。積極提升應急減排重點行業企業環境績效水平。到2025年,全市非最低等級績效水平企業占比力爭達到10%,鋼鐵、水泥企業力爭全部達到B(含B-)級及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五)柴油貨車污染治理領域
1.強化機動車達標監管。加大路檢路查和入戶檢查力度。嚴格機動車環保檢驗管理,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全面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強化對年檢機構的監管執法。優化交通管控措施,各縣市區于2024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并嚴格執行高排放車輛禁限行政策,科學規劃繞城通道,減少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入城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全省排名靠后或PM2.5濃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縣市區要及時研究采取特定時段城區燃油車動態限行措施。嚴厲打擊禁限行區域機動車闖禁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老舊機動車淘汰。大力推進老舊車淘汰更新,有條件的地區可出臺和完善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等政策。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車輛牌證依法依規公告作廢,符合強制報廢情形的按規定交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回收拆解。到2025年,按國家規定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嚴格制定并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措施,強化低排放區內使用監管。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及抽測工作。推進廠礦企業、單位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電動化。到2025年,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及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重點用車單位監管。推動重點用車單位在短駁及固定線路使用電動車輛或皮帶廊道代替柴油貨車運輸,完善車輛使用臺賬,加強智能門禁系統建設,提升國六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或清潔能源貨車使用比例。(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成品油流通領域
1.強化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開展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專項檢查,加油站按要求完成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到2025年,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含)的加油站全面完成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施安裝并聯網。(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成品油流通市場綜合治理。定期開展成品油流通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全面清理整頓無證無照或證照過期的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健全油品聯合監管機制,提升油品抽測頻次,每年成品油經營站(點)油品質量抽檢達到80批次以上,對發現的線索進行溯源,嚴厲追究相關生產、銷售、運輸者主體責任。(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
1.加強建筑施工污染治理。鼓勵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當地監管平臺。將防治揚塵污染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將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單位信用評價。開展施工工地揚塵治理及工程機械使用情況專項檢查,加快推廣應用“互聯網+智慧工地”監管系統。持續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鼓勵裝配式裝修,引導房屋建筑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等綠色建材產品。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30%。(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2.強化道路及裸土揚塵治理。推廣道路“吸掃沖收”組合作業模式,建立道路積塵負荷評價機制,提升清掃保潔質量。到2025年,市中心城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其他縣級城市建成區達到80%以上。嚴厲查處違規傾倒渣土、建筑垃圾的違法行為,加大一些高發路段、重點區域的巡查力度,確保渣土、建筑垃圾得到安全、有序、規范的處置。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裸地采取綠化、硬化、遮蓋等措施及時整治揚塵。持續開展露天礦山修復治理,深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整治。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建立健全部門協調聯動的餐飲油煙治理閉環管理體系;依法督促餐飲單位規范安裝、運行和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加大餐飲單位油煙違規排放、超標排放執法檢查力度。深化露天燒烤和夜市餐飲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承辦國家級、省級重大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的,應在市生態環境局指導下開展空氣質量影響評估后,依法依規報公安部門審批;嚴厲查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科學調整煙花爆竹禁燃區域,合理設置煙花爆竹燃放點。(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農業農村領域
1.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因地制宜推進秸稈“五化”綜合利用,建立秸稈資源臺賬系統和定期調度機制,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精準度,開展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專項巡查。各地要科學劃定禁燒區域,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到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6%以上并達到國家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農業生產綠色發展。加快推廣應用節能環保農機,加大耗能高、污染重的老舊農機具報廢淘汰力度。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實施化肥零增長行動。(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九)國有企業領域
1.推動企業綠色發展。督促指導監管企業建立綠色供應鏈體系,建成一批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推進企業大宗貨物通過清潔方式運輸。到2025年,國有企業大宗貨物清潔方式運輸比例力爭達到80%。(市國資委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參與)
2.推進企業深度治理。以鋼鐵、建材、工業涂裝等行業企業為重點推進NOx和VOCs深度減排。到2025年,化工、制藥、建材等企業完成深度治理,工業涂裝企業完成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市國資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3.提升企業環境績效水平。全面開展清潔低碳化改造,推動提升監管企業環境績效水平。到2025年,全面完成一輪清潔生產審核,重點行業中最低等級績效水平企業全面清零,力爭B(含B-)級及以上企業達到3家。(市國資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氣象領域
1.完善基礎能力,推進精密監測。完善大氣污染監測網絡,強化大氣熱力、動力垂直組網觀測,構建“空天地”一體化網格監測體系。推進氣象大數據融合分析平臺建設。(市氣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精細化預測預報水平。健全環境氣象預報服務體系,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等應急氣象服務保障,提高污染過程預報準確率。到2025年,未來7天級別預報準確率達到75%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科學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建立和完善人工增雨作業機制,有效開展人工增雨降污協同作業。加強縣市區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基地、基層標準化作業站點和作業隊伍建設。(市氣象局牽頭)
(十一)完善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
建立健全市縣(區)二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各級政府部門責任分工,規范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響應、解除工作流程。優化重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標準。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績效分級指標體系,規范企業績效分級管理流程,鼓勵開展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結合排污許可制度,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涉氣企業。(婁底市藍天保衛戰指揮部辦公室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三、攻堅工程
實施三大結構調整、四大專項治理、一項能力提升等重點工程,推進攻堅行動任務措施落實。
(一)三大結構調整工程
1.能源結構:涵蓋煤炭總量控制、電煤消費占比提升、清潔能源發展、“煤改氣”、“煤改電”、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改造等。
2.產業結構:涵蓋落后產能淘汰、傳統產業集群優化整合、綠色園區與工廠創建等。
3.運輸結構:涵蓋貨運“公轉鐵、公轉水”、鐵路專用線建設、新能源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船舶受電裝置改造、港口碼頭岸電設施建設等。
(二)四大專項治理工程
1.重污染天氣消除:涵蓋鋼鐵與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鍋窯爐深度治理和清潔能源替代等。
2.臭氧污染防治:涵蓋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無組織排放整治及末端治理提升、“綠島”項目建設、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等。
3.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涵蓋老舊機動車淘汰、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重點用車單位智能門禁系統建設等。
4.面源系統整治:涵蓋裝配式建筑發展、綠色礦山建設、餐飲油煙治理、城市裸土揚塵治理、秸稈綜合利用、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等。
(三)能力提升工程
涵蓋空氣質量與組分監測、空氣質量預警預報、污染源監測監控、執法監管能力提升等。
四、攻堅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依托市藍天保衛戰指揮部建立攻堅行動協調機制,組建工作專班。市直有關部門編制各自領域實施方案,各縣市區要強化責任落實,將目標完成和任務落實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各縣市區要把大氣污染防治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市直各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專項經費保障。
(二)開展幫扶指導,加強調度督辦。針對各地和企業反映的技術困難及政策執行問題,強化專家技術團隊幫扶指導。市藍天保衛戰指揮部辦公室建立定期調度、通報、考核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專項督查與交叉檢查。
(三)強化聯防聯控,完善科技支撐。完善聯防聯控工作聯席會議等制度,協調推進重點工作任務,建立健全聯防聯控長效機制。加強與周邊市州協作和信息交流,推動建立市際預警聯動體系。構建監測預報、來源解析、高效治理、智慧監管等全過程科技支撐體系,組織開展防治科技攻關與技術成果應用。
(四)加強政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廣泛宣傳解讀大氣污染防治政策舉措、進展成效,做好禁燃禁燒公益宣傳,關注引導輿情。舉辦形式多樣的宣傳和文化活動,倡導綠色文明環保生產生活方式,鼓勵群眾參與監督,多渠道舉報大氣污染違法行為。
附件: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