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生態環境部將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
??光明日報記者:近日,《生態環境法典(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作為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對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來說,《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主要亮點有哪些?謝謝。
趙柯:謝謝光明日報。生態環境法典編纂是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的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也是我國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法典編纂工作。4月30日法典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揭開了神秘面紗,我們期盼已久,社會上也多有討論。現在的法典(草案)共是1188條,約16萬字。作為生態環境法典主要的實施部門,我們認為有五方面亮點:
第一,保持了延續性,保留了經過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指導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與時俱進,整體實現了升級換代,這也為法典編纂提供了堅實的基礎?,F在的法典草案中,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章節都保留了現行法律的核心內容,保持了法的相對穩定性。這是第一個亮點。
第二,回應了現實性,解決了管理實踐中的痛點難點問題。我們在跟基層一線的同志聊的時候,他們講了很多痛點難點,比如說,縣級生態環境分局獨立的執法權,過去是沒有的,現在法典(草案)賦予了縣級分局獨立的執法權,解決了“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問題,提升了基層的執法效能。再比如說,第三方監測機構等環境服務機構的監管存在著薄弱環節,影響監測數據的質量,法典(草案)強化了第三方監測機構的監管。再比如說,對于環評機構,過去一段時間,環評造假突出,法典(草案)對環評機構關鍵崗位人員提出了要求,督促提升環評文件的質量,這也是亮點。再比如說,根據“過罰相當”原則,優化了法律責任等。
第三,增強了體系性,刪除了現行法律中一些重復、矛盾條款。因為過去的法律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領域分別制定的,不同時期管理思路、管理要求都不太一樣,造成存在一些重復甚至矛盾的地方。法典(草案)對現行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規范進行了系統的整合,刪除了矛盾和重復條款,增強了法律制度的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
第四,創新性,將部分改革舉措上升成為法律制度。改革一直在進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還在繼續推進,在歷次改革的要求當中,有一些改革的措施,比如說生態環境監管的“四個統一”、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以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措施納入了法典草案。我們從改革起步,在改革中摸索經驗,成熟以后就需要把它上升成為法律制度,相應的,這個法律制度又為下一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五,前瞻性,對新興領域做出了引領性的規定,比如說,應對氣候變化,這就是一個新興領域,目前還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法典編纂草案考慮立法需求,做出一些原則性、引領性的規定,為今后相關制度建設和實踐發展確定了原則,奠定了基礎,為將來新興領域的單行立法預留了空間。
現在法典(草案)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廣泛吸納各方面的意見,包括地方生態環境部門的意見,特別是基層生態環境部門的意見、專家學者的意見、社會公眾的意見,積極向立法機關反饋,同時配合立法機關做好后續的立法工作。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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