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生態環境部舉行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宣教司司長、新聞發言人裴曉菲主持發布會。以下是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最新情況通報。
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印發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總結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理論和實踐經驗,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體制機制。
《條例》共八章、四十四條,對督察定位、督察組織、督察整改、成果運用、紀律責任等進行了系統規范。例如,在督察對象上,《條例》明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對象包括四類: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二是生態環境部、承擔重要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三是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有關中央企業;四是黨中央要求督察的其他單位。
在督察內容上,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緊緊圍繞區域重大戰略實施、美麗中國建設等重大任務,圍繞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及長效機制建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等開展督察,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條例》還分別設立督察整改和督察成果運用專章,規范整改責任主體、推進落實、整改情況報告、調度督促等方面內容。明確將督察結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關情況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表彰獎勵的重要依據,加強督察結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運用。
自2015年12月以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已完成兩輪督察全覆蓋,第三輪已完成3個批次的督察任務,查處了一批破壞生態環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日前,第三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已全面啟動,此次督察將組建8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對山西、內蒙古、山東、陜西、寧夏5省(區)開展督察,統籌開展黃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時對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3家央企開展督察,進駐時間約1個月。
二、生態環境部發布《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方案(2025—2027年)》
近日,生態環境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行動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方案》)。這是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水生態環境領域的又一個重要文件。
美麗河湖是美麗中國在水生態環境領域的集中體現和重要載體。“十四五”以來,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工作,推動碧水保衛戰取得明顯成效。2024年,全國地表水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90.4%,首次超過90%;長江干流連續5年、黃河干流連續3年全線保持Ⅱ類水質。
《方案》共分五個部分、19項措施,提出到2027年,美麗河湖建成率達到40%左右;到2030年,美麗河湖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到2035年,美麗河湖基本建成。在具體目標設置上,《方案》從鞏固深化水環境治理、加強基本生態用水保障、積極推進水生態保護修復等方面,細化制定了15項目標。
在水環境治理方面,《方案》對入河排污口整治、工業園區、城鄉生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作出部署。例如,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上,提出要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設面向中小養殖場(戶)的糞污收集處理利用體系等措施,到2027年,重點區域農業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在基本生態用水保障方面,《方案》對河湖生態流量管理、泄放措施落實、監測信息共享等作出部署。舉個例子,大家知道,要成為河湖,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要有水,《方案》提出了制定河湖生態流量管理辦法、合理確定河湖生態流量管控指標、積極推進重點河湖生態流量管理全覆蓋等措施,要求到2027年,跨省重點河湖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在水生態保護修復方面,《方案》對水生生物保護恢復、湖庫富營養化治理、生境修復和監管、防洪排澇治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滿足群眾親水需求等作出了部署,并提出了相應的目標。
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推動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協同治理,推進建設各美其美的美麗河湖。
編輯 | 廉偉
原標題: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最新情況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