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印發《上海市拆房垃圾、裝修垃圾分揀殘渣零填埋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要求按照“控制填埋總量、管控垃圾品質、分區實現目標”的思路,全市2025年底前實現拆房垃圾、裝修垃圾分揀殘渣近零填埋,2026年底前實現零填埋。
其中,浦東新區、寶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賢、崇明等郊區于2025年9月底前率先實現零填埋。黃浦、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等中心城區以及閔行區逐步實現零填埋,2025年7月底前,全市當月分揀殘渣填埋總量降至3萬噸/月;2025年12月底前,降至2萬噸/月,實現近零填埋;2026年6月底前降至1萬噸/月,2026年12月底前實現零填埋。
《方案》提到,各區綠化市容部門要按年度提出轄區分揀殘渣預測產生量,由市綠化市容局結合各區的推進時間節點,制定全市裝修垃圾分揀殘渣物流計劃,按照月度予以控制。各區綠化市容部門以及老港基地,每月向市綠化市容部門蓋章書面報送分揀殘渣的產生、處理情況,加強填埋計劃量閉環管控。
原文如下↓
上海市拆房垃圾、裝修垃圾分揀殘渣零填埋工作方案
為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提升建筑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根據《上海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滬府辦發〔2023〕2 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建筑垃圾管理的實施意見》(滬府辦〔2024〕56 號),按照本市固體廢物近零填埋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
按照“控制填埋總量、管控垃圾品質、分區實現目標”的思路,全市2025年底前實現拆房垃圾、裝修垃圾分揀殘渣(以下簡稱分揀殘渣)近零填埋,2026年底前實現零填埋。
浦東新區、寶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賢、崇明等郊區(以下統稱“零填埋區”)于2025年9月底前率先實現零填埋。
黃浦、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等中心城區以及閔行區(以下統稱“近零填埋區”)逐步實現零填埋,2025年7月底前,全市當月分揀殘渣填埋總量降至3萬噸/月;2025年12月底前,降至2萬噸/月,實現近零填埋;2026年6月底前降至1萬噸/月,2026年12月底前實現零填埋。
二、工作措施
(一)零填埋區鞏固成效
浦東新區、寶山、嘉定、金山、松江、青浦、奉賢、崇明等郊區綠化市容部門要督促、指導拆房和裝修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經營單位,建立進場垃圾品質管控制度,減少雜質混入,提高分揀能力,通過機械化分揀實現應分盡分、應用盡用,充分發揮自有(或共享)生活垃圾焚燒設施作用,確保 2025 年 9月底前全面實現分揀殘渣零填埋。對于分揀出的可燃物,鼓勵通過焚燒發電、制作衍生燃料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對進入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焚燒的分揀殘渣,要確保符合焚燒要求;對于分揀出的灰土等惰性物質,鼓勵通過與裝修垃圾再生骨料協同處理,加工為再生建材利用。
(二)近零填埋區加速減量
黃浦、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等中心城區以及閔行區綠化市容部門要明確拆房和裝修垃圾源頭管理要求,禁止將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混入,要加強拆房和裝修垃圾中轉場所監督管理,督促、指導拆房和裝修垃圾中轉分揀場所經營單位建立進場、出場垃圾品質管控制度,在 2026 年 12 月底前逐步實現分揀殘渣零填埋。
徐匯、黃浦、靜安、楊浦等 4 個區原生拆房和裝修垃圾進入老港再生建材利用中心處理,含有木屑、塑料、灰土等雜質占比原則上不超過 20%,通過市級設施保障,實現 2025 年底近零填埋和 2026 年底零填埋。
長寧、普陀、虹口、閔行等 4 個區以分揀殘渣進入老港基地處理,要通過技術改造和強化管理等措施,穩步提高分揀殘渣可焚燒水平,確保分揀殘渣品質達到焚燒要求。其中,長寧區在 2025 年 6 月底前實現零填埋,普陀、虹口、閔行區要落實殘渣量計劃管理,逐月降低分揀殘渣填埋量,實現 2025 年底近零填埋和 2026 年底零填埋。
(三)老港基地提升資源化處理能力
城投集團要加快在老港基地新增拆房和裝修垃圾預處理分揀設施,確保按既定時間節點推進目標實現,必要時通過增設臨時設施提升分揀能力。要建立拆房和裝修垃圾、分揀殘渣進場管理制度,加強老港基地處理設施的運營管理,嚴禁危險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對不符合要求以及雜質含量明顯偏高的,老港基地可拒絕接收,由來源區落實處置。
三、保障舉措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市綠化市容局統籌協調分揀殘渣近零填埋工作,督促、指導各區、城投集團落實近零填埋工作要求,加強設施監管檢查和垃圾品質抽檢,對發現問題開展督辦整改。二是壓實主體責任。各區綠化市容部門加強轄區拆房和裝修垃圾中轉場所、資源化處理場所屬地監督管理;城投集團加強末端設施運營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快提升資源化處理能力。三是落實計劃管理。各區綠化市容部門要按年度提出轄區分揀殘渣預測產生量,由市綠化市容局結合各區的推進時間節點,制定全市裝修垃圾分揀殘渣物流計劃,按照月度予以控制。各區綠化市容部門以及老港基地,每月向市綠化市容部門蓋章書面報送分揀殘渣的產生、處理情況(見附件),加強填埋計劃量閉環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