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碳交易促進節能減排 市場機制增強自主動力
“通過市場機制推動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進一步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降低全社會節能減碳成本,同時促進制度創新,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對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曾這樣表示。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指出,碳交易的發展缺乏一個良好的機制,目前的機制建設并不健全,舉例來說,對于各個企業的碳排放份額應該怎么分配,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交易市場需要逐步完善,對于剛剛起步的中國來說,必然需要一定時間來完成,尤其是碳排放指標的分配、碳盤查標準的建立。我國碳排放是個很長的路子,現在不過剛剛起步。
開啟碳交易的目的,就是為了節能減排
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碳交易本身是一種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場機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通過艱難談判,于1992年5月9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97年12月通過了《公約》的個附加協議,即《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把市場機制作為解決二氧化碳為代表的溫室氣體減排問題的新路徑,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權作為一種商品,從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
在國內,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1年10月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7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曾表示,通過市場機制推動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進一步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可以降低全社會節能減碳成本。
我國碳交易市場,即使是一個剛剛啟動的市場,但前景依然可觀。某資深專業碳點分析師今年初發布的一份報告稱,北京、上海、廣東、天津、湖北、深圳和重慶等7個地區交易所,今年的總成交量可能超過2400萬噸,到2015年可能大增近9倍達2.27億噸左右。另有機構預計,如果碳交易在我國全面展開,則每年對碳減排的需求量將在6至7億噸,碳市場規模將超過澳大利亞、韓國,有可能成為世界大碳交易市場。
碳交易大市場在我國漸漸啟動,但要真正盤活這一個市場,卻仍需要一個過程。一方面,我國碳交易市場邁過從試點到推廣的這一步。試點本就是為了積累經驗,培育市場。從目前來看,企業對碳交易仍感陌生,對未來的碳排放配額沒有底,國內也缺乏能夠對經濟形勢和碳排放配額預測的專業團隊。這些都需要在試點中逐步完成經驗的積累。同時,市場制度和交易規則,也仍處于一個探索期。我國雖然確定了7個碳交易試點省市,但每個碳交易所都有各自的規則與標準,哪一種制度,哪一個標準,更符合我國未來的碳交易大市場,也需要在試點過程中去尋找答案。
市場機制增強自主減排動力
我國繼續增加碳交易試點的可能性不大,全國性碳交易市場建設的籌備工作已經啟動。“十三五”時期,我國將建成全國碳市場,并將成為大的碳交易體系。
“要建立全國碳交易市場全面的工作,首先要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重點企業碳排放制度,這是碳交易市場的基礎。”國家發展改革委氣候司副司長孫翠華認為,我國建設全國碳市場的時機已經成熟,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公布了10個行業的溫室氣體排放核算體系,今年還將繼續公布若干個方法學,以滿足企業核算溫室氣體報告制度建立的基本需求。
另據透露,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研究啟動全國的碳交易市場的建設,包括確定碳排放交易的邊界和范圍,制定出相關的管理細則,研究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市場調節機制,完善國家的碳交易注冊登記系統,計劃3年左右時間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
一般認為,碳排放權交易是促進溫室氣體減排、應對氣候變化、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經濟杠桿。林伯強認為,之所以出現企業履約積極性不高的問題,主要由于目前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和碳交易的成果還很難完全體現在真金白銀的收益上,導致企業缺乏參與動力。
在碳交易市場中,應該讓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碳交易市場與其他商品市場不同,要使碳交易真正在推動全社會節能減排中起到促進效果,必須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特別是設計好市場制度,使各個主體在交易中都能夠“有利可圖”。
有關專家指出,目前我國碳排放市場政策敏感性高,稀缺性完全由政府設計,市場對碳排放配額寬松還是緊張的狀態很難把握,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活躍度不高,有些企業為了長遠發展甚至不會賣出當年冗余的配額。因此,政府有關部門可以考慮設立回購過量配額的機制,以進一步激發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也可以出臺相應的政策,鼓勵企業超額繳納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