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3個月,惠州深圳之間的交通主要通道—博深高速將通車滿兩年,如今被廣東省環保廳叫停,原因是未通過環保驗收。省環保廳稱該高速違反建設項目中防污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規定。
博深高速,即粵湘高速公路博羅至深圳段,是連接惠州市博羅縣至深圳市龍崗區的一條高速公路。根據省環保廳2008年審批的《粵湘高速公路博羅至深圳段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總投資約69.45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4億元。目前該條高速公路已經建成通車1年多時間。
這是首條已通車仍被叫停的道路,業內人士稱執行很難。談及是否存在環保漏洞,有何應對之策?廣東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博深分公司方面昨日尚未給予回應,只稱詳細情況會在這一兩天公布。
此前,廣東省環保廳就曾在2014年5月向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中寫明:(博深高速)自2013年1月主線建成通車至今,需配套建設的廢水等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省環保廳驗收合格;并“責令你公司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粵湘高速公路博羅至深圳段建設項目的使用,直至驗收合格”。
2014年10月11日,省環保廳向博深高速發出《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其中寫明:你公司粵湘高速公路博羅至深圳段項目違反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一案,我廳于2014年5月4日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粵環違改字〔2014〕13號),決定責令你公司停止粵湘高速公路博羅至深圳段建設項目的使用,直至驗收合格。
博深高速通車21個月以來為何環保驗收不合格?決定書未明確說明。
據了解,該條高速公路存在諸多的環境安全隱患,主要包括線路在博羅縣蘇村地區跨越東江干流并穿越多個水庫和水源地保護區,施工期和營運期均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一定影響,事故時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省環保廳2008年審批環評報告提出,強化環境風險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并落實防范、應急措施。東江特大橋及水源保護區路段禁止運輸劇毒物品的車輛通行。敏感路段兩側采用雙重防撞欄進行加固,并優化設置橋(路)面徑流收集、處理系統,確保水環境安全。對因交通噪聲引起超標的敏感建筑,根據不同情況采取搬遷、改變建筑物使用功能、安裝隔音通風窗等措施;營運中遠期對敏感點進行噪聲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采取相應隔音措施。
“我們一般是項目完成初步驗收后馬上申請環保驗收,已通車這么久還沒通過環保驗收而被叫停,確實是次聽說。”某道路建設資深專業人士紀先生說,道路建設針對環保環節有幾個方面:一是開工前需要對項目進行環境影響的評價,如需向環保主管部門進行申報該項目會對環境產生哪些影響,會采取哪些措施進行不良影響的消除。在通過環評后,會獲得開工的相關許可證,項目建成后還需進行環保驗收。
根據《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規定:“通車試運營兩年”是公路工程竣工驗收的必要條件之一。但在環保驗收方面,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需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需進行試生產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自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自收到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驗收。“一個是2年,一個是3個月,可能時間上有沖突,導致一些道路未驗收先通車。”紀先生分析,如何對一條已通車的道路進行叫停?此前無先例,道路關閉會給眾多車輛造成影響,其交通組織問題如何解決,相關部門應有所考慮。
但在他看來,未通過環保驗收,只是沒按時履行辦理環保部門要求的手續,不代表對環境一定會有很大破壞。要消除對環境的影響,也可以通過后期施工,進行整改彌補。
目前,省環保廳有關人士表示,就博深高速的問題省環保廳已經進行過行政處罰但管理方仍未進行整改。博深高速管理方表示,目前各項環保手續正在辦理當中,近期將會迎來環保部門的驗收。
【環保小貼士】樹立經濟新常態的環保新思維
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司長趙華林認為,適應經濟新常態,必須摒棄片面追求高速度的粗放增長,推動經濟發展從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轉換到更多依靠改革創新和結構調整。這是中央深刻認識經濟發展規律和“三期疊加”現實、對我國經濟發展階段作出的重大戰略判斷,對包括環境保護在內的各領域工作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我們必須科學認識、積極適應經濟新常態,尊重自然規律,全面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環保工作再上臺階。
適應經濟新常態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為環境保護帶來了機遇。從發展趨勢看,我國經濟增速從高速增長進入中高速增長通道,資源環境要素投入呈下降趨勢,環境壓力呈高位舒緩態勢。第三產業增加值超過第二產業,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超過投資。能源消費總量增速下降,能源結構中煤炭消費比重逐年下降。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都在向有利于減少污染的方向調整。從宏觀調控看,中央創新調控思路、保持政策定力、加強預調微調,避免出臺大規模刺激措施,為促進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雙贏創造了條件,經濟發展提質增效已露端倪。
經濟新常態下,環保工作也面臨諸多挑戰。比如,經濟增長下行壓力加大,一些地方政府和企業治污決心和行動出現遲疑,有的企業甚至偷排污染物,監管難度加大;產業區域梯度轉移帶動資源消耗、環境污染空間結構變化,污染排放轉移問題凸顯;等。
面對機遇與挑戰并存的形勢,環保工作必須樹立新思維,加快實現三個轉變:目標導向從以管控污染物總量為主向以改善環境質量為主轉變,工作重點從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優先削減存量、有序引導增量協同轉變,管理途徑從主要依靠環境容量向依靠環境流量、環境容量的動靜協調、統籌支撐轉變。只有樹立環保工作新思維,才能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增強執法監管剛性,克服投入不足問題,加快環境改善進程。
用法律守住底線。建立規范嚴密的環保法治體系是守住環保底線的首要抓手。應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為基準,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法、土壤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修訂完善,及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和具體規定,明確責任,架好環保“高壓線”。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執法管理體系。針對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出重拳保障群眾基本生存環境,遏制重點領域污染加劇態勢。牢固樹立生態紅線觀念,劃定并嚴守生態紅線。
用制度劃清邊界。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是約束權力、劃清環境利用邊界的重要保障。加快建立盲目決策損害環境終身責任追究制和損害賠償制度,實施生態補償機制,完善排污許可制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針對當前考核效率不高問題,發揮行政管理優勢,建立環境審計制度,對地方政府環境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全面、深入調查,建立行之有效的環境管理糾偏機制,突破當前環境管理困局。以環境審計制度為基礎,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行政審計和離任審計。
用治理保證效果。建立全面有效的環保治理體系是促進環境問題標本兼治的關鍵環節。應加快修訂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環境質量標準,建立健全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管理體系。嚴控新建源、嚴管現役源、嚴查風險源,在加強環境增量管理的同時,著力加強環境存量治理,促使重點行業和區域拿出生態修復時間表。建立區域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設立重點區域環境質量管理機構,統籌協調區域污染防治工作,以群眾滿意度作為環保工作成績標尺。
用政策催生動力。做好環保工作需要發揮市場動力機制作用,建立政策支持體系是發揮市場作用的重要保障。應加強資源環境市場制度建設,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積極發展生態金融,研究風險規避辦法,探索新業態、新產品和新模式,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環保領域。推行排污權交易制度,建立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市場,促進企業治污減排。有序開放可由市場提供服務的環境管理領域,大力發展環保服務業,加快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用權利激發活力。保障公眾環保各項權利是激發社會參與環保活力的有效途徑。應構建行政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公眾參與、司法保障等多元共治的環境監督體系。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建立公眾參與環境管理決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機制,擴大公眾環境參與權。利用網絡信息化平臺,鼓勵公眾對政府環保工作、企業排污行為進行監督評價,強化公眾環境監督權。引導環保社會組織有序發展,加快建立和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賦予公眾環境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