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力推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在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推動建立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并提出到2020年,環境公用設施、工業園區等重點領域第三方治理取得顯著進展,污染治理效率和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社會資本進入污染治理市場的活力進一步激發。這是我國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領域個國家層面的法規性文件,將會對激發社會資本進入環境污染治理市場的積極性,健全國家環境治理體系產生積極影響。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建立和完善,原有的環保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方式全由排污者承擔的管理模式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弊端,一方面由于受自身規模、經濟實力和技術水平等因素的制約,工業企業自身承擔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難度較大,運行效率低下,嚴重影響污染治理效果,另一方面,排污違法成本偏低導致污染設施常處于半開半關狀態,給監督管理增加了難度,工業污染難以得到有效控制。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是反映了這一新形勢下的戰略需求。日前,國務院力推第三方治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以第三方治理為突破口,把市場機制引入環境污染治理領域,推行治污集約化、產權多元化、運營市場化,把排污者的直接責任轉化為間接的經濟責任,把污染治理交給專業化的環境服務公司來完成。
上海環境衛生工程設計院院長張益表示,《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的出臺對環保產業是重大利好,有望打開一個價值800多億元的新興市場。
打開800億元新興市場
張益告訴,《意見》對于環保產業上中下游的處理、處置、設備、加工、服務等各個環節都是利好,因為其目標之一就是培養一批環保企業。《意見》明確規定,主要目標包括“涌現一批技術能力強、運營管理水平高、綜合信用好、具有競爭力的環境服務公司”。
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也表示,2002年,建設部出臺《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推進公用事業市場化改革,由此帶來環保產業的波發展高潮。如今,第三方治理的推進,則將是在治理模式、治理機制上的第二波重大改革。
具體來講,第三方治理為環保產業打開了一個新興市場,就是工業污染治理領域。張益表示,污染治理主要有三大塊市場:市政公用領域、工業領域和中小城鎮、村鎮領域。塊領域經歷了十多年的發展,已經比較成熟了;第二塊,過去主要是工業企業自己在做,未來會有比較大的空間;第三塊,因為需要由政府買單,而政府目前普遍缺錢,所以未來3-5年內仍將停留在試點階段。
張益說,按照環保部《2013年環境統計年報》,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包括老工業污染源治理、建設項目“三同時”、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三個部分,其中老工業污染源治理投資849.7億元。理論上講,這849.7億元未來都將成為第三方治理的“蛋糕”。但從實踐上看,還有部分企業由于虧損、搬遷、減產、關停等原因,拿不出資金來進行第三方治理,所以實際“蛋糕”會小一些,不過影響應該不會太大。
除了打開新興市場,《意見》還為環保企業提供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支持,如提高排污費征收標準、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項目給予中央資金支持、開展節能環保信貸資產證券化,以及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實行優先審批等。在張益看來,如果未來發改委、財政部等能夠出臺相關實施辦法,將這些措施落地,對環保產業也將是重大利好。
期待第三方治污力量崛起
以市場的方式,來應對近乎失控的環保僵局,某種程度上這也是時勢所迫的選擇。然而,要走出目前行政高壓治理模式的困境,必須要對市場與社會給予充分的信任。第三方治污新政的出臺,可以看做是向市場要效率的一個例證。從過去的經驗來看,產業化的道路的確能迸發出驚人的力量;不過,從他國的經驗出發,市場可以帶來效益,社會則能夠帶來完整的信息,通過匯聚完整信息,基于污染產生的博弈才能更加充分。
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環境訴訟權的放開與第三方治污的新政,理當構成改善目前環境治理危局的兩個支點。借助法治與市場的雙輪,我們期待中國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之間的矛盾能夠逐步得到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