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清新的空氣,后來充斥著揚塵、霧霾、硫化物;本來清澈的水源,變成紅河、藍河、牛奶河;本來整潔的城市填滿廚余、塑料、廢電器;本來肥沃的土地,后來殘留了農藥、化肥、重金屬……在經濟高速發展的過程中,對資源不合理的開發利用以及對生態環境的肆意破壞,導致不少類似以上的“妖孽”出現。
只是引妖容易捉妖難,雖然近些年來,國家不斷施策,從中央到地方,長長短短的政策法規,大大小小的治污行動,也確實起到了顯著的效果,但污染這只妖孽并未徹底斬除,甚至存在稍有松懈便迅速反撲的勢頭。
以新環保法為主線,輔之以“大氣十條”、“水十條”、《公眾參與管理辦法》、《環境監測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環保制度,以及即將出臺的環境稅法和“土十條”等支線,織就一張天羅。
以地方大氣防治條例、區域協同防治污染行動、排污權交易激活、地方水與固廢管理辦法、污染排放門檻提升、以及環保警察,加大環保監管和執法等不斷収嚴的地方性法律法規,織就一張地網。
地方部門治污不力,環保約談成為新常態;大小企業違法排污,點名通報不再藏頭露尾;環評腐敗,落馬獲罪毫不留情;數據造假,逃不過民眾和監管部門的火眼金睛……國家環保部和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形成執掌污染照妖鏡的捉妖天師。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地羅昭昭,污染不留。外加捉妖天師強力施法,污染這只妖孽,沒有理由繼續猖狂,生態環境的好轉與優化,也沒有理由不來。
只是令人疑惑的是,不知這場“捉妖記”需要上演多久,而中間又會不會出了岔子功虧一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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