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已成“頑疾” 回收再利用或成治根良方
據統計,每1萬平方米建筑的施工過程中,會產生建筑垃圾500噸~600噸,而拆除1萬平方米舊建筑,將產生7000噸~1.2萬噸建筑垃圾。我國建筑垃圾數量已占到城市垃圾總量的30%~40%。
也有不少人對建筑垃圾的概念不甚了解。
根據《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規定(修訂稿)》,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等進行建設、拆遷、修繕及居民裝飾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余泥、余渣、泥漿及其他廢棄物。
按照來源分類,建筑垃圾可分為土地開挖、道路開挖、舊建筑物拆除、建筑施工和建材生產垃圾五類,主要由渣土、碎石塊、廢砂漿、磚瓦碎塊、混凝土塊、瀝青塊、廢塑料、廢金屬料、廢竹木等組成。
面對如此龐大的建筑垃圾,傳統的垃圾處理方式大多是由環衛部門收集后統一露天堆放或填埋。據了解,我國未經任何處理直接進行填埋的建筑垃圾約占總量的98%。
目前,我國建筑垃圾處理方法一般分為兩大類:類是新建建筑垃圾堆放場所,將建筑垃圾掩埋或傾倒至固定場所;第二類是將建筑垃圾再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設備將建筑垃圾粉碎、加工成可以再次使用的建筑建材。長遠看,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無疑是佳的建筑垃圾處理途徑。
為此,業內人士呼吁,應結合城鎮化進程和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由住建部、發改委、環保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編制總體規劃,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理、再生產品生產、建筑應用各環節政策及信息的公開和共享。
與此同時,可積極開展示范城市和試點項目推廣工作,總結經驗、以點帶面、穩步推進;設立行業準入條件,建立拆除、運輸和處置一體化的特許經營制度,鼓勵社會資金參與投資經營;制定財稅、信貸等優惠政策,支持企業發展和相關項目建設;設立資源化利用裝備研發專項,鼓勵研發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
在緊盯建筑垃圾威脅城市環境經濟發展的同時,也應該看到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市場前景的向好。據粗略估算,到2020年,我國至少新產生建筑固體廢棄物5O億噸,其中50%轉化為再生綠色建材,將創造價值6000億元,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著實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