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新修大氣法 環保產業將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我國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是1987年制定的,2000年修訂時重點加強了對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對防治煤煙型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別是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我國大氣污染正向煤煙與機動車尾氣符合型過渡,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霧霾等重污染天氣頻發,現行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修訂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共設八章129條,除總則、法律責任和附則外,分別對大氣污染防治標準和限期達標規劃、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等內容作了規定。
相關專家表示,新大氣污染防治法總體上響應了生態文明和綠色化發展的要求,但是有關規定能得以落地的具體實施措施仍待制定。相關行業分析師則指出,新法中新增的如提高油品質量標準、提高燃煤洗選比例等規定或將在油品、煤的清潔化利用和監測等領域利好環保產業。
新法在總則第二條中規定,防治大氣污染,應堅持源頭治理,加強對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大氣污染的綜合防治,推行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對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實施協同控制。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辜勝阻表示,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找準了方向,大氣污染的治理不僅要控車減煤,還必須控制油品和燃煤的質量標準。同時,在控制機動車污染的問題上,這次修改強調運用經濟措施而不是行政限制的辦法,對于大氣污染治理非常重要。
由新政我們可以預見到,未來環保產業不再僅是末端治理,而是從經濟生產活動的各個環節入手力爭綠色化生產;環保治理不僅要關注單個污染源治理指標,還要審視整個環境治理體系治理效果,這些都為環保產業的發展創造了巨大的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提交的三審稿中,草案新增“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應當向社會公布”、“大氣環境質量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應當供公眾免費查閱和下載”、“重點區域內大氣污染來源及其變化趨勢應當向社會公開”和“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反饋處理結果等情況”等條款,相對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獲取大氣質量信息并參與大氣保護治理的權利,具有極大的積極意義。
之所以重視信息公開,因為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對污染企業形成強大的監督束縛,可有力推動我國大氣治理乃至全領域污染治理的透明化進程。在市場化、信息化不斷發展的社會背景下,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會更加公平,環保產業將逐步進入良性發展階段。
同時新法的落實將直接為大氣治理行業帶來巨大市場,尤其會更加細化大氣治理領域。隨著環保產業熱度的持續升溫,政策層面和市場預計繼續給出充分利好。來自市場的數據顯示,目前以環保為主題的上市公司再融資總額已經超過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