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YVR-5對煤礦用電纜
銷售總:郭龍
防火防爆
發電廠、變電站及工礦企業都大量使用電力電纜,一旦電纜起火爆炸,將會引起嚴重火災和停電事故,此外,電纜燃燒時產生大量濃煙和毒氣,不僅污染環境,而且危及人的生命安全。為此,應注意電力電纜的防火。
1.電纜爆炸起火的原因
電力電纜的絕緣層是由紙、油、麻、橡膠、塑料、瀝青等各種可燃物質組成,因此,電纜具有起火爆炸的可能性。導致電纜起火爆炸的原因是:
(1)絕緣損壞引起短路故障。電力電纜的保護鉛皮在敷設時被損壞或在運行中電纜絕緣受機械損傷,引起電纜相間或鉛皮間的絕緣擊穿,產生的電弧使絕緣材料及電纜外保護層材料燃燒起火。
(2)電纜長時間過載運行。長時間的過載運行,電纜絕緣材料的運行溫度超過正常發熱的zui高允許溫度,使電纜的絕緣老化干枯,這種絕緣老化干枯的現象,通常發生在整個電纜線路上。由于電纜絕緣老化干枯,使絕緣材料失去或降低絕緣性能和機械性能,因而容易發生擊穿著火燃燒,甚至沿電纜整個長度多處同時發生燃燒起火。
(3)油浸電纜因高差發生淌、漏油。當油浸電纜敷設高差較大時,可能發生電纜淌油現象。淌流的結果,使電纜上部由于油的流失而干枯,這部分電纜的熱阻增加,使紙絕緣焦化而提前擊穿。另外,由于上部的油向下淌,在上部電纜頭處騰出空間并產生負壓力,使電纜易于吸收潮氣而使端部受潮。電纜下部由于油的積聚而產生很大的靜壓力,促使電纜頭漏油。電纜受潮及漏油都增大了發生故障起火的機率。
(4)中間接頭盒絕緣擊穿。電纜接頭盒的中間接頭因壓接不緊、焊接不牢或接頭材料選擇不當,運行中接頭氧化、發熱、流膠;在做電纜中間接頭時,灌注在中間接頭盒內的絕緣劑質量不符合要求,灌注絕緣劑時,盒內存有氣孔及電纜盒密封不良、損壞而漏入潮氣,以上因素均能引起絕緣擊穿,形成短路,使電纜爆炸起火。電氣自動化技術網
(5)電纜頭燃燒。由于電纜頭表面受潮積污,電纜頭瓷套管破裂及引出線相間距離過小,導致閃絡著火,引起電纜頭表層絕緣和引出線絕緣燃燒。
(6)外界火源和熱源導致電纜火災。如油系統的火災蔓延,油斷路器爆炸火災的蔓延,鍋爐制粉系統或輸煤系統煤粉自燃、高溫蒸汽管道的烘烤,酸堿的化學腐蝕,電焊火花及其他火種,都可使電纜產生火災。
2.電纜火災的撲救方法
電纜一旦著火,應采用下列方法撲滅:
(1)切斷起火電纜電源。電纜著火燃燒,無論何原因引起,都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根據電纜所經過的路徑和特征,認真檢查,找出電纜的故障點,同時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撲救。
(2)電纜溝內起火非故障電纜電源的切斷。當電纜溝中的電纜起火燃燒時,如果與其同溝并排敷設的電纜有明顯的著火可能性,則應將這些電纜的電源切斷。電纜若是分層排列,則首先將起火電纜上面的受熱電纜電源切斷,然后將與起火電纜并排的電纜電源切斷,zui后將起火電纜下面的電纜電源切斷。
(3)關閉電纜溝隔火門或堵死電纜溝兩端。當電纜溝內的電纜起火時,為了避免空氣流通,以利迅速滅火,應將電纜溝的隔火門關閉或將兩端堵死,采用窒息的方法滅火。
(4)做好撲滅電纜火災時的人身防護。由于電纜起火燃燒會產生大量的濃煙和毒氣,撲滅電纜火災時,撲救人員應戴防毒面具。為防止撲救過程中的人身觸電,撲救人員還應戴橡皮手套和穿上絕緣靴,若發現高壓電纜一相接地,撲救人員應遵守:室內不得進入距故障點4m以內,室外不得進入距故障點8m以內,以免跨步電壓及接觸電壓傷人。救護受傷人員不在此限,但應采取防護措施。
(5)撲滅電纜火災采用的滅火器材。撲滅電纜火災應采用滅火機滅火,如干粉滅火機、“1211”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機等;也可使用干砂或黃土覆蓋;如果用水滅火,使用噴霧水槍;若火勢猛烈,又不可能采用其他方式撲救,待電源切斷后,可向電纜溝內灌水,用水將故障封住滅火。
(6)撲救電纜火災時,禁止用手直接觸摸電纜鋼鎧和移動電纜。
額定電壓3.6/6kV及以下屏蔽軟電纜
技術要求
7、 導體
1.1導體單線應鍍錫。其它應符合前面“電纜結構的一般要求”第1條規定。
8、 絕緣
2.1絕緣采用乙丙橡膠為基料的絕緣膠料,其性能應符合GB7594.8中XJ-30A型規定,但抗張強度應不小于6.5Mpa。
2.2絕緣厚度應符合工藝要求。
2.3動力線芯20℃時的絕緣電阻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2.4絕緣線芯應經受絕緣吸水試驗,要求:U0/U為1.9/3.3kV的電纜1~14d電容增率≤10%,
7~14d電容增率≤3%;U0/U為3.6/6 kV的電纜1~14d電容增率≤6%,7~14d電容增率≤2.5%。
3、屏蔽
3.1導體屏蔽采用半導電擠包或半導電帶包+擠包的結構型式。
3.2 MYPT-1.9/3.3、MYPT-3.6/6、MYDPT-3.6/6型電纜的絕緣屏蔽采用前面“電纜結構的一般要求”中表4規定的C或E結構;MYP-3.6/6、MYDP-3.6/6型采用表4規定的A類結構。
4、 纜芯
4.1 MYP-3.6/6、MYDP-3.6/6型電纜的地線芯的位置應符合前面“電纜結構的一般要求”中4.4中b)的規定。
4.2 MYPT-1.9/3.3、MYPT-3.6/6、MYDPT-3.6/6型電纜的地線芯的位置應符合前面“電纜結構的一般要求”中4.4中c)的規定。
4.3纜芯的絞合節徑比不大于12。
5、護套
5.1護套為單層結構,采用橡皮膠料,應根據不同型號選用不同材料:
a)MYP-1.9/3.3型電纜護套的性能應符合GB7594.7中XH-03A型規定;
b) MYP-3.6/6和MYPT-3.6/6型電纜采用氯丁橡膠或氯磺化聚乙烯為基料的護套膠料,其性能應符合MT818.7附錄A中S-1型規定;
c)MYDP-3.6/6和MYDPT-3.6/6型電纜采用氯丁橡膠或具類似性能的材料為基料的護套膠料,其性能應符合MT818.7附錄A中S-2型規定。
5.2護套厚度應符合工藝要求的規定。
6、外徑
電纜平均外徑值應在對應的工藝控制外徑范圍內。
7、成品電纜
7.1額定電壓為3.6/6kV的電纜應經受沖擊試驗。
將電纜試樣加熱至95℃,施加60kV沖擊電壓,正負極性各10次后,做工頻11kV,15min的耐壓試驗。整個試驗過程中應無擊穿現象。
7.2額定電壓為3.6/6kV的成品電纜應經受4h電壓試驗。
額定電壓為3.6/6kV的成品電纜應經受歷時4h,試驗電壓為3U0的工頻電壓試驗。試驗過程中應不發生擊穿現象。
7.3額定電壓為1.9/3.3kV電纜的阻燃性能應達到MT 386規定的各項試驗要求;額定電壓為3.6/6kV電纜的阻燃性能應通過MT 386規定的負載條件下燃燒試驗的要求。
8、工作條件
8.1額定電壓U0/U分別為1.9/3.3kV和3.6/6kV。
8.2電纜導體的*允許工作溫度為90℃。
8.3電纜的zui小彎曲半徑為電纜直徑的6倍。
8.4電纜地線芯必須良好接地。
9、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參照相關的標準及試驗方法進行檢測:
《導體直流電阻》按GB/T 3048.4
《絕緣電阻》按GB/T 3048.5或GB/T 3048.6
《工頻電壓試驗》按GB/T 3048.8
《結構及表面標志》按MT 818.1
《絕緣機械性能》按GB/T 2951-1997
《護套機械性能》按GB/T 2951-1997
《阻燃性能》按MT 386-1995等。
標準的附錄A《橡皮護套性能要求》——MT818.7-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