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記者昨日從深圳灣檢驗檢疫局獲悉,4月5日晚,該局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時,連續從兩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截獲了共計10瓶非法入境的胎牛血清。 每瓶血清容量為1000毫升,標簽顯示這些血清產自新西蘭,并明確標注不可直接用于人和動物。
旅客回應與處理
面對工作人員的詢問,兩名旅客均聲稱這些血清是科研試劑,但令人驚訝的是,他們無法提供任何相關的檢疫審批證明。 鑒于這種情況,檢驗檢疫工作人員依法對這批血清進行了截留,并決定進行銷毀處理,以防止潛在的生物安全風險。
胎牛血清的重要性與風險
胎牛血清是細胞培養等生物學實驗中常用的試劑,它富含各種生長因子、激素和蛋白等關鍵物質。 然而,未經檢疫的胎牛血清可能攜帶各種細菌和病毒,一旦入境,就有可能將境外的動物疫情傳入國內,對我國的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構成嚴重威脅。
法律法規與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中明確規定,禁止攜帶和郵寄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入境。 對于違反這一規定的行為,檢驗檢疫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罰,最高罰款可達5000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者,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旅客須知與提醒
檢驗檢疫部門在此提醒廣大旅客,如果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求需要攜帶血液及其制品入境,必須事先經過國家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許可,并持有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書。 在入境時,還需向檢驗檢疫部門申報,并接受嚴格的檢查和監管。
結語
此次截獲的非法入境胎牛血清再次提醒我們,生物安全無小事,每個人都應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我國的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