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飲用水衛生標準規范
上具有性、代表性的飲用水水質規范主要有三部:飲用水水質準則》[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水質指令》[歐盟(EC]國家飲用水水質規范》[美國*制定(USEPA ]其他國家多以這三部規范為基礎或重要參考來制修訂本國飲用水規范。截止2009年8月。
1中國《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
由衛生部和國家規范化管理委員會聯合公布,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GB57492006公布于2006年12月29日。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該規范共涵蓋水質指標106項,其中有機物指標30項.農藥指標20項,微生物指標6項,放射性指標2項;另外,考慮到氯胺、臭氧、二氧化氯等消毒劑在水處置過程中的廣泛使用,新標準增加了對這些消毒劑及其副產物的控制要求:與此同時,對局部健康危害較大的指標,如鉛、鎘等提出了更嚴格的控制要求。該規范修訂中結合了國的實際情況,同時借鑒世界衛生組織的相關規范,還有美國、俄羅斯、日本的相關規范,根據飲水規范發展趨勢,增加了局部水質指標,平安限值更加科學,基本實現了飲用水規范的接軌。
2歐盟《飲用水水質指令》
其中微生物指標2項,飲用水水質指令》歐洲各國制訂外國水質規范的主要依據。歐盟成員國如法國、德國、英國等均以此為指導。現行規范為1998年11月通過的新指令9883EC涵蓋水質指標48項。化學指標26項,感官性狀等指標18項,放射性指標2項。指令強調指標值的科學性和與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水質準則》一致性。
3美國《國家飲用水水質規范》
涵蓋大量的有機物項目,美國現行的國家飲用水水質規范公布于2006年。體現了對有機物污染的深刻認識和關注。規范中包括需要強制執行的一級飲用水規范”指標97項。其中有機物指標63項,無機物指標15項,微生物指標8項,放射性指標5項,消毒劑及其副產物指標6項:以及非強制性的二級飲用水規范”指標15項,這些指標主要是指那些會對飲用者容貌(皮膚、牙齒等)或對水質感官(如色、嗅、味)發生影響的污染物。
4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水質準則》
世界許多國家,飲用水水質準則》主要目標是為各國建立外國的飲用水規范奠定基礎。如日本、巴西、阿根廷、菲律賓等均以WHO飲用水規范作為制定外國規范的重要依據。飲用水水質準則》采用滾動更新的修訂方式,水質指標較完整?,F行規范出版于2004年,飲用水水質準則》第三版,涵蓋水源性疾病病原體27項(細菌l2項,病毒6項,原蟲7項,寄生蟲2項)具有健康意義的化學指標146項(尚未建立準則值的指標55項;確立了準則值的指標9l項)放射性指標3項。另對23項指標提出了感官推薦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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