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衛健委辦公廳公開征求抗(抑)菌劑有效成分名錄(征求意見稿)一發布,規定了用于人體完整皮膚和黏膜的抗菌劑和抑菌劑的有效成分清單,適用于直接用于人體完整皮膚、口腔黏膜和陰到黏膜的抗菌劑和抑菌劑。
名詞術語
(一)抗菌劑Antibacterial lotion
直接接觸人體完整皮膚或黏膜(不包括用于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黏膜、肛腸等特定部位),具有一定殺菌作用且殺滅率≥90%,不以治療疾病或者改善皮膚、黏膜的癥狀為目的的液體制劑。
(二)抑菌劑Bacteriostatic lotion
直接接觸人體完整皮膚或黏膜(不包括用于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黏膜、肛腸等特定部位),具有一定抑菌作用且抑菌率≥50%,不以治療疾病或者改善皮膚、黏膜的癥狀為目的的液體制劑。
(三)CAS編碼 chemical abstracts servicenumber
美國化學文摘服務社為化學物質制定的登記號,該號是檢索有多個名稱的化學物質信息的重要工具,是某種物質(化合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序列)、混合物或合金的數字識別號碼。
(四)有效成分 active ingredient
在抗(抑)菌劑中,對微生物具有殺滅或抑制作用的物質。
(五)禁用物質prohibited substance
在抗(抑)菌劑中禁止添加的物質,包括化學類和生物類物質。
抗(抑)菌劑中禁止添加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消毒防腐類藥物除外)的藥品及其同名原料;以微生物、細胞、動物或人源組織和體液等為起始原材料,用生物學技術制成,用于預防、治療和診斷人類疾病的制劑,如疫苗、血液制品、生物技術藥物、微生態制劑、免疫調節劑、診斷制品等(溶菌酶、溶葡萄球菌酶除外);列入《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dian除外)的禁用物質;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禁止使用的物質。
本名錄自發布之日起,消毒產品生產企業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除使用劑型為液體以外的其他劑型抗(抑)菌產品,已經生產的其他劑型產品不涉及質量安全及虛假、夸大宣傳的可銷售至產品保質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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