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壇墨質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文章>>食品分類易混淆問題舉例
1. 與其他食品安全通用標準的混淆
例如稀奶油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屬于乳及乳制品,但在食品中污染物*中屬于動物油脂。
2.與SC分類系統的混淆
食品生產許可將食品分為31大類,兩個分類系統只有部分類別相同。現舉例說明:
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肉松類(食品分類號為08.03.07.01)、肉干類(食品分類號為 08.03.07.02)、肉脯類(食品分類號為08.03.07.03)這3類歸屬于熟肉干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8.03.07),與醬鹵肉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8.03.01)是并列的關系;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2006版)將肉制品分為5個申證單元,其中醬鹵肉制品的申證單元包括白煮肉類、醬鹵肉類、肉糕類、肉凍類、油炸肉類、肉松類和肉干類等,這3類食品和醬鹵肉制品是從屬關系。在GB2760-2014標準中,亞硝酸鈉和亞硝酸鉀是可以使用在醬鹵肉制品類(食品分類號為08.03.01)中,不可以使用在熟肉干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8.03.07)中。因此,在判定這3類食品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使用量時應考慮周全。
在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中,料酒產品應歸為調味品(食品分類號為12.0)中的料酒及其制品(食品分類號為12.07),但是料酒的SC申證單元為液態調味料,可能企業會按照GB2760-2014中液態復合調味料(食品分類號為12.10.03)來使用添加劑,或者機構在判定時也可能考慮不周。
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面包屬于焙烤食品中的面包類(食品分類號為07.01),不屬于糕點類(食品分類號為07.02),且面包與糕點雖同屬焙烤食品,兩者為并列關系;而按照生產許可分類系統,面包屬于糕點,兩者為從屬關系。
按照GB2760-2014食品分類系統,饅頭屬于糧食和糧食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6.0)中的發酵面制品(食品分類號為06.03.02.03),不屬于糕點類(食品分類號為07.02),且饅頭與糕點類分屬不同的食品大類。但按照生產許可分類系統,饅頭屬于糕點,兩者為從屬關系。按照GB2760-2014糕點允許*使用甜味劑如甜蜜素、安賽蜜等,而發酵面制品不允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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