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定制
衛生院占地面積小,可用空間少,污水量小,一般在200噸以下,多數采用小型衛生院污水處理設備或者碳鋼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其設備緊湊,站地面積小,可埋于地表以下,可放置地表以上。全自動運行,實現無人看守。
衛生院采用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1、傳染病醫院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
2、縣級及縣級以上或20張床位及以上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直接或間接排入地表水體和海域的污水執行排放標準,排入終端已建有正常運行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下水道的污水,執行預處理標準。
3、縣級以下或20張床位以下的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污水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1、2類水域和3類水域的飲用水保護區和游泳區,GB3097一、二、類海域直接排放醫療機構污水。
5、帶傳染病房的綜合醫療機構,應將傳染病房污水分開。傳染病房的污水、糞便經過消毒后方可與其他污水合并處理。
表1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號 | 污染物 | 濃度 | 序號 | 污染物 | 濃度 |
1 | pH | 6~9 | 5 | SS | ≤20mg/L |
2 | CODcr | ≤60mg/L | 6 | NH3-N | ≤15mg/L |
3 | BOD5 | ≤2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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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腸桿菌群數 | ≤100個/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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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號 | 污染物 | 濃度 | 序號 | 污染物 | 濃度 |
1 | pH | 6~9 | 5 | SS | ≤20mg/L |
2 | CODcr | ≤60mg/L | 6 | NH3-N | ≤15mg/L |
3 | BOD5 | ≤2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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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腸桿菌群數 | ≤500個/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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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用廢水處理設備特點
1、可埋入地表下,設備上方地表可作為綠化或其他用地
2、不需要建房及采暖和保溫,全自動控制,不需人員管理無污泥回流操作簡單,維修方便
3、整個設備處理系統配有全自動電氣控制系統,運行安全可靠,平時一般不需要專人管理,只需適時地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噪音低,無異味,使用壽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