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濰坊峻清環保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技術文章>>醫院污水處理系統簡介
一、醫院污水的收集
1.1 醫院病區與非病區污水應分流,嚴格醫院內部衛生管理體系,嚴格控制和分離醫院污水和污物,不得將醫院產生污物隨意棄置排入污水系統。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醫院,在設計時應將可能受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與其他污水分開,現有醫院應盡可能將受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與其他污水分別收集。
1.2 傳染病醫院(含帶傳染病房綜合醫院)應設專用化糞池。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傳染性污染物,如含糞便等排泄物,須按我國衛生防疫的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消毒。消毒后的糞便等排泄物應單獨處置或排入專用化糞池,其上清液進入醫院污水處理系統。
不設化糞池的醫院應將經過消毒的排泄物按醫療廢物處理。
1.3 醫院的各種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等應單獨收集,分別采取不同的預處理措施后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系統。
1.4 同位素治療和診斷產生的放射性廢水,須單獨收集處理。
二、醫院污水排放量
1 醫院污水排放量
1、新建醫院
新建醫院污水排放量應根據《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建質[2003]4號進行取值設計,做到清污分流,節約用水。
2、現有醫院
(1) 設備齊全的大型醫院或500床以上醫院:平均日污水量為400~600L/床.d,kd=0~2,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 一般設備的中型醫院或100~499床醫院:平均污水量為300~400L/床.d,kd=2~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3) 小型醫院(100床以下):平均污水量為250~300L/床.d,kd=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分類
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以床位數分為100、15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及1000以上等。
三、醫院污水水質
3.1 新建醫院
每張病床污染物的排污量可按下列數值選用:
BOD5:40-60g/床.d,CODcr:100~150g/床.d,懸浮物:50~100g/床.d;
根據每張病床污染物的排出量和1中水量計算新建醫院的設計水質。
3.2 現有醫院
1) 污水水質應以實測數據為準;
四、醫院污水排放標準
4.1 現有標準
現在執行的《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將醫院污水按其受納水體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規定了相應的糞大腸桿菌群數和余氯標準,對COD、SS等理化指標無特別要求,只需達到要求相對較低的其他排污單位標準,且只給出余氯下限而無上限。
根據現行標準,現有醫院污水處理工藝級別低,主要存在(1) 懸浮物濃度高,影響消毒效果;(2)水質波動大,消毒劑投加量難以控制;(3) 消毒副產物產生量大,影響生態環境;(4)余氯標準無上限,過多余氯危害生態等問題。
4.2 新標準
為了加強對醫院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實施新的環境標準體系,國家已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編制《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
1、新標準對醫院產生的污水、廢氣和污泥進行了控制,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兼顧生態環境。
2、在生物指標上,新標準對排入下水道與排入水體的醫院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標準嚴格區分醫院性質,同時根據污水去向分為兩個等級,并在原有標準基礎上提出嚴格的控制各級指標。
3、新標準考慮了消毒效果和生態問題,針對不同性質醫院及污水去向對消毒時間和余氯量均作了明確規定,嚴格了余氯標準的上限。
4、在理化指標方面,對排入地表水體的醫院污水和傳染病醫院污水的COD、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指標都在原有標準基礎上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增強污水處理系統的抗風險性。考慮氨氮也消耗消毒劑,對氨氮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五、常見醫院污水處理工藝
1、若執行間接排放標準則常見工藝如下:格柵渠-調節池-混凝反應池-斜管沉淀池-消毒池;
2、若執行直接排放標準則常見工藝如下:格柵渠-調節池-水解酸化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
六、醫院污水水質分析
醫院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為:病原體(寄生蟲卵、病原菌、病毒等)、有機物、漂浮及懸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經處理的原污水中含菌總量達10^8個/mL以上,具有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的特征。其中醫院污水主要來源于病房、洗衣服、餐廳等。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環保在線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