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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明基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主營產品: 地埋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溶氣氣浮機一體化凈水設備加藥裝置二氧化氯發生器板框壓濾機厭氧反應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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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性質分類需用哪種污水處理設備?
2019-9-10 閱讀(452)
1章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傳染病防治法》,防止放污水造成對環境的污染,規范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促進污水放,配合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即將頒布的《機構水污染物放規準》的實施,編制本技術指南。
指南根據性質、規模和污水放去向,并兼顧情況,進行分類指導。為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供,供衛生、、建設等關部門參考。
適用范圍
1 本指南適用于綜合、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和專科(傳染病(包括結核病)、心血管病、腫瘤、口腔、婦產科和精神病等等)各類污水的處理。療養院、康復等其它機構和獸的污水處理工程可參照執行。
2 本指南內容包括污水的收集、工藝、竣工驗收、處理設施管理、職業衛生和勞動衛生等方面。
3 本指南適用于污水處理設施的設計、建設和管理。
《綜合建筑》 JGJ49-88
《建筑給水水》 GBJ 15-88(1997年版)
《污水處理》 CECS07:88
GB3838-2002 地表水環境質量規準
GB8978-1996 污水綜合放規準
正在制定的《機構水污染物放規準》
當上述規準和文件被修訂時,使用其版本。
術語定義
1 性質分類
本指南中將各類按性質分為綜合和傳染病兩類,與衛生系統對及機構的劃分方法差別。指南所指傳染病指傳染性疾病專科和帶傳染病房的綜合。指南所指綜合為不帶傳染病房的綜合和各類非傳染性疾病的專科。
2 污水
指產生的含病原體、重金屬、消毒劑、機溶劑、酸、堿以及放射性等的污水。
3 污泥
指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和化糞池污泥。
4 廢
指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
來源危害
1 各部門的功能、設施和人員組成情況不同,產生污水的主要部門和設施:診療室、化驗室、病房、洗衣房、X光照相洗印、動物房、同位素治療、手術室等水;行政管理和醫務人員放的生活污水,食堂、單身宿舍、家屬宿舍水。不同部門科室產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如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放射廢水等。而且不同性質產生的污水也很大不同。污水較一般生活污水放情況復雜。
污水來源及成分復雜,含病原性微生物、毒、害的物理化學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空間污染、急性傳染和潛伏性傳染等征,不經效處理會成為一條疫病擴散的重要途徑和嚴重污染環境。
2 污水受到糞便、傳染性細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傳染性,可以誘發疾病或造成傷害。
3 污水中含酸、堿、懸浮固體、BOD、COD和動植物油等毒、害物質。
4 牙科治療、洗印和化驗等過程產生污水含重金屬、消毒劑、機溶劑等,部分具致癌、致畸或致突變性,危害人體健康并對環境長遠影響。
5 同位素治療和產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同位素在衰變過程中產生a-、β-和γ-放射性,在人體內積累而危害人體健康。
處理原則
1 過程控制原則。對污水產生、處理、放的過程進行控制。
2 減量化原則。嚴格內部衛生安管理體系,在污水和污物發生源處進行嚴格控制和分離,內生活污水與病區污水分別收集,即源頭控制、清污分流。
嚴禁將的污水和污物隨意棄置入下水道。
3 就地處理原則。為防止污水輸送過程中的污染與危害,在必須就地處理。
4 分類指導原則。根據性質、規模、污水放去向和地區差異對污水處理進行分類指導。
5 達標與風險控制相結合原則。面考慮綜合性和傳染病污水達標放的基本要求,同時加強風險控制意識,從工藝技術、工程建設和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應對突發性事件的能力。
6 生態安原則。效去除污水中毒害物質,減少處理過程中消毒副產物產生和控制出水中過高余LV,保護生態環境安。
2章
放規準
2.1 污水的收集 2.1.1 醫 院病區與非病區污水應分流,嚴格內部衛生安管理體系,嚴格控制和分離污水和污物,不得將產生污物隨意棄置入污水系統。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在設計時應將可能受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與其他污水分開,現應盡可能將受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污水與其他污水分別收集。
2.1.2 傳染病(含帶傳染病房綜合)應設化糞池。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傳染性污染物,如含糞便等泄物,必須按我衛生防疫的關規定進行嚴格消毒。消毒后的糞便等泄物應單獨處置或入化糞池,其上清液進入污水處理系統。
不設化糞池的應將經過消毒的泄物按廢物處理。
2.1.3 的各種殊水,如含重金屬廢水、含油廢水、洗印廢水等應單獨收集,分別采取不同的預處理措施后入污水處理系統。
2.1.4 同位素治療和產生的放射性廢水,必須單獨收集處理。
2.2 污水放量 2.2.1 污水放量
1、新建
新建污水放量應根據《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建質[2003]4號進行取值設計,做到清污分流,節約用水。
2、現
1)污水放量根據實測數據確定
2)實測數據時可參考下列數據計算
(1) 設備的大型或500床以上:平均日污水量為400~600L/床.d,kd=2.0~2.2,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 一般設備的中型或100~499床:平均污水量為300~400L/床.d,kd=2.2~2.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3) 小型(100床以下):平均污水量為250~300L/床.d,kd=2.5,kd為污水日變化系數。
2.2.2 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分類
污水處理設施的規模以床位數分為100、15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及1000以上等。
2.3 污水水質
2.3.1 新建
每張污染物的污量可按下列數值選用:
BOD5:40-60g/床.d,CODcr:100~150g/床.d,懸浮物:50~100g/床.d;
根據每張污染物的出量和2.2.1中水量計算新建的設計水質。
2.3.2 現
1) 污水水質應以實測數據為準;
2) 在實測資料時可參考表2-2。
表2-2 污水水質
2.4 污水放規準
2.4.1 現規準
如今執行的《污水綜合放規準》(GB8978-1996),將污水按其受納水體不同的使用功能等規定了相應的糞大腸桿菌群數和余LV規準,對COD、SS等理化指標別要求,只需達到要求相對較低的其他污單位規準,且只給出余LV下限而上限。
根據現行規準,現污水處理工藝級別低,主要存在(1) 懸浮物濃,影響消毒效果;(2)水質波動大,消毒劑投加量難以控制;(3) 消毒副產物產生量大,影響生態環境的安;(4)余LV規準上限,過多余LV危害生態安等問題。
2.4.2 新規準
為了加強對污水污物的控制和實施新的環境規準體系,已組織關部門和人員編制《機構水污染物放規準》。
1、新規準對產生的污水、廢和污泥進行了面控制,在強調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時,兼顧生態環境安。
2、在生物指標上,新規準對入下水道與入水體的污水提出不同要求。新規準嚴格區分性質,同時根據污水去向分為兩個等級,并在原規準基礎上提出嚴格的控制各級指標。
3、新規準考慮了消毒效果和生態安性問題,針對不同性質及污水去向對消毒時間和余LV量均作了明確規定,嚴格了余LV規準的上限。
4、在理化指標方面,對入地表水體的污水和傳染病污水的COD、BOD5、SS、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等指標都在原規準基礎上進行了嚴格的控制,以增強污水處理系統的抗風險性。考慮氨氮也消耗消毒劑,對氨氮也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3章
處理工藝
3.1 工藝原則
根據的規模、性質和處理污水放去向,進行工藝。根據1.4.1中分類,分為傳染病和綜合。污水處理后放去向分為入自然水體和通過市政下水道入城市污水處理兩類。
污水處理所用工藝必須確保處理,主要采用的三種工藝: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二級處理和簡易生化處理。
工藝原則為:
3.1.1 傳染病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3.1.2 處理出水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3.1.3 處理出水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二級污水處理)的綜合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效果。
3.1.4 對于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圖3-1 不同處理工藝的情況(略)
3.2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工藝
對于處理出水zui終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的綜合,應加強其處理效果,提高SS的去除率,減少消毒劑用量。加強一級處理效果宜通過兩種途徑實現:對現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以加強去除效果和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
3.2.1 工藝流程
1、對現一級處理工藝進行加強處理效果的改造
改造應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現處理設施,對現中較多的化糞池、接觸池在結構或方式上進行改造,必要時增設部分設施,盡可能地提高處理效果,以達到污水處理的放規準。
2、一級強化處理
對于綜合(不帶傳染病房)污水處理可采用"預處理→一級強化處理→消毒"的工藝。通過混凝沉淀(過濾)去除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從而避免消毒劑用量過大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
圖3-2 一級強化處理工藝流程(略)
污水經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混凝沉淀池進行混凝沉淀,沉淀池出水進入接觸池進行消毒,接觸池放。
調節池、混凝沉淀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
3.2.2 工藝特點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強化處理可以提高處理效果,可將攜帶病毒、病菌的顆粒物去除,提高后續深化消毒的效果并降低消毒劑的用量。其中對現一級處理工藝進行改造可充分利用現設施,減少投資。
3.2.3 適用范圍
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強化處理適用于處理出水zui終進入二級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的綜合。
3.3 二級處理工藝 3.3.1 工藝流程說明
二級處理工藝流程為"調節池→生物氧化→接觸消毒"。污水通過化糞池進入調節池。調節池前部設置自動格柵。調節池內設提升水泵,污水經提升后進入好氧池進行生物處理,好氧池出水進入接觸池消毒,放。
調節池、生化處理池、接觸池的污泥及柵渣等污水處理站內產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外運焚燒。消毒可采用巴氏蒸汽消毒或投加石灰等方式。圖3-3 二級處理工藝流程(非傳染病和傳染病污水)(略)
傳染病的污水和糞便宜分別收集。生活污水直接進入預消毒池進行消毒處理后進入調節池,病人的糞便應先獨立消毒后,通過下水道進入化糞池或單獨處理(如虛線所示)。各構筑物須在密閉的環境中,通過的通風系統進行換,廢通過消毒后放,消毒可采用紫外線消毒系統。
3.3.2 工藝特點
好氧生化處理單元去除CODcr、BOD5等機污染物,好氧生化處理可接觸氧化、活性污泥和好氧處理工藝,如膜生物反應器、曝氣生物濾池等工藝。采用具過濾功能的好氧處理工藝,可以降低懸浮物濃度,利于后續消毒。
3.3.3 適用范圍
適用于傳染病(包括帶傳染病房的綜合)和入自然水體的綜合污水處理。
3.4 簡易生化處理工藝 3.4.1 工藝流程
簡易生化處理工藝的流程為"沼凈化池→消毒"。沼凈化池分為固液分離區、厭氧濾池和沉淀過濾區。三區的主要功能分別為去除懸浮固體,吸附膠體和溶解性物質,進一步去除和降解機污染物,zui后通過沉淀和過濾單元去除剩余懸浮物和降解機污染物,出水質量。所產生沼根據量大小作不同的處理,當1m3污泥制取沼達15m3以上時,收集利用;當1m3污泥制取沼不足15m3時,收集燃燒處理。
圖3-4 沼凈化池工作原理圖 (略)
3.4.2 工藝特點
沼凈化池利用厭氧消化原理進行固體機物降解。沼凈化池的處理效率優于腐化池和沼池,造價低、動力消耗低,管理簡單。
3.4.3 適用范圍
作為對于邊遠山區、欠發達地區污水處理的過渡措施,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效果的一級處理。
4章
水處理系統
污水處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預處理、物化或生化處理和消毒三部分。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和廢也要進行處理。
4.1 預處理
污水進行預處理的主要是去除污水中的固體污物,調節水質水量和消納糞便,利于后續處理。
4.1.1 化糞池
用于污水處理的化糞池主要普通化糞池和沼凈化池。
普通化糞池和沼凈化池的原理是通過沉淀的先將機固體污染物截留,然后通過厭氧微生物的將機物降解。沼凈化池處理效率優于普通化糞池。
化糞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計算容積,應按《建筑給水水》(GBJ15-88)3.8.2~3.8.5條確定。污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不宜小于36h。對于污泥處置的污水處理系統,化糞池容積還應包括貯存污泥的容積。
4.1.2 預消毒池
預消毒的是降低污水中病原微生物的含量以減少操作人員受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機會。
1、傳染病病人的泄物進行預消毒后入化糞池。
2、傳染病污水在進入污水處理系統前必須預消毒,預消毒池的接觸時間不宜小于0.5小時。常用的消毒劑次LV酸鈉、過氧乙酸和二氧化LV等,糞便消毒也可采用石灰。
3、對于普通綜合,可不設預消毒池。
4、生化處理如采用加LV進行預消毒則需進行脫LV,或采用臭氧進行預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