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一、污水處理站設備自然凈化處理工藝:
1、在有條件的地區,可利用荒地、閑地等可利用的條件,采用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
2、在嚴格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滿足國家有關標準要求和水體自凈能力要求的條件下,可審慎采用城市污水排入大江或深海的處置方法。
3、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采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4、采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二、污水處理站設備強化處理工藝
1、城市污水二級處理出水不能滿足水環境要求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可采用土地處理系統和穩定塘等自然凈化技術進一步處理。
2、采用土地處理技術,應嚴格防止地下水污染。
3.強化處理,應根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規劃要求和建設規模,選用物化強化處理法、AB法前段工藝、水解好氧法前段工藝、高負荷活性污泥法等技術。
三、污水處理站設備二級處理工藝:
1、日處理能力在10~20萬立方米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法、SBR法和AB法等成熟工藝。
2、日處理能力在十立方米一下的污水處理設施,可選用氧化溝法、SBR法、水解好氧法、AB法和
生物濾池等技術,也可選用常規活性污泥法。
四、污水處理站設備污泥處理:
1、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應采用厭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進行穩定處理。也可采用衛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處置。
2、日處理能力在十萬立方米以上的污水二級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宜采取厭氧消化工藝進行處理,產生的沼氣應綜合利用。
3、日處理能力在十萬立方米以下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可進行堆肥處理和綜合利用。
4、采用延時曝氣的氧化溝法、SBR法等技術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泥需達到穩定化。采用物化強化處理的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須進行妥善的處理和處置。
5、經過處理后的污泥,達到穩定化合無害化要求的,可農田利用;不能農田利用的污泥,應按有標準和要求進行衛生填埋處置。
五.設備特點
1.接觸氧化池內的填料多為組合軟填料,質輕、高強、物理化學性質穩定,比表面積大,生物膜附著能力強,污水與生物膜的接觸效率高;
2、具有脫氮除磷能力,并可以通過調節設備的構造,達到處理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城市污水的能力;
3、潛水泵中可設于設備之中,減少工程投資;
4、接觸氧化池內采用曝氣器進行鼓風曝氣,使纖維束不斷漂動,曝氣均勻,微生物生長成熟,具有活性污泥法的特征;
5、抗沖擊負荷的能力強。接觸氧化法的平均停留時間在6小時以上.
6、出水水質穩定,污泥產量少并易于處理;
7、設備可設于地面上,也可埋于地下。埋于地下時,上部覆上可用于綠化,廠區占地面積少,地面構筑物少;接觸氧化池內的填料多為組合軟填料,質輕、高強、物理化學性質穩定,比表面積大,生物膜附著能力強,污水與生物膜的接觸效率高;
8、易于完成自動控制,管理操作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