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廢水處理設備
肉制品加工廢水來自副食加工、洗油、車間設備和地面沖洗等。廢水中含有動物內臟雜物、畜毛、碎皮肉和油脂等,屬高濃度有機廢水。其排放廢水的特點是:濃度變化大,有機物含量高,易腐壞,直接排入水體會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破壞生態系統,嚴重污染環境。
與一般的工業廢水相同,肉類加工廢水的水質受加工對象、生產工藝、用水量、工人勞動素質和設備水平等方面的影響,在水質方面的變動較大,不僅國內、國外的數據有很大的差異,即使在國內,不同廠家廢水的水質也有較大的不同。由于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廢水水質的特殊性,其處理設計相當復雜。處理工藝不僅要投資少、穩定性高、運行成本低,在細節中還應考慮生產治理和人工操縱方便等。
排放標準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是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促進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廢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肉類加工企業水污染物zui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排水量等指標。本標準適用于肉類加工工業的企業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肉制品廢水處理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