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技術要點
1.集中處理系統
技術路線:污水處理廠是目前處理污水的主要方式之一。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技術通過物理過濾、生物降解和植物截留等作用機理除去有機質,并通過水生植物與微生物的協同作用除去N和P,特別適用于生活污水、河道和自然湖泊水系的處理與回用等。
2.分散處理系統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設備廠家
技術路線與集中處理系統相比,分散污水處理系統較多地采用了一些*,從而使得污水處理設備的體積相對較小。
主要技術環節
(1)關鍵部件和設備。分散污水處理系統的關鍵部件使設備采用的具體處理技術及工藝,系統處理效率的高低和出水水質的穩定性主要由其關鍵組件如(生物)膜和活性炭的性能決定。人工濕地污水處理設備廠家
(2)主要性能參數。分散污水處理系統的性能參數一般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一級標準設計。
(3)目前分散污水處理設備的價格相對較高,較適合于小型企事業單位、餐館和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小型居民點使用。
污水處理技術的選用必須綜合考慮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污水來源及其處理后的用途。不同的污水來源以及處理后污水(再生水)的不同用途要求采用不同的處理水平和處理技術。農村地區生活污水主要含有各種有機污染物以及病原菌等污染物,再生水主要用于各類作(植)物的灌溉用水、景觀或環境用水等方面。根據再生水的具體用途,確定污水需要處理的深度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