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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防疫實驗室綜合污水處理設備環保科技
公司生產的污水處理設備采用了*的處理技術,排放指標達到了國家的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并符合國家環保總局和*規定的各項要求。
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采用接觸氧化法、由初沉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污泥池和風機六部分組成。本設備一體化,占地面面積小,運行對周圍無影響。實驗室污水處理設備進水平均BOD5為200mg/l以下,出水降為50mg/l以下,去除率≥80%,COD去除率≥81%,懸浮物去除率≥80%。適用于食品、屠宰、釀造、印染等行業與生活污水相類似的有機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
動物防疫實驗室綜合污水處理設備環保科技
本實驗室廢水處理系統,包括依次設置的酸堿調和模塊、溶液混合模塊、重金屬沉淀模塊和MBR處理模塊,酸堿調和模塊包括調節池,調節池上設置有污水管和用于過濾雜質的格柵,溶液混合模塊包括溶液循環攪拌單元,重金屬沉淀模塊包括硅酸鈉投放單元,酸堿調和模塊與溶液混合模塊之間設置有毛發聚集器;溶液混合模塊與重金屬沉淀模塊、重金屬沉淀模塊與MBR模塊之間均設置有送水單元。
1、實驗室綜合廢液來源:實驗室收集起來的以及廢的藥品、試劑、試液等綜合廢液;
2、實驗室綜合廢液處理量:每天產水量 L/D;
3、實驗室綜合廢液成分:無機物類、有機物類、生物類廢水等;
1) 無機物類:重金屬離子、酸堿PH值、鹵素離子及其他非金屬離子等;
a、重金屬離子:汞、鎘、鉻、鉛、錳、銀 、鎳、鋅、銅、鋁、砷等金屬陽離子以及處于絡合狀態的重金屬離子團(Cr2O7)2-、(CuCN) -、(AuCN)- 、(Ptcl6)2-等;一類污染物除外。
b、酸堿PH值:硝酸、鹽酸、硫酸、雙氧水、氯化鈣等;
2) 有機物類:有機溶劑、苯類、氯苯類、硝基苯類、油脂類、炳酮、糖類、蛋白質等;
3) 生物類:病原體、細菌、病毒、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原、衣原體、支原體、螺旋體、真菌、布魯氏桿菌,炭疽桿菌衣原體等;
4、 實驗室廢水處理后的標準:符合國家廢水綜合排放【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
也可根據用戶要求把廢水處理到國家廢水綜合排放【GB8978-1996】中的一、二級標準以及定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