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供應室內外薄型鋼結構防火涂料
第四節 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
第3.4.1條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宜采用壓送式噴涂機噴涂,空氣壓力為0.4~0.6MPa,噴槍口直徑宜為6~10mm。
第3.4.2條配料時應嚴格按配合比加料或加稀釋劑,并使稠度適宜,邊配邊用。
第3.4.3條噴涂施工應分遍完成,每遍噴涂厚度宜為5~10mm,必須在前一遍基本干燥或固化后,再噴涂后一遍。噴涂保護方式、噴涂遍數與涂層厚度應根據施工設計要求確定。
第3.4.4條施工過程中,操作者應采用測厚針檢測涂層厚度,直到符合設計規定的厚度,方可停止噴涂。
第3.4.5條噴涂后的涂層,應剔除乳突,確保均勻平整。
第3.4.6條當防火涂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重噴:
一、涂層干燥固化不好,粘結不牢或粉化、空鼓、脫落時。
二、鋼結構的接頭、轉角處的涂層有明顯凹陷時。
三、涂層表面有浮漿或裂縫寬度大于1.0mm時。
四、涂層厚度小于設計規定厚度的85%時,或涂層厚度雖大于設計規定厚度的85%,但未達到規定厚度的涂層之連續面積的長度超過1m時。
第四章工程驗收
第4.0.1條鋼結構防火保護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組織包括*在內的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第4.0.2條竣工驗收時,檢測項目與方法如下:
一、用目視法檢測涂料品種與顏色,與選用的樣品相對比。
二、用目視法檢測涂層顏色及漏涂和裂縫情況,用0.75~1kg榔頭輕擊涂層檢測其強度等,用1m直尺檢測涂層平整度。
三、按本規范附錄四的規定檢測涂層厚度。
第4.0.3條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涂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
二、無漏涂、脫粉、明顯裂縫等。如有個別裂縫,其寬度不大于0.5mm。
三、涂層與鋼基材之間和各涂層之間,應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等情況。
四、顏色與外觀符合設計規定,輪廓清晰,接槎平整。
第4.0.4條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涂層厚度符合設計要求。如厚度低于原訂標準,但必須大于原訂標準的85%,且厚度不足部位的連續面積的長度不大于1m,并在5m范圍內不再出現類似情況。
二、涂層應*閉合,不應露底、漏涂。
三、涂層不宜出現裂縫。如有個別裂縫,其寬度不應大于1mm。
四、涂層與鋼基材之間和各涂層之間,應粘結牢固,無空鼓、脫層和松散等情況。
五、涂層表面應無乳突。有外觀要求的部位,母線不直度和失圓度允許偏差不應大于8mm。我公司生產NB(HP-12)室內薄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產品系水性鋼結構防火涂料,涂刷于鋼構件表面,遇火時涂層膨脹發泡形成炭化耐火隔熱保護層,隔絕氧氣,延滯鋼結構受熱的速度,避免鋼構件快速升溫,從而提高鋼結構的耐火時限。該產品可滿足耐火極限為0.5h~2.5h防火保護的要求,適用于建筑設計防火為一級耐火等級中支承單層的柱、梁、屋頂承重構件以及疏散樓梯等;二~四級耐火等級中支承單層和多層的柱、梁、屋頂承重構件以及疏散樓梯等的鋼結構構件。符合GB 14907-2002 標準的技術指標。
特性
1、易施工、無毒
2、涂層薄,防火性能好
3、表面光潔、裝飾效果好
4、涂膜耐老化性能優異、堅固耐久、可保持多年不粉化
技術參數
標準
容器中狀態 攪拌后均勻狀態、無結塊
表干時間 ≤12h
初期干燥抗裂 無裂紋
黏結強度 ≥0.2 Mpa
耐水性 ≥24 h
抗凍融循環 ≥15次
耐火性能 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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