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空氣質量改善 浙江將實施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
什么是“國五”排放標準?
氮氧化物排放可降低25%—43%
據了解,國五排放標準,具體指輕型汽油車和輕型柴油車執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重型柴油車執行《車用壓燃式、氣體燃料點燃式發動機與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三、四、五階段)》中的五階段排放控制要求,將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適用范圍在大總質量不超過3500kg輕型汽油車和輕型柴油車,以及大總質量超過3500kg的重型柴油車。
相比國四標準,新標準輕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25%,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可以降低43%。按照每年注冊登記總量35萬輛左右計算,預計年度新增車輛可以減少氮氧化物年度排放量1000噸左右。
浙江執行國五標準
除此外還有10個省市
浙江將在2016年4月1日起執行國五排放標準,除此還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和海南省10個省市。
這便意味著,今后在浙江只有符合國五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才能夠上牌,國四及以下標準的車若想要轉讓或出售,也不能外遷到已執行國五標準的省市。
同時,若在2016年4月1日前已簽訂新車銷售合同,或在此之前開具了銷售發票,或省外車輛管理所已經辦好轉入浙江省手續的國四車,以上三種情況的車主需在2016年6月1日前完成注冊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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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日起,東部11省市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2017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重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全國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