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自6月30日以來,長江中下游沿江地區及江淮、西南東部等地出現入汛以來強降雨過程,部分地區造成嚴重洪澇災害,湖北、江西、湖南、江蘇、廣西、貴州等省份近百條河流發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另外,鄱陽湖出現今年長江江水倒灌現象。
據中國國家防總通報稱,截至7月3日統計,已有26省(區、市)1192縣遭受洪澇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2942千公頃,受災人口3282萬人,緊急轉移148萬人,因災死亡186人、失蹤45人,倒塌房屋5.6萬間,直接經濟損失約506億元。
在湖北武漢,從6月30日20:00開始至7月6日10時,武漢國家基本氣象站記錄已累計降雨560.5毫米,突破武漢自有氣象記錄以來周持續性降水量大值,而雨還在一直下。暴雨導致多處路段被淹,多個地鐵口因為進水而封閉。
這次洪澇災害被形容為“百年一遇”。近年來,“百年一遇”頻繁見諸報端,幾乎每年都會出現,有網友調侃稱,“昨天我碰上這輩子第8次百年一遇的暴雨”。為什么百年一遇的災害,對大家而言,卻是家常便飯了?
連續兩年“百年一遇”,太正常了
百年一遇,表面的意思是100年才會發生一次的事件。但事實上,在水文學中,“百年一遇”絕非這個意思,正確的理解應該是“任意一年內都有1%發生概率的事情”。
據網友舒樂樂的考證,“百年一遇”是中文翻譯后將外文詞義扭曲加重的例子。美國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使用100-yearevent這種概念用于風險評估,目的是評價“在百分之一概率事件下,工程項目的可靠性”。100-yearevent作為一個計算參數,專業上叫重現期,更合理的翻譯應該是“1%的概率事件”。但當它翻譯成中文“百年一遇”時,就極易引起誤解。
水文學上根據降水量、洪峰流量等觀測調查資料,按其出現的稀有程度來衡量這一水文現象的大小和等級。比如洪水頻率常以百分比表示,洪水頻率越小,表示某一量級以上的洪水出現的機會越少。洪水頻率為1%,則為百年一遇洪水。
用概率知識計算可知,雖然一年中發生“百年一遇”的事件概率是1%,但在一百年內,這個事件至少發生一次的概率將會上升到63%。而在任何十年里,發生“百年一遇”事件的概率都將大于9.5%。可這些發生的事情卻都可以被稱為“百年一遇”。所以說,“百年一遇”事件發生次數還是比較頻繁的。
既然每年發生洪水的概率是獨立的,那么,連續兩年出現“百年一遇”也是很正常的,連續一百年出現“百年一遇”在理論上也是可能的。
還有,“百年一遇”是可能變化的。因為這個概率是依據已有的觀測數據。比如說,根據已有的觀測數據,一個城市每小時10mm的降水量是百年一遇的。但是如果連續多年都出現這樣的降水量,那么統計數據就要更新了。每小時10mm的降水量可能就是“十年一遇”了。
此外,不同地區發生“百年一遇”事件的概率是互相獨立的。也就是說,北京發生一件“百年不遇”的事件的同時,上海可能在發生另一件“百年一遇”的事件。因此,在新聞報道中,常常看到“百年一遇”的字眼,很多時候不是有人在夸張或撒謊,而是真的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