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視組剛走,中央環保督察組又來了。
7月12日—19日,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先后進駐寧夏、內蒙古、江西、廣西、江蘇、云南、河南、黑龍江八省區,開展為期1個月的環保督察工作。其中,擔任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組長的楊松正是此前中央巡視組的組長,任職期間曾經掀起過甘肅的反腐風暴。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明確建立環保督察機制,提出了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今年年初,中央環保督察在河北小試牛刀,結果就關停取締了非法企業200家,拘留了123人,行政約談了65人。
這一次,中央環保督察組接到的舉報仍主要集中在大氣、水、固體廢物、噪聲、重金屬污染等領域。以河南省為例,工業企業污染就占了舉報件總數的一半以上,約為53%,生活垃圾、餐飲油煙等社會污染占比11%,畜禽養殖等涉農污染則占比9%。
督察力度有多大?
7月12日起,2016年首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相繼進駐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開展為期一月的環保督察工作。如今,本輪環保督察即將結束,根據各地的公開消息,8省份中已經有超過1300人被問責,部分問題企業,被強制關停取締。
事實上,早在本輪督察開始前的工作動員會上,各督察組就強調,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這其中,被問責人數多的是河南省。據媒體公開報道,截至7月底,河南省總計449人被問責,其中包括黨紀處分95人,政紀處分121人。
在江蘇,江蘇省環保廳的消息顯示,截至8月8日,江蘇省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共問責291人,其中,紀律處分56人,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11人;云南省環保廳通報,截至8月6日,該省共對207名責任人進行問責。
內蒙古、廣西兩地被問責人數也均超過百人。其中,內蒙古截至7月底問責104人,立案偵查16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21人;廣西截至8月1日共對責任人員問責112人,包括行政記過17人,行政記大過8人,行政降級2人,降低崗位等級3人,辭退1人,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1人。
此外,江西省截至8月8日共問責95人;黑龍江對不認真履職盡責等問題的11個黨組織99人次問責;寧夏自治區刑事拘留2人,約談53人,問責29人。
手頭握有問題“賬本”
與此同時,這8個督察組進駐期間,不僅手頭都有一本當地環保問題線索的細賬,也都通過舉報電話、郵政信箱,發動當地百姓反映身邊的環境問題。“有些數據是通過環保部污染源監控中心獲得的,有些線索是環保部派駐各地的環保督查中心掌握的,也有些是群眾反映到部里的舉報線索。”一位環保工作人員介紹說。
近年來,寧夏經濟發展在全國靠后,同時環境污染問題突出。2014年9月,寧夏中衛市騰格里工業園區污水排向騰格里沙漠深處造成嚴重污染的案件震動高層,24名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環保部、中國工程院2016年7月公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期評估結果顯示,寧夏等7個省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有所上升。“12369”環保舉報熱線情況顯示,今年多個月份都有寧夏的環境污染情況投訴。
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進駐不久,一份反映固原市彭陽縣羅洼鄉銀洞溝煤礦廢水排放造成當地居民和牲畜吃水困難的函件就由督察組轉給該市。8月3日,固原市的情況通報稱,銀洞溝煤礦未按環評要求,未將處理后的污水綜合利用而直接排放,已責令該礦自8月1日22時起30小時內停止污水排放,并處罰款8萬元。還是在固原市,中央第八環保督察組轉給該市的原州區廢水排放等問題查實后,原州區交通鄉鎮建設環保局副局長馬俊、交通鄉鎮建設環保局環保中心主任張少棟等都受到了“誡勉談話”處理。
在內蒙古,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給當地的環境污染案件量大面廣。據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公布的統計數據,截至7月30日,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群眾舉報問題16批共773個,已按時限要求辦結完成了前10批共計359個問題,依法依規約談81人,問責104人,立案偵查16件,行政拘留19人,刑事拘留21人,立案處罰52件、罰款883萬元。各盟市公開查處整改307個,其他問題的調查整改和公開公示也在進行。
背后是機制重大變革
就在兩個月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督察站河北省反饋情況,其中“河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等嚴厲措辭,讓很多人張大了嘴巴。
環保監查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但為何這一次“督察”讓河北壓力倍增,被深深觸痛?
“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環保部副部長翟青這樣表示。不僅是督察過程本身與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束后,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傳統的環保監查,即使是跨區域的,對象只是企業,雖然能夠查到污染問題,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點源監管,解決的是局部問題,而且難保其不死灰復燃。以河北為例,雖然兩年來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0576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846人,但環境問題依然點多面廣,令環境監管頭痛不已。“一個問題,舉報多次,雖然是不同層級處理,但終都會轉回地方,而地方土政策、領導的武斷決策、人情關系都會直接影響到問題的解決,所以一個問題,過了幾年,還是問題。”一位老環保這樣說。改善環境質量、建設生態文明,原有的以查企業為主的環境監管模式已經難以完全滿足當前的工作需求,環境監管模式的改革創新勢在必行。
2015年7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全面落實黨委、政府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主體責任。中央環保督察,從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從以查企業為主轉變為“查督并舉,以督政為主”,這是我國環境監管模式的重大變革。
(參考資料:中國新聞網、華夏時報、人民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