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一出,業內沸騰,有關環保稅的討論成為當前為熱門的話題之一。開征環保稅,到底意味著什么?有著怎樣的隱憂?需要注意那些方面?諸多問題,不一而足,跟隨中國環保在線來看看國內各大媒體有著怎樣的說法。
水更碧綠,天更湛藍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稅收系主任朱為群表示,環保稅法將成為我國部綠色稅法,估計快年內會出臺。我國環境保護稅收制度長期以來既分散又比較落后,而環保稅的推出,將改變這一現狀。環保稅征稅目的,正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社會節能減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高法中國應用法研究所所長蔣惠嶺說,我國目前環境保護和治理水平與西方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相關的法律法規與制度還很不完善,不能奢望靠一部環保稅法來解決所有的環保問題。應當將其與其他環保手段緊密結合,將環保稅法與稅收征管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相協調配合,協同共進,水才會更碧綠,天才會更湛藍。
此前有法學界觀點認為,環境保護稅范圍主要涉及破壞環境的一個特定環節,即排污行為,關注于末端治理,有一定的籌資功能。
朱為群表示,環保稅作為一種特定政策目的稅,要通過適當的評估機制來保證公眾能夠了解環保稅的征收目的是否實現以及實現的程度,以防止其成為政府的單純的籌資手段。(財經新聞)
重調節性,勿淪為增收手段
環保稅本身當然是一種經過了考驗的較為有效的環境保護方式與經濟手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國無論是在財稅制度還是環境容量上,都有著不同的特質或與發達國家處于不同的階段,他山之石何以攻玉,是必須細致研究的問題。
首先,我國處于環境污染較為嚴重的階段,霧霾、水污染和在大城市中一直被忽略的噪聲污染都有不同程度的惡化。于是,征收了30多年的排污費是一種懲罰性收費,那么,費改稅后的環保稅是否也是懲罰性質的呢?
其次,環保稅要發揮作用,就要求通過科學化的手段來評估企業并引導企業行為,而環保稅采用申報制度,這對環保部門的污染物排放核定和監測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從征收環保稅開始,中國也踏入了上這股“綠色稅收”的風潮。目前,只是將排污費平移轉為稅收,日后還有生態資源稅和爭議頗多的碳稅等更大的挑戰。如何從一開始就確保環保稅不像分稅制一樣異化,保證其調節性作用而不淪為增收手段,都需要更細致的研究,這對于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都極為重要。(南方都市報)
保稅,并非一稅就靈
環境稅是一種懲罰性質的稅種,目的是讓產生污染的企業為此付出代價。假若通過調整環境稅收政策,排污企業能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加強環保工作,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無疑是政策制定者希望看到的。但也可能有的企業這樣想,既然繳了環境稅,就買了“排污權”,在排污數量和濃度上并不減少。這就需要將排污量的多少體現在環境稅的具體征收標準上,防止企業繳了稅反而多排污。
政府通過采取“高限處罰”的措施,如開征環境稅,對惡意排污行為實行重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能夠堵死“花錢買污染”的漏洞。但在調整環境稅收政策的同時,更要防止排污企業將所繳納的環境稅在生產成本中列支而計入產品成本,導致排污收費實際上成為商品價格的一部分而轉嫁給消費者,從而步入“企業污染社會負擔”的怪圈。如果因為開征環境稅,環保部門就認為對排污企業又多了一道“保險”,可以松一口氣,懈怠日常監管,那么,排污企業就會萌生僥幸心理。
此外,開征環境稅無疑將加重企業負擔,并在客觀上增加企業的經營成本。由于國內外經濟環境原因,企業面臨嚴峻的困難,政府也在想方設法減輕企業負擔,幫助它們渡過難關。在這種狀況下,對污染企業收取排污費,可能成了它們繼續污染的“保護傘”,要避免出現這樣的結果。(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