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10個月起草,數易其稿,5600余字的環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路線圖出臺。
針對日益突出的環境污染防治問題,地方環境部門在執法、監管方面的權力將更加明晰。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據公開資料,指導意見強化了地方政府部門的環境保護責任。其中要求,省級環保部門對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在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統一規劃建設環境監測網絡。市級環保部門對全市區域范圍內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屬地環境執法。縣級環保部門強化現場環境執法,現有環境保護許可等職能上交市級環保部門,在市級環保部門授權范圍內承擔部分環境保護許可具體工作。
針對試點省份,未納入試點的省份力爭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在此基礎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機制,確保“十三五”時期全面完成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務,到2020年全國省以下環保部門按照新制度運行。
“嚴格環保制度”的重大舉措
“我國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導致一些地方重發展輕環保、干預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環保責任難以落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現象大量存在。”環境保護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吳舜澤說,綜合起來存在“4個突出問題”:難以落實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難以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干預;難以適應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環境問題的新要求;難以規范和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建設。
吳舜澤進而指出,垂改后,市級環保局將改變之前的屬地管理,實行以省級環保廳(局)為主的雙重管理,雖然仍為市級政府工作部門,但主要領導均由省級環保廳(局)提名、審批和任免,避免地方干擾。而縣級環保局將直接調整為市級環保局的派出分局,由市級環保局直接管理,其人財物及領導班子成員均由市級環保局直管。
《意見》從三個層面破解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執法的干預:體制上,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真實有效;市級統一管理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執法力量,依法獨立行使環境執法權。保障上,駐市級環境監測機構的人財物管理在省級,縣級環保部門的人財物管理在市級。領導干部管理上,縣級環保分局領導班子由市級環保局直接管理,市級環保局領導班子由省級環保廳(局)主管。
“垂改是‘底盤性’的制度改革。”吳舜澤說,與一般的、單項的、單純的制度改革不同,垂改要動體制、動機構、動人員,是對地方環境保護管理體制的一項根本性改革。同時,垂改也涉及監測、監察、執法、許可等制度的重構,牽一發而動全身。
當“炮灰”的地方環保部門
事實上,區縣級環保部門收歸市級管轄并非是近才有的創舉。河北省邢臺市橋西區環保局一位孫姓副局長透露,橋西區環保局在“七八年之前就歸邢臺環保局管了”。他回憶,當時的模式是“人、財、物從區政府一次性劃歸市政府”,與橋西區一樣的還有橋東區環保局,也劃歸邢臺市環保局,變成橋東分局。“劃歸以后,職能和操作上沒有什么大的不同”。
上述孫姓副局長坦言,橋西區環保局之所以能劃歸市環保局,主要原因為橋西區是市政府所在地。橋東區也是市區。而其他區縣由于距離城區較遠,面積較大,因此并未實行垂直管理。而縣一級地方恰恰是環境問題的高發區,也是地方保護主義的高發區。“環保局經常被當成炮灰,”這讓環保人士趙亮感到痛心,“新環保法實行一年多來,依然困難重重。其實障礙就在于地方環保部門處于夾縫層,不能越雷池一步。”
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指出,破解地方干預,主要從三個層面來實施。“首先從體制設計上解決干預。一是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地)級環境監測機構,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數據真實有效;二是市(地)級統一管理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執法力量,依法獨立行使執法權,執法重心實現下移,強化查企。
其次從人財物保障上解決干預。一是駐市(地)環境監測機構的人財物管理在省級環保廳(局),市(地)無任何支配權;二是縣級環保機構以及監測執法機構的人財物管理在市級環保局,縣級無任何支配權。
后從領導干部管理權限上解決干預。《意見》在領導干部管理上,既有遵循,也有創新。省級環保部門主管所有市(地)環保局長,以及駐市(地)環境監察和監測機構人員,調控能力明顯增強。
試點幕后:有省份十幾年前已做準備
不難發現,“黨中央、國務院對本次垂改作出“前期準備、地方試點、全面推進”三步走的部署,《意見》的印發標志著步順利完成,也標志著第二步正式啟動。因此,推動地方搞好試點是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吳舜澤說。
根據《意見》要求,試點省份要因地制宜創新方式方法,細化舉措,落實政策,先行先試,力爭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工作,形成自評估報告。未納入試點的省份要積極做好調查摸底、政策研究等前期工作,組織制定改革實施方案,經環境保護部、中央編辦備案同意后組織實施、有序開展,力爭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到2020年,全國省以下環保部門按照新制度運行。
環保部地方環保垂直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介紹,目前河北、上海、江蘇、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貴州、陜西、青海等12個省(市)提出了改革試點申請,開展了改革實施方案起草等前期準備工作。據了解,很多省(市)此前一直在著手改革實施方案的起草工作,陜西等省份更是已做了十幾年的市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的相關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礎。
吳舜澤稱,環保部、中央編辦將從東中西部區域統籌、前期準備基礎、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環境問題類型、地方改革實施方案完善性等方面考慮,統籌確定試點省份,成熟一個,備案一個,啟動一個。一位參與《意見》發布實施座談會的知情人士透露,上述12個省(市)已正式獲批被確定為試點地區。
為此,《意見》要求試點省份黨委和政府對本次改革負總責,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省級政府抓好方案制訂,抓好改革實施。環保部、中央編辦在地方先行先試過程中加大指導力度,積極穩妥地推進地方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