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政策、資金的和支持下,以及批、第二批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的帶動下,海綿城市建設已經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矛盾,如對海綿城市建設的不同看法、誤解甚至質疑。有些是由于對海綿城市的內涵與系統的復雜關系缺乏清晰認識,對海綿城市建設的艱巨性和長期性估計不足,也有些是由于不同專業間的碰撞或其他一些因素。在如火如荼的海綿城市建設熱潮下,迫切需要理性的思考,糾正一些不必要的誤讀和誤區,以減少在海綿城市建設中形成的混亂和阻力,利于海綿城市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本文僅從基礎性和認識,以及系統性兩個方面對目前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思考和分析。
1基礎性和認識方面的問題
1.1“海綿城市”究竟應該指什么
推廣海綿城市建設,首先必須明確究竟什么是海綿城市,正確認識其內涵和外延關系就顯得尤為必要并十分重要。
其實,“海綿城市”(SpongeCity)這個詞十余年前就偶見于文獻之中,國內也有個別學者在2011年至2012年的文章中提及類似概念。但這些海綿城市的概念或者過于簡單,或者過于寬泛,缺乏非常清晰的定義,也缺乏包括目標、系統組成、理論和技術架構、規劃設計和規范標準在內完整而明確的體系,因此,并沒有得到更多人的認知和引用。
今天我們所討論的海綿城市,重要的依據是在特定場合提到的要建設基于“三個自然”的海綿城市,而后由住建部正式發布《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該《指南》的發布,其實是基于長期的研究和實踐,針對我國城市面臨突出的雨洪及水環境問題,根據國家對城市發展戰略的調整,在住建部的直接領導下,編制組考慮了跨學科、跨部門等多方面的因素,對《指南》的目標指向、原則、內容、系統構成等都有較全面的考量和深入的討論,經歷了約兩年時間不斷修改完善才正式發布。
但海綿城市后來的發展仍然超出了所有人當初的預料。分批次的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國務院指導意見(75號文)等重要文件的發布,海綿城市創新建設模式(如PPP等)探索和推動,以及突出的城市洪澇、徑流污染問題,專業領域內的巨大需求等,形成了今天海綿城市建設熱潮和該領域“爆發式”發展。
今天回頭看《指南》并非“無懈可擊”,但總體上,《指南》中關于系統描述及其關系、基本原則、目標和技術體系等基本清晰、合理和全面。盡管已有《指南》、其他相關技術文件、專項規劃和一系列專題解讀文章,以及試點城市的推進,但社會輿論、工程界、學術界及不同專業的一些學者對海綿城市仍然有不同的理解和解讀,一方面造成一些困惑,另一方面也出現海綿城市的內涵有“被擴展”的跡象。
針對出現的一些問題、爭論和困惑,在近的“海綿城市建設內涵與多視角解析”一文中(《水資源保護》雜志2016年第6期),對海綿城市的溯源、目標、內涵、系統組成,以及涉及的專業關系和邊界做了較全面的分析和闡述,本文不再贅述。
為什么說我們今天所討論的海綿城市是以現代雨洪管理為核心?海綿城市概念提出或《指南》發布前,我國在這個領域究竟在做什么?上沒有普遍采用“海綿城市”的概念,但一直以來,尤其是一些發達國家近幾十年來在這個領域一直在做什么?等等。這些問題的答案其實是非常清晰和肯定的!
當然,考慮到這個領域的復雜性、我國相對薄弱的基礎和近年來“超常規”的快速發展,難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對出現的沖突、問題或者有新的研究成果,應該通過合理的途徑,組織專業人員和力量進行研討,及時做必要的調整和完善,這方面的工作其實也一直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