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為確保完成國家和省政府下達的水環境質量目標控制任務,日前海南省環保廳發布關于印發《海南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函,以下是全文: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省水務廳、海南海事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海南省污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確保完成國家和省政府下達的水環境質量目標控制任務,我辦制定了《海南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2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
為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海南省污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海南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確保完成國家和省政府下達的水環境質量目標,特制定本計劃。
一、水質目標
(一)列入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100%;省級考核斷面水質優良比例:94%。各考核斷面水質“只能變好,不能變壞”。
(二)國家考核斷面地表水劣V類水體控制比例:0%。
(三)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00%,三亞100%。
(四)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優良比例:100%。
(五)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保持穩定,極差控制比例:0%。
(六)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比例:國控100%,省控95%。
(七)60個城鎮內河(湖)水體(64個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治理目標。
各市縣水環境質量考核目標見附件1。
二、主要工作
(一)污染水體治理工作。
各市縣要按照《海南省污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制定污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確保已開展治理的60個城鎮內河(湖)水體(64個斷面)在2018年底全部達標;對新增加的城鎮內河(湖)、主要河流湖庫、入海河流、重點海灣4類共66個水體,應根據水體污染原因,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灣一策”,科學合理制定水污染治理方案,匡算各河、湖及海灣的治理投資額,明確具體的治理責任單位、責任人,2018年各市縣至少應有一個水體動工治理。(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水務廳牽頭,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產業園區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省高新技術及信息產業、保稅及物流、臨空、旅游、工業、健康教育等六類產業園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包括接納園區廢水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其中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總排污口還應安裝在線監控裝置,對廢水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進行監控,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園區規劃環評要求建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按照規定進度完成。(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牽頭,省水務廳等參與)
(三)城鎮污染治理工作。
1.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十三五”規劃,著力解決城鎮污水處理廠“兩低”問題,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改造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全面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和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按照《海南省污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要求,加快推進23座污水處理廠開展提標改造工作(詳見附件2),海口、儋州、瓊海、五指山、瓊中等10座污水處理廠2018年年底前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城鎮污水處理廠下游采取濕地凈化工程等措施,進一步削減污染物入河量。(省水務廳牽頭,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參與)
2.加強污泥處理處置。推進污泥處置設施建設,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污泥進入耕地,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加快實施污泥無害化處置,各市縣污泥無害化處置率不低于80%。(省水務廳牽頭,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參與)
(四)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工作。
1.防治畜禽養殖污染。加快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適養區,確保2018年底前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的關閉搬遷工作。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省農業廳牽頭,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參與)
2.防治水產養殖污染。2018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海南省水產養殖產業發展規劃》,明確水產養殖產業發展空間布局及管理政策。2018年7月底前,各市縣政府出臺本市縣《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劃定水產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明確可用于發展水產養殖的區域范圍及管控政策。(省海洋與漁業廳牽頭)
3.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按照《海南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海南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域覆蓋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糞便等收集處理或綜合利用,改善農村人居環境。2018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覆蓋率不少于20%(詳見附件3),做好已建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營維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依責分別牽頭)
(五)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1.加強船舶污染治理。??凇⑷齺啞⑽牟?、東方、樂東、洋浦運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監管聯單制度,實施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水域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沿海船舶應符合《船舶水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加強含油污水(包括黑水和灰水)、含有毒液體物質的污水等處理處置。(海南海事局牽頭)
2.加強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诟邸⒀笃指?、八所港、三亞港、清瀾港、樂東港等轄區內各港口要具備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接收能力,積極推動??诟邸⒀笃指?、八所港危險化學品作業碼頭建設化學品洗艙水接收設施,并做好與市政公共處理設施的銜接。(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六)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各市縣政府要按照《海南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要求,落實“劃、立、治”三項重點任務,依法整治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問題,加快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凇⑷齺?、儋州3個地級市于2018年底完成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加強不達標的鄉鎮級及以下(含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并結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集中供水等工作,制定水質達標方案,細化分解任務,并逐一落實各項整治任務。加快推進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工作,日供水1000噸或服務人口10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應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劃定工作。(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牽頭,省水務廳、省農業廳、省衛生計生委配合)
2.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快推進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或完成防滲池設置(詳見附件4)。對全省垃圾填埋場開展全面排查和清理整改,包括垃圾滲濾液直排或超標排放、防滲措施不完善等問題。(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依責分別牽頭,省國土資源廳配合)
3.加快入海河流和入海排污口整治。加快清理整治非法或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深化排污口信息化管理,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完善受納河流和入海排污口經緯度坐標信息,及時對所有入海排污口進行變更登記和新設登記,建立入海排污口信息系統,持續做好信息公開和管理工作。加強對入海河流的監測監視,對劣V類水質的入海河流,開展水體環境綜合整治,按規范增設水質監測斷面,納入環境質量管理范疇。(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海洋與漁業廳牽頭,省水務廳配合)
4.加快地表水環境監測基礎設施建設。???、三亞、儋州、文昌、瓊海、萬寧、東方、澄邁、臨高、樂東、陵水、昌江等12個市縣,2018年7月底前,完成轄區內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斷面水質自動站站房及采水系統建設(詳見附件5)。(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牽頭,相關市縣政府負責落實)
(七)加強信息公開。
開展城市水環境質量排名工作。按“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情況,定期公布水污染物“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布結果。建立從水源到水全過程監管體系,各市縣每季度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各市縣每半年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城鎮內河(湖)和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進展。(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省水務廳、省衛生計生委依責分別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政府要統籌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海南省污染水體治理三年行動方案》,確定年度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有序推進本轄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確保完成水環境質量目標。省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各項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溝通,確保各項工作按照任務完成時限順利推進。
(二)加強過程管理。加強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過程管理,各市縣要高度重視生態環境部“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實施進展調度系統”填報工作,每月按時、高質報送重點工作任務進展。
(三)強化結果運用。按照《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細則(試行)》,每年對各市縣政府上年度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及時向各市縣通報,考核結果將作為市縣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附件:
1.2018年全省水環境質量考核指標一覽表
2.提標改造城鎮污水處理廠名單
3.2018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標任務分解表
4.加油站改造進度安排表
5.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斷面新建水站名單
原標題:關于印發《海南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函